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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讀這篇新聞報導後有什麼感受?

本帖最後由 逃出魔幻紀 於 2020/10/20 10:07 編輯

今天讀到2015年的一篇新聞報導,令我再次思考十字架的意義,在此藉兩件真實歷史事件去思考苦難背後的含義。事件發生在ISIS控制下的敍利亞:

『今年8月,12名基督徒因不肯否認耶穌,在阿勒頗市之外的一村莊被伊斯蘭武裝分子殘忍殺害,其中包括在敘利亞當地建立了9個家庭聚會點的傳教士12歲的兒子,據基督徒救援會(Christian Aid Mission)的一份最新報告介紹。
該機構主要關注世界上基督徒稀少的偏遠地區,稱當地的傳教士8月7日在一未公開的村莊遭IS關押,8月28日被命令改信伊斯蘭教。
這位41歲的傳教士小組長,和他的小兒子及兩名同工被告知在圍觀人群前否認基督,但他們拒絕這樣做。捉拿他們的IS開始切男孩的手指,稱如果他的父親改信伊斯蘭教就會停止。他的父親再次拒絕,四人遭折磨、毆打,最後被釘在十字架上。
「所有人都被極度摧殘,然後被釘在十字架上」該機構主任在報告中說。
「他們被留在十字架上兩天。沒有人允許移走他們的屍首。」他們釘在十字架上的屍體被貼著「異教徒」標誌。
八名被抓獲的傳教士在同一天也被下令放棄基督,改信伊斯蘭教。該小組有兩名女性,IS武裝分子在公共場所強姦她們。 八人因拒絕轉回伊斯蘭教也被斬首。
「村民們說,有些人奉耶穌的名禱告,有些人禱告主禱文,其他人抬起頭,將他們的靈魂交給耶穌。其中一名女性抬起頭,幾乎微笑著說,『耶穌!』」
該事工主任說。』

以上這則敘利亞舊聞,不知道為各位帶來什麼感受,這些現代基督徒為主殉難的故事,令我聯想到聖經《瑪加伯》所記載的八母子殉難事件:

