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覆 發帖

關於婚姻制度的始源

1545年至1563年,在義大利特蘭特召開的羅馬天主教大主教會議上,一夫一妻制婚姻法正式實行。早在西元前1世紀,羅馬帝政時代就已經確立了一夫一妻制的“神聖婚姻”,但那時還有自由離婚制度和公然納妾的習俗存在。一夫一妻制是基督教的婚姻法。基督教教義認爲,上帝造人,起初只造了兩個人,也就是一夫一妻。因此,在神前發誓的婚約,是“安定而純潔的婚姻”,是“神聖的持續”,既已結婚,就不得離婚。一夫一妻制自産生以後,就成爲基督教國家婚姻制度的根本,也成爲全世界婚姻制度的主流。但是,在一些非基督教國家裏,一夫多妻制仍然存在。

  人是從哪里來的?爲什麽世上有男人和女人這樣奇妙的生靈?這是人類從古就有的疑問。這疑問尤其在科學觀念盛行的今天顯得尤爲突出。它革掉的不僅僅是神學的命,還有過去人類建立在神學基礎上或者說以神學爲參照的一切理念的命。因此,要弄清楚婚姻和家庭的關係,恐怕還得從神學開始。

  要談人類的婚姻與家庭,必須得談到過去神學統治下的家庭觀。人類有文字記載的歷史最多只有四五千年,可是人類的兩性關係隨人類的誕生而存在,至少有幾百萬年,人類的婚姻家庭的出現也在遙遠的史前時代,那時是一個什麽樣的狀況呢?長期以來這是一個謎。人們揭不開這個謎,就只好歸功於上帝了,說人和家庭都是上帝造的。恩格斯說過,19世紀60年代以前,還根本談不到家庭史,歷史科學在這一方面還完全處在摩西《五經》的影響之下。因此,第一個必然要涉及到的人就是摩西。摩西是古代猶太人的領袖,著有《五經》,敍述上帝怎樣創造萬物,宣揚男尊女卑和家長制等。

  第二個要提到的關鍵人物是瑞士的人類學家、法學家巴霍芬。他在1861年發表了《母權論》一書,提出四個革命性的觀點:第一,他從歷史和宗教的傳說中尋找豐富的材料,論證了人類最初存在著毫無限制的性交關係,即所謂群婚雜交;第二,他第一個證明了母權制先於父權制,論證了母權制向父權制的過渡;第三,他發現在原始社會的家庭中婦女在經濟上的領導地位,這是原始時代“女性統治”的真實基礎;第四,他發現了從群婚制向個體婚姻過渡的形態。但是,巴霍芬的一些觀點還沒有擺脫宗教神秘主義的影響。例如他認爲母權制向父權制的過渡,不是由於人們經濟生活條件的變化,而是人們宗教觀念發展變化的結果。

  繼承並發展巴霍芬的是美國人摩爾根。摩爾根通過研究印第安人的家庭關係發現,印第安易洛魁人盛行著一種“對偶家庭”。這種家庭制度不僅在美洲印第安人中間普遍流行,而且在亞洲、非洲和澳洲也存在著。他還發現,在夏威夷群島上存在著一種與此相一致的家庭制度,只不過這種制度比印第安人的家庭制度仿佛更遠古一些。

  根據40年的研究,摩爾根於1877年出版了他的《古代社會》一書。他認爲,人類最初是處於毫無限制的群婚雜交狀態之中的,以後對男女的性交關係作了最低限度的限制,才出現了婚姻制度和家庭形式。這種限制逐漸發展,婚姻制度和家庭形式也就隨之而不斷地發展,直到文明社會的一夫一妻制的建立。
婚姻制度是如何起源的。記得初中時,看過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只懂了一點,大概說人是由猿猴進化來的,人和動物區別開來是因為人學會了制造工具,於是生產力逐步提高,有了剩余產品,就有了私有財產,私有財產的產生導致人們要用血緣關係來保有和繼承這些財富,於是家庭產生了。而人類的婚姻制度開始是在兩性關係上不分血緣的群婚制,接著發展到了在兩性關係上排除了姐妹兄弟的亞血緣群婚制。又進化到了對偶婚制,就是以女子為中心、而丈夫則來自於其他氏族,丈夫是不固定的,這其實就是我們看到的摩梭人的婚姻制度。后來又過渡到了父系社會的一夫多妻制,到現在的一夫一妻制度。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 發新話題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換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