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經常引用關於「愛」的經文,我想出現最多的算是這段: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哥林多前書13:4-7)
當然,口裡說愛,心裡卻做不到,往往就是人性。
女友忍耐不到你不是教徒,包容不到你的價值觀與她不同,就談不上以上經文所描述的「愛」。
當然,我們非教徒對愛亦有自己的理解。就我來說,愛是不應該附帶條件,不然有條件的愛就不是真愛。對方的條件是要求你成為教徒,這明顯地不算是真愛。
再者,假如在這種「愛」與「宗教自由」之間作選擇,以下一首著名詩句不知道你有沒有聽說過: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朋友,我也是信與不信的過來人。不過,失戀總是痛苦的,不論分手理由是否由於宗教。希望你能盡快走出傷痛,投入未來燦爛的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