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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以賽亞書七章14節中的 ‛almāh:童女抑或少婦?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3/6/30 02:29 編輯
但若有主,應該是不可能答應以色列人有權利統治其他民族的(上述紅字已說明,這行動不限於迦南地區,而是鼓勵征服遠方)。很有可能是猶太人自己的價值觀,打著上帝旗號在喊
.
噎輸雞闍 發表於 2013/6/30 01:09


經文中幾句常為人引用的話: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常被人看成是神鼓吹有仇必報非君子既意思。

實在意思是指當時的人是一個凶暴殘忍,淫亂的世代。在一個完全不懂得什麼是愛、什麼是憐憫,只會動刀動槍,殺人放火,殘絕人寰的世代,上帝用摩西頒布律法,用“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不是因人欠你少許便來取人命, 殺人全家。這有限的報復來約束無休止的殺戮,看起來雖是還是野蠻與殘忍的法律,實際上卻是恩典的萌芽。


古時巴勒斯旦地區的部族戰爭, 素來都是大血腥。
史學者, BST,Raymond Brown,Inter-Varsity Press,1993, p.p. 201-202 在書中描述當時的戰爭狀況:

埃及人入侵亞洲的戰役中的倖存者陳述佔領軍領袖說:「我奪走所有生命的來源,因為我砍下他們的穀物、砍倒他們的果樹與美好的樹木....我毀滅它」。這篇報告驕傲的說他們摧毀該地區,使得「沒有任何一棵樹長在地上」。埃及神廟的壁畫上也有描繪這種攻擊方式

該書亦提到亞述人的手段更不限於蹂躪自然界,男人與女人都被處以野蠻及虐待性的刑罰(由其他的書籍可知道亞述人的戰爭以殘忍聞名)

申命紀中的命令其實是要求以色列人不可對其他國家遂行他們所熟知的各種殘忍的戰爭手段,而應該以「和睦」為優先考慮:
20:10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
20:11 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


而且如果打仗獲勝便應留下婦女與小孩。這樣的記載,是不是表達上帝鼓勵或縱容以色列人奴役其他民族或國家呢?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3/6/30 02:32 編輯

比喻, 有西方社會人仕聽到香港最低工資是$30/小時, 便說是剝削, 壓逼工人, 社會不公, 這麼低工資叫人如何過活!  云云。

殊不知跟法例前的$15/小時的工資, 其它亞洲地區無最低工資的比較, 香港是文明得多矣。 

要了解事情, 有時不能只看一小格, 要退一退, 看看大圖畫是怎樣的囉。

無錯, 最低工資$30, 對大部份工人來說仍然是很低!
本帖最後由 噎輸雞闍 於 2013/6/30 21:43 編輯

回覆 22# beebeechan
我從不否認,以色列人可能比其他諸部相對仁慈。
也不否認,當時勝者屠殺是常態。
但是全知全能又慈愛的主,不可能鼓勵戰爭,這部分有極大部分是當代猶太領袖,鼓勵子民對外作站及爭奪霸權。
因為申命記並沒說只限迦南地區也沒有預設條件是對方墮落或主動侵犯以色列,而是遠方民族,一樣要臣服以色列,否則就要攻打。
是問孔子叫學生說:「季氏富於周公,而冉求還為他聚歛財富,是不對的。為了打擊這我師們敗類。你們去投叔孫氏等其他魯國宗室出身的特權階級,用相對較不那麼離譜的方式來聚歛財富,減少季氏能獨佔的暴利。」這樣還可能會被收進論語嗎?孔子還會被當成致聖先師嗎?
回覆  beebeechan
我從不否認,以色列人可能比其他諸部相對仁慈。
也不否認,當時勝者屠殺是常態。
但是全 ...
噎輸雞闍 發表於 2013/6/30 21:29


歷史上以色列人的確曾與鄰國如厄東,摩押布交戰。這都是今日國與國間邊界衝突的規模。
以色列在他最強大的時候,並没如亞述人,巴比倫人,波斯人,希臘人,羅馬人,匈奴人,回教徒等遠征不屬於預許地以外的地方來擴大版圖。
以色列給人征服的時間多過去征服人。
回覆 24# beebeechan
這點我也清楚,但我不認為當時猶太人把這些部份置於聖經是明智之理,被統治民族卻公然在教典寫出自己有權統治其他的想法只會給自己惹禍。
我也很認同猶太人相較亞述等民族來地寬容及不好戰,但我也認為其實可能不全是上帝話語(假設祂存在或曾經存在),很多都是著書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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