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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支持同性戀

本帖最後由 哈佛專家 於 2022/6/14 18:41 編輯

聖經支持同性戀

有跡像顯示聖經支持同性戀:大衛王和約拿單是同性戀,路得與拿俄米是同性戀,羅馬百夫長是同性戀,耶穌基督與使徒約翰也是同性戀。

天主教及基督教不應該反對同性戀。

請看

聖經真的反同性戀?宗教經典的詮釋與極限(上)
喬瑟芬 08 Nov, 2018


原本,婚姻平權屬公共事務,不該被一個宗教的觀點所局限,然而,25場公投的意見發表會中,反同婚陣營共派出8位代表,8位都是基督徒,背後也都是因為其信仰教義而堅持反對,發表的論點也均從信仰教義演化而來,令人瞠目結舌,教會不只難以撇清關係,更展現了以信仰來定義國家政策方向的企圖。

過去我曾在〈宗教信仰可否參與政治?——也談「彩虹接駕」爭論〉談過,宗教作為多元價值觀念的一環,當然有權參與公共事務,關鍵是自身是否有一致的倫理原則、且願遵守群體生活應遵循的底線,願受不同價值挑戰並檢驗。因此,重點不是宗教團體可不可以參與公共事務,而是是否本於事實、遵守民主法治的遊戲規則。

雖然這不該是一場宗教戰爭,但了解這些反對意見的來處,或許能在最後催票階段,找到更多和親友溝通的癥點,或者幫助他們認識自己是被什麼影響了,重新去思考這些反對理由,跟自身相信的價值是否有關。

宗教經典該如何詮釋?

一個宗教的信仰者,應如何看待自己的經典,一直是信仰群體辯論的核心議題之一。對基督教來說,這部經典是聖經。基督教的聖經,是由舊約和新約組成,舊約是從猶太人的希伯來聖經所選取出來,而新約則是由耶穌的門徒與跟隨者透過口傳和記錄成書,約在西元4世紀完全固定下來,成為日後我們所說的「聖經」。雖然天主教和新教的聖經,在某些書卷的選段與長度上有少部份不同,但整體差異並不大。

自西元4世紀起,聖經深刻滲入、影響了西方文明的人生與政治觀,後來在訴諸人權與近代法治的發展過程中,推動變革者持續從這本聖經汲取靈感。即使台灣並不是傳統的基督教國家,但所有從西方承繼民主、法治觀念的國家,在現代化過程中,沒有不受基督教文化的潛意識影響的,甚至主導者常常就是一群深受基督教影響的社會菁英。

近年來,傳統宗教信念與教義在現代化衝擊下,危機感亦發強烈,任何宗教內部都有一群人大聲疾呼要回歸經典,堅持必須以字面來解讀經典,並去除現代知識學說的「干擾」。然而,若我們深究這些基本教義派的主張,會發現他們往往是選擇性的在「回歸經典」,符合自己直覺感受的就拿來用,堅持要遵守經典的字面一切記載,會妨礙自身便利性與利益的,就說事過境遷、因地制宜。

在婚姻平權的爭議中,這群人就是俗稱的「盟盟們」。

對經典誤讀的兩個層次

一般常見的誤讀,通