『事後,又有兄弟七人與他們的母親一同被捕,國王命人用鞭子和牛筋痛打他們,強迫他們吃法律禁止的豬肉。
其中一個,代表發言說:「你想問什麼?你願由我們知道什麼?我們已經準備,寧死不願背叛我們祖先的法律。」
於是國王大怒命人取過鍋釜來,放在火上。
及至鍋釜瞬息間燒紅以後,就命人在其餘的兄弟和母親眼前,將那發言人的舌頭割下來,剝去他的頭皮,割下他的四肢,肢體被分割後,王命人將他拉到火邊,活生生地放在鍋裡煎熬。當鍋內的蒸氣往上升起時,其餘的兄弟和母親都互相勸勉作壯烈的犧牲說:「上主天主看見,必要憐恤我們,正如梅瑟在譴責歌中所說的:他必憐恤自己的僕人!」
第一個這樣死去以後,遂領第二個來赴刑。將他的頭皮與頭髮一起削去,以後問他說:「在你的身體一塊一塊地分解以前,你吃不吃豬肉?」他用祖國的話答說:「不!」因此,他也像第一個一般受了刑罰。他在快要斷氣的一剎那,高聲說:「你這窮兇極惡的人!你使我失去現世的生命,但是宇宙的君王,必要使我們這些為他的法律而殉難的人復活,獲得永生。」
這一個以後,輪到第三個受刑了!在命他伸舌頭時,他就爽快地伸出,且毅然伸開雙手,慷慨地說:「這些肢體是從上天得來的,但是,現在為了他的法律,我不吝嗇這一切,希望有一天從他那裡仍再得到。」
國王和他的侍從都驚異這少年人不怕受苦的精神。
他死了以後,他們用同樣酷刑處罰第四個。他臨死時這樣說:「深信天主使人復活許諾的人,死在人手中,是求之不得的;可是為你,卻沒有進入生命的復活。」
接著,人就帶第五個來受刑。他向國王瞪著眼說:「你這有死有壞的人,現今你對人有權柄,為所欲為;可是,不要想我們的民族已被天主擯棄。你等著看罷!你必要看見他的大能,看他要怎樣懲罰你和你的子孫!」
在他以後,帶了第六個來,他快死時說:「你不要糊塗自欺!我們遭受這一切,正是因為我們得罪了我們的天主,因而遭受了這樣嚴重的災難。可是,你不要想你對抗天主,能僥倖免罰!」
尤當稱奇,最值得光榮記念的,還是他們的母親。她在一日之內親見七個兒子死去,還能欣然忍受,因為她全心寄望於上主。她心中充滿高尚的情緒,以大丈夫的氣概奮發起女性孱弱的心靈,用本國的話,一一鼓勵他們說:「我不知你們怎樣出現在我的腹中:不是我給了你們靈魂與生命,也不是我構成了你們每一個人的身體。世界的創造者,既然形成了人的初生,賜予萬物以起源,也必仁慈償還你們的靈魂和生命,因為你們現在為愛護他的法律捨生致命。」
安提約古自覺受了輕慢,猜想這番話必是諷刺自己,就趁最幼的一個尚在,不斷用話勸誘,且向他起誓,只要他棄捨自己祖傳的一切,保證他必享富貴幸福,作自己的朋友,且得高官厚祿。可是,少年人對這話毫不介意,因此王就召他的母親來,勸她給少年人出個得救的主意。國王再三勸了她,她纔同意去勸說自己的兒子。
於是她向他彎著身,嘲弄著暴君,用祖國的話這樣對他說:「我兒,你憐恤我罷!我在腹中懷育你九個月,三年哺養你,又栽培提攜養育你,直到現在的年紀。我兒,我懇求你仰視天,俯視地,觀察天地間形形色色的萬物!你該知道,這一切都是天主從無中造成的,人類也是如此造成的。你不要怕這劊子手,反該對得起你的哥哥們,視死如歸,好叫我在天主顯示仁慈的時候,可迎接你的哥哥和你!」
她剛說完了話,青年人就說:「你們還等什麼?我決不聽從國王的命令,我只聽從梅瑟給我們祖宗立定的法律命令。你這設法迫害希伯來人的罪魁,你決不能逃脫天主的手!我們受難是為了我們的罪惡。我們永生的上主,為責罰和懲戒我們,一時向我們發怒,但終究要與自己的僕人重新和好。至於你這惡人!你這人類中的妖孽!你雖然伸手毒害上天的子女,可是,別糊裡糊塗,洋洋得意,妙想天開,因為你逃脫不了全能全知天主的審判。我哥哥們既忍受了暫時的苦痛,如今他們按照天主的盟約,得到了永生,你卻因著天主的審判,將受你驕傲應得的刑罰,我要如同我哥哥們一樣,甘心為祖宗的法律,捨棄我的肉身和生命,求上主早日憐恤我們的百姓,並用苦難與災禍,迫使你承認他是唯一的天主。願全能者向我們全族所發的義怒,在我和我哥哥們身上,就此止息。」國王難以忍受他的凌辱,於是勃然大怒,加給他的刑罰比對別的更兇殘。這樣,這個純潔的少年一心依靠上主,走入了另一世界。
兒子們相繼致命,最後母親也致了命。』(瑪加伯下7:1-41)

以下這宗,是天主以苦難的形式去拯救堪受祂的恩寵的靈魂。天主曾在聖女加大利納的神視中向她陳述(節錄自聖女所著《對話錄》):

「親愛的女兒!世人關於我的決策,所持的看法是多么的錯誤!妳願意我向妳顯示嗎?睜開妳理智的眼目,在我內觀看吧!妳將見到我應允為妳講述的特殊例子。由這個例子,可以適用於其他的例子。」
這時,該人靈(註:指聖女加大利納本人),為了服從她的永恆聖父之命,懷著熱切的渴望在天主內觀看。天主給她指出那被判決死刑者的例子,說道:
「我要妳知道:為了拯救妳所見到的那位人靈(註*)脫免永罰,我特別准許這一事件,為了使他藉我的真理 一一 我唯一聖子 一一 的聖血,用他自己的流血事件獲得生命。我並未忘記他對我聖子的極甘飴的母親瑪利亞的恭敬及孝愛;為了恭敬我良善的聖言(注:指耶穌),他曾經將自己交托給聖母;換言之,不論是義人或罪人,只要對聖母懷著應有的恭敬,就不會被地獄的魔鬼所奪去、所呑噬。瑪利亞有如我的良善所安放的釣餌,用來營救理性的受造物,我的仁慈所做的那件事例,也就是說:我容許人們惡意將它曲解為殘酷事件。這曲解來自他們的自私之愛,這自私之愛剝奪了他們的光明,所以他們不認識我的真理。不過,假如他們願意除掉他們眼上的烏雲,就會認識真理、愛慕真理,且會以極大的恭敬尊重一切,並在收成的時期獲得他們勞苦的成果。
所以,我的女兒,妳不要懷疑!凡妳所求的,我都會滿全妳和我其他僕人的願望,我是你們的天主,一切辛勞的賞報者:只要他們誠心誠意敲我的仁慈之門,懷著真光免陷於錯誤,又寄望於我的照顧,如此一來,我便會常常滿全他們的一切聖善渴望。
(註*:學者們認為是指尼各老·多圖(Nicolas de Toldo)的事件,他是一位反對政府而被判處死刑的年青人,聖女加大利納時常到監獄探望他,幫助他與天主、與人和好,並陪伴他到刑場受刑,雙手接下多圖被砍下的首級。(聖女的書信第273封有詳迹此事件)
在一般人的眼中看來,多圖被斬首是一件悲劇;但在他受刑後,聖女立即在神視中見到多圖的靈魂直升天堂。(聖女的書信第273封))

