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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法國大文豪雨果信基督教的大謊言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4/7/11 21:27 編輯

雨果的文章說明了,惡法折磨著人,神父的心智盡裝啥玩意。

教會審查制度可以追溯到基督教創建時期。

使徒行傳19:18-20
18 那已經信的,多有人來承認訴說自己所行的事。
19 平素行邪術的,也有許多人把書拿來,堆積在眾人面前焚燒。他們算計書價,便知道共合五萬塊錢。
20 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就是這樣。

這早在基督教廣為人知的時期就已出現。西元313年,羅馬皇帝康士坦丁(Constantine)頒佈命令,容忍基督教的存在之後,有組織迫害自由思想的行動也同時展開。325年,尼西亞委員會(Council of Nicaea)判定阿萊亞斯 (Arius,四世紀希臘神學家)【註11-1】的一本著作有罪,因為它否定耶穌的神性。八年之後,康士坦丁下令焚燬阿萊亞斯的所有著作,如有不從者一律處死。

西元391年,狄奧多西一世(Emperor Theodosius I)將偉大的亞歷山卓圖書館焚燒殆盡。這個模式持續了幾個世紀,直到西元1233年,教宗喬治九世設立宗教法庭,連人帶書一起焚燬之後才有所改變。兇殘的酷刑和火刑,被認為很適合用來終結像薩沃那洛拉【註11-2】這類的「異教徒」,而薩沃那洛拉的主要罪行,只是揭露羅馬教庭的政治醜聞而已。

印刷術在十五世紀發明之後,立刻完全落入基督教會的掌控之中。西元1487年,一紙教皇詔書(教宗下達的教會命令)下令所有手稿都必須由教會當局事先審查,再決定是否准許出版。現今的政府支持這項審查制度,在法律中明訂違反者的刑罰。

宗教改革運動【註11-3】導致教會分裂並逐漸減弱它們的獨斷控制。一本書在一個地方被查禁,有可能會在另一個地方出版,而且教會通常必須等到書出版之後才有辦法予以查禁。西元1557年,當時是教宗保羅四世在位期間,第一份禁書清單(Index Librorum Prohibitorum)出爐。這份清單包含所有羅馬天主教禁止閱讀的書籍,它們被禁的理由是不道德或違反教會的教條。接下來的四百年間,查禁書目更新非常多次的版本。最近一次是在1948年,這次的版本總共涵括四千本以上的書籍,包括左拉【註11-4】、紀德【註11-5】和法朗士【註11-6】的所有作品,笛卡兒【註11-7】、大仲馬【註11-8】、小仲馬【註11-9】、伏爾泰【註11-10】和巴爾札克【註11-11】的部分作品,此外還有吉朋的《羅馬帝國衰亡史》(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Critique of Pure Reason)、福樓拜的《包法利夫人》(Madame Bovary)、雨果的《悲慘世界》(Les Miserables)和其他世界古典名著。


文:《Exposing Christianity(TC edition) 揭露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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