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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師父親的行為如何令人反感

為甚麼牧師父親的不好行為都要算入牧師的帳內?
有其父必有其子!
leefeng 發表於 2019/6/4 02:45

咁你又會唔會用呢個理據來支持經上記載,
以色列人入迦南時, 殺盡迦南人, 包括孩童, 初生嬰。。。是絕對合情合理?
因為他們的父是邪惡,
所以, 没有一個兒童是無辜的, 
有其父必有其子。。。咁講!
有乜證據證明迦南人的父親都是邪惡的呢?憑「敵方」两個字?
其实迦南人是否邪恶只是本垃圾「性经」 ...
leefeng 發表於 2019/6/4 23:15

不過, 亦係同一部經講以色列人滅族屠殺迦南人,
你就信到十足十啵
会睇到以色列賤民眼紅有錢佬迦南,垂涎人地族富民强,產物豐富。
于是起了賊心,入屋殺人搶刧,然後用「神」的應許来做一個交代!
以色列民族的賤行,不知羞耻,還有賤教徒沾沾自喜歌頌兇徒同本記載這些殺戮惨劇的垃圾邪書?
基督邪教果然够賤!
leefeng 發表於 2019/6/4 23:15

個個係街頭鬧事, 被警察武力制服既大佬,憤青。。
都會大聲喊: 警察打人呀!!警察打人呀!!警察打人呀!!
迦南受了咒詛,因為他和他父親得罪挪亞 ,正是寧得罪十君子,莫得罪一小人!以色列民族同佢个神都是小人 ...
leefeng 2019/6/4 23:30 提交

你講錯經喎
經上說得罪諾厄的,係亞含,
唔係亞含同佢個仔一齊搞諾厄。
迦南受了咒詛,因為他和他父親得罪挪亞 ,正是寧得罪十君子,莫得罪一小人!以色列民族同佢个神都是小人 ...
leefeng 2019/6/4 23:30 提交

又話「有其父必有其子」既?
你依家又好為迦南唔抵咁既?
請你跟隨耶穌去做好了: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 ...
旁觀者 2019/6/4 23:58 提交

文革時,唔信神既中國人都係做緊咁既野。
中國人邪惡又係走唔甩
唔排除文革就是受了邪恶「性经」的影响,背後撹手肯定是至賤的基督教徒! ...
leefeng 2019/6/5 01:29 提交


    基督教係紅衛兵批鬥既主要對象嚟啵。
你曉唔曉歷史㗎!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9/6/5 05:16 編輯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14:26
旁觀者 發表於 2019/6/4 23:58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 。。。『恨』這字由英文 hate 譯過來,  hate 由希臘文 miseo 譯過來。

若然希臘文 miseo  是與今日我們說 hate, 恨 的意思﹐那麼文中為何人要恨自己的生命?  九不答八。
恨自己生命的應是會去自殺﹐不是當跟隨耶穌的門徒。

明顯這個字在當時所代表的意思﹐不是指憎恨。
父債子還固然不妥,但我懷疑這位牧師有不為外人知道的壞見證,令牧師父親未能悔改歸"主"。 ...
龍井樹 發表於 2019/6/5 08:43



    「有不為外人知道的壞見證」
咁你可唔可以知道多啲先好唱衰人?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9/6/6 09:22 編輯
回覆  beebeechan

樓主只係表達對牧師的反感,極其量是唱衰牧師父親。
龍井樹 發表於 2019/6/6 08:59


樓主是實實在在地唱衰牧師啵
而且是在牧師身找不出壞行為, 便轉移到他父,
父衰, 子便衰的心態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9/6/7 03:11 編輯
「他以自己的生命一次為我們獻祭」,這只是基督徒的自說自話,從來就没證據能證明。
        另外 ...

  「醫治疾病應該求助於醫生而不是宗教信仰」,但耶穌卻說有病信佢摸下就好。還有,他說信佢可以「永遠不見死」、「永不饑渴」、「得著百倍」、除佢以外,「没人升過天」,句句都是胡說八道。一個滿嘴謊言嘅人,會是「救世主」﹖
旁觀者 發表於 2019/6/7 03:02



    人話, 中了彩票, 一億元獎金, 真係打破腳都唔使優。
咁係咪中獎既都係跛腳, 或者要打破腳先可以去領獎?

你咁讀經法, 真係一窩免治牛肉『窩河』
另外,信了耶穌就可以免罪,不信是否就要定罪﹖
        「醫治疾病應該求助於醫生而不是宗教信仰」,但耶穌卻說有病信佢摸下就好。還有,他說信佢可以「永遠不見死」、「永不饑渴」、「得著百倍」、除佢以外,「没人升過天」,句句都是胡說八道。一個滿嘴謊言嘅人,會是「救世主」﹖
旁觀者 發表於 2019/6/7 03:02

耶穌講既, 係靈魂既不死
唔係肉身的不死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9/6/12 22:02 編輯
嗱,唆擺暴民示威反修訂《逃犯條例》,全都是基督教敗類,因為個個基督教徒都身有屎! ...
leefeng 發表於 2019/6/12 07:31


見到你呢類香港新一代, 係咁幼稚既思維,
真係唔使乜逃犯條例, 23條,....香港唔玩完都急下坡囉
未來十年, 連深圳都不如

憤青你都要上深圳當外勞, 民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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