以上的事件令我堅信:我們每人生命中的各種苦難「十字架」,有着特殊的功能。前面第一及第二個故事的殉道者,以及第三個故事的主人公 一一 在聖人的陪伴幫助下與天主與人和好並在基督內接受苦難的多圖,他們的十字架或許比我們的重得多。相比之下,我們每人各自的勞累、疾病、貧困、家庭糾紛、社會人際關係不和、事業不順利、男女感情問題等生活難題,只是個很輕的小十字架而已。但十字架無論大小,其背後就是永恆的生命,關鍵是我們能否明白其意義並將其扛起,跟隨耶穌。因為耶穌曾對門徒說:「凡勞苦和負重擔的,你們都到我跟前來,我要使你們安息。
你們背起我的軛,跟我學罷!因為我是良善心謙的:這樣你們必要找得你們靈魂的安息,因為我的軛是柔和的,我的擔子是輕鬆的......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瑪11:28-30,16:24)。


大家看到自己生命的意義了嗎?
本帖最後由 逃出魔幻紀 於 2020/11/16 23:56 編輯
我詳細考慮之後決定咁樣:我謹此宣佈,若果我信咗耶穌,就會貫徹為弟兄捨命基督精神,volunteer去取代人質 ...
沙文 發表於 2020/11/16 01:17


我認為你立嘅呢個存照似乎又有錯誤,為避免未讀過聖經嘅人產生誤會(已經有人被誤導贊成緊你),我都係評論一下。因為耶穌教落唔可以論斷人心,所以我只能夠用情境假設嚟到做分析。假設你嘅存照有兩個情況:

1) 假如你真係信咗耶穌,咁你嘅存照喺概念上有錯誤:ISIS要基督徒改信伊斯蘭,否則殺無赦。咁樣你去請纓做人質要求綁匪釋放其他人,係唔work嘅。因為呢喺呢個case中唔可以重演二次大戰納粹集中營內以命換命嘅聖馬希連國柏神父救人事件,呢次被捕嘅基督徒如果唔肯改宗就點都要死,你行埋去嘅結果就只係增加一個被害者咁多,喺歷史上無數普通教友、押解犯人嘅軍官獄卒、劊子手等等都做過呢種刑場上忽然「剖腹明心」為基督做見證而陪死嘅義舉,呢點你應該好清楚,但呢種義舉係唔可以令被捕者免死。

2)假如你嘅意思係話我永遠都唔會信耶穌。咁你嘅存照就犯咗邏輯上嘅錯誤。你同緊基督徒(即係我)講嘢,你好清楚我相信將來所有人(包括你)都會去到基督嘅審判台前,嗰陣你見到耶穌,篤下耶穌五傷啲窿窿,耶穌有搣下你個面豬登,你就對真天主真人耶穌確信無疑,咁你同耶穌講「我可唔可以同嗰啲畀ISIS殺死而家戴住致命榮冠行緊上天堂嘅人交換,我去行佢地條路,而佢哋嚟接受我應得嘅審判結果?咁樣交換得唔得?」耶穌會點樣答你?答案肯定係「唔得!絕對冇得交換!」,我相信你應該好清楚點解,因為你讀過聖經。

所以,如果你有能力,只能够volunteer噉去劫法場救人質,「volunteer去取代人質」係發生唔到嘅事。

可能你內心諗嘅仲有第三第四第n個情形,但係我唔想太深入討論,否則就好似上次指出機場浸死雀仔到瑪雅人滅亡你所犯嘅邏輯錯誤時衍變成樹幹樹葉四川變臉嘅無謂爭拗,我曾經表過態我除咗喺呢度為耶穌基督做見證之外唔再為自己個人勝負作口舌之爭拗。以上只係我就你嘅諗法嘅兩個假設,並無論斷之意,僅供其他同學參考。如有錯,請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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