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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十大最荒謬法律

原帖由 Jom 於 2008-1-27 11:40 發表
1971年10 月1日,"婚姻制度改革條例"生效. 該日之前,華人在香港可以根據大清律例用"三書六禮"的形成締結婚姻,亦容許納妾制度.此種婚姻稱為"舊式婚姻".1971年10月1日或以後,只有根據"婚姻條例"締結的婚姻才被視為有效, ...


那誰人是癈除舊式婚姻的罪魁禍首??????
我想知道多d這方面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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