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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回應一篇批評離教者的文章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1 00:53 編輯
好像上帝叫摩西脫鞋,是上帝直接向一個人下命令,正如聖經中,耶穌叫年青的官,變賣所有家產去跟隨神,是耶穌直接向年青的官的挑戰,當然聖經亦有經文是普及性的,如禁戒吃血就是,不是單單以色列人去做,所以一定要清楚。
hellboy 發表於 2013/9/27 11:41


是耶穌直接向年青的官的挑戰,簡直狗扯,

聖經上寫的是每一個人。

(林前7: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林前7: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約翰6:27) 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
(太18:7) 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太19:21)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路12:33) 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
(路12:34) 因為,你們的財寶在哪裡,你們的心也在那裡。
(太6:19) 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
(雅2:5)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林前1:28) 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
(太23:24) 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 (駱駝是指為大的事務)
(可10:24) 門徒希奇他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太19:23) 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太19:24) 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門徒希奇他的話‧
(路14:33) 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可10: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
(可10:30) 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路16:13)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可10:23) 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
(可10:24) 門徒希奇他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
(可10:25)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
(可10:26) 門徒就分外希奇,對他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可10:27)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 神卻不然,因為 神凡事都能。」
(可10:28) 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
(路6:24) 但你們富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
(雅 5:1) 嗐!你們這些富足人哪,應當哭泣、號咷,因為將有苦難臨到你們身上。

上面哪一句不是對著所有人說?給我挑出來!!



徒2:44 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

你沒讀過嗎?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9/28 23:55 編輯
因此綜合離教者看聖經的方法,不難理解他們怎樣可以斷章取義、罔故各種各樣的時代背景、詮釋手法、別人提出的合理解釋,從聖經中解出駭人的教義了。
Guest from 219.73.72.x 發表於 2013/9/28 09:49


聖經白紙黑字的訓導我們每一個人,何來的斷章取義?白紙黑字的能斷章取義嗎?狗一樣的叫!

這一堆拉幾還給你們,願你們賣掉田宅,早日悔改向主,尊崇主命!
回覆 10# Guest from 124.217.186.x

別人怎麼寫與我有何相干?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9/29 20:15 編輯
你倒經常要把歷代基督徒、非基督徒的天主教徒、現在其他基督徒的差劣行徑滲進討論,然後與討論對象相干。

那你是否承認,"斷章取義,可對一半"此等句子,是出自離教者,我沒說錯離教者?

離教者若在該個領域犯錯,你要否起來指證?你會否起來指證?
基督徒若在該個領域犯錯,你會否起來狠批?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9/29 08:25


聖經白子黑字,何來的斷章取義,離教者說不能斷章取義是只對一半,

我不太懂你說什麼......
章取義基基本上在聖經無二的命令下就很難,我也想這樣就算了說,可是他們頻頻拿這攻擊離教者。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9/29 23:05 編輯

回覆 17# Guest from 219.79.189.x

新約以後,聖經昭告天下,沒有分時代背景可以跟改經上所記的。

離教者沒有解錯聖經,也沒有曲解聖經和斷章取義,這不是我說的,這是學基督徒們的邏輯說的。

6. 要前文後理連貫,不能斷章取義。
答:只對了一半.
64891687 發表於 2013/9/27 23:20


還有,人家是說:
6. 要前文後理連貫,不能斷章取義。

答:只對了一半.


上面一段給我的感覺上,我看你自己去開一個論壇好了。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9/30 01:35 編輯

你不要在那邊串改人家書寫的內容,人家64891687是寫:

6. 要前文後理連貫,不能斷章取義。
答:只對了一半.

不是寫:

6. 不理前後文,斷章取義,可對一半

這是妳寫的,你愛曲解別人的文章,不如你去自己開一個論壇。


至於:
「沒有解錯聖經,也沒有曲解聖經和斷章取義,這不是我說的,這是學基督徒們的邏輯說的。」這話就是我學教會聲稱的邏輯!


聖經新約全書的內容就是不可因時代背景可以偏頗有異,根據聖經是給人遵守,不是給時代背景不同就可以有異同,不信你去問問耶穌。我也不在乎你問不問,將來被頭先審判的也不是我。我指出聖經的內容昭告天下並沒有錯。

jimmychauck才好笑,他讀經沒有連貫能力。

聖經白子黑字,何來的斷章取義,離教者說不能斷章取義是只對一半,章取義基基本上在聖經無二的命令下就很難,

你不要在哪邊玩雞同鴨講的把戲了。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9/30 21:43 編輯

A:6. 要前文後理連貫,不能斷章取義。
答:只對了一半.

Q:是只能對一半,有錯的意思。

A:6. 不理前後文,斷章取義,可對一半

Q:可對一半,是對的意思。

這樣曲解、竄改別人的回覆,有這種人......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1 00:43 編輯

已經說過了:

A:6. 要前文後理連貫,不能斷章取義。
答:只對了一半.

Q:是只能對一半,有錯的意思。

A:6. 不理前後文,斷章取義,可對一半

Q:可對一半,是對的意思。

這樣曲解、竄改別人的回覆,有這種人......


你竄改別人的文章。

竄改?你也竄改聖經啊。你#4所引聖經,「對著所有人說」這6個字在那裡找出來啊?你給我指出來。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9/30 22:16

我沒有竄改聖經,我當然能提出,

(太19:16)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有古卷: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太19:21)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路12:33) 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

(太19:23) 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太19:24) 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門徒希奇他的話‧
(路14:33) 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12:33) 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
(路14:33) 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

我哪有竄改聖經?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1 00:44 編輯
竄改?你也竄改聖經啊。你#4所引聖經,「對著所有人說」這6個字在那裡找出來啊?你給我指出來。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9/30 22:16

我沒有竄改聖經,我當然能提出,我已指出來:對著所有人說,的這個部分:

(太19:16)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有古卷: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太19:21)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路12:33) 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

(太19:23) 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太19:24) 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門徒希奇他的話‧
(路14:33) 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12:33) 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
(路14:33) 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

請大家明鑑。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1 01:33 編輯



(太19:21)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分給當然不是借呀.....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1 23:29 編輯
我也再用你的邏輯,聖經說「無論什麼人」不是「所有人」你理所當然是竄改。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1 01:17

他不要臉的說:「無論什麼人」不是「所有人」,只讀自己要的部分,後又胡亂瞎解經文,變成自己要的內容,這就是他信基督教的方式。

他之前解的聖經還前後文不連貫,我已經不想再跟這種人瞎扯了。

無論什麼人=任何人=所有人,

聖經說「無論什麼人」不是「所有人」,說得出這種話的人簡直低能,也是胡解,連斷章取義都搆不著。

說起來他聲稱自己是基督徒,可是聖經上無論寫什麼,都是自己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胡亂解讀的。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1 23:41 編輯
是耶穌直接向年青的官的挑戰,簡直狗扯,

聖經上寫的是每一個人。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13/9/28 03:35

我說聖經上是對每一個人說!包括:「無論什麼人」與「所有人」。



竄改?你也竄改聖經啊。你#4所引聖經,「對著所有人說」這6個字在那裡找出來啊?你給我指出來。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9/30 22:16

你說:你#4所引聖經,「對著所有人說」這6個字在那裡找出來啊?

我已找出來給你了!就在31#



賙濟不是借,你理所當然是竄改。

我也再用你的邏輯,聖經說「無論什麼人」不是「所有人」你理所當然是竄改。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1 01:17

這是你他媽亂寫,就在32#。

有夠不要臉的東西!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3 03:20 編輯
回覆  dior13dior13
你到底要說借貸給人的不對?是向人借貸的不對?你說說看啊。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3 00:28

我有強迫你借錢嗎?我沒有強迫你借錢,我錯在哪裡?

如果借錢有錯,你怎麼不去叫跑銀行借錢的認錯,你真是瞎的不得了。

你根本栽贓歪曲別人的文章,還好意思上來句續發文。





是耶穌直接向年青的官的挑戰,簡直狗扯,

聖經上寫的是每一個人。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13/9/28 03:35

我說聖經上是對每一個人說!包括:「無論什麼人」與「所有人」。



竄改?你也竄改聖經啊。你#4所引聖經,「對著所有人說」這6個字在那裡找出來啊?你給我指出來。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9/30 22:16

你說:你#4所引聖經,「對著所有人說」這6個字在那裡找出來啊?

我已找出來給你了!就在31#



賙濟不是借,你理所當然是竄改。

我也再用你的邏輯,聖經說「無論什麼人」不是「所有人」你理所當然是竄改。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1 01:17

這是你他媽亂寫,就在32#。

我根本沒說過:聖經說「無論什麼人」不是「所有人」,你又栽贓我,栽贓我沒說過的話。

如果我有寫過:聖經說「無論什麼人」不是「所有人」,請妳把他提出來在第幾樓?栽贓我沒有說過的話。

你的文句與解經能力就是以上栽贓的一堆狗屎。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3 01:58 編輯

如果借錢有錯,你怎麼不去叫跑銀行借錢的認錯,你真是瞎的不得了。

已經回過你了。

根本智障。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3 03:50 編輯
你怎麼不去叫跑銀行借錢的認錯,


你去告銀行呀,叫檢察官起訴匯豐呀!

乃是你自己前後予盾,一會告去借錢的,一會告借錢的,已經更早回過你了。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3 01:56


實在看不懂你在寫什麼亂七八糟。

智障一個。






我沒說過你偷,你不過誤解我的說話,我也不以這說你栽贓,免得你又說我栽贓。
反正你硬是要說我說你偷,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3 01:56

你說:妳沒有說過我偷,以下是你回復我dior13dior13的引文,也請大家仔細看清楚。

回覆 13# dior13dior13
Eph 4:28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1Th 4:11  又要立志作安靜人,辦自己的事,親手做工,正如我們從前所吩咐你們的,


你這自認為恨惡信徒的,親手作自己的事吧,曲解濫用聖經的,終久必自己滅亡,信徒沒有責任向這些已經深入研究聖經,卻藐視神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神的恩慈是領人悔改並以之為生財之道又以自己肚腹為神的人回答些甚麼,你自己讀過的聖經要起來定你的罪。
Guest from 219.73.72.x 發表於 2013/9/28 10:15

我說過沒強迫你,如果我強迫你,你大可以說我騙取/壓榨人家的利息/本金、可是我沒強迫你付錢,所以論不算搶,也不算偷,

大家明鑑。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4 00:31 編輯

回覆 57# Guest from 219.79.189.x

以其人之道,還至其人之身



你怎麼不去叫跑銀行借錢的認錯,

你去告銀行呀,叫檢察官起訴匯豐呀!

乃是你自己前後予盾,一會告去借錢的,一會告借錢的,已經更早回過你了。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3 01:56

借錢的和去借錢的,都沒有錯啦,

有錯是在你栽贓人借錢是偷竊。

而我說的乃是,借貸沒有錯啦!也就是去借錢的沒錯,借錢的也沒有錯啦。

借貸不是偷,所以你去告匯豐呀,你懂嗎?






你別再盲扯這點。
我所引的聖經,貫穿兩段的、我所講的,重點只是是「親手作工」,沒有說你偷的意思。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3 01:56

下面寫得很清楚,你不能在抵賴了。
Eph 4:28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1Th 4:11  又要立志作安靜人,辦自己的事,親手做工,正如我們從前所吩咐你們的,

你這自認為恨惡信徒的,親手作自己的事吧,曲解濫用聖經的,終久必自己滅亡,
Guest from 219.73.72.x 發表於 2013/9/28 10:15

上文,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下文,親手做工,
貫穿兩段起來: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親手做工。

萬分清楚了。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4 00:20 編輯



賙濟不是借,你理所當然是竄改。

我也再用你的邏輯,聖經說「無論什麼人」不是「所有人」你理所當然是竄改。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1 01:17

我哪一樓有說:聖經說「無論什麼人」不是「所有人」請找出來給我,不要誣賴人胡說八道。




借錢的和去借錢的,都沒有錯,

有錯是在你栽贓人借錢是偷竊。

而我說的乃是,借貸沒有錯啦!也就是去借錢的沒錯,借錢的也沒有錯。

借貸不是偷,所以你去告匯豐呀,你懂嗎?
這裡指的是借貸整個行為,並且整個行為既不是偷,也沒對錯。

甚麼叫是向人借錢的人不對,還是借人錢的不對。看不懂。







滿口胡說八道,不需在跟你這種人讓費時間。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5 01:55 編輯
你到底要說借貸給人的不對?是向人借貸的不對?你說說看啊。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3 01:43

我說借貸不是錯!

我也沒說過賙濟是借,

基督教小無賴。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5 22:23 編輯

聖經問答比賽(聖經矛盾)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QJXqkggWsU&feature=player_embed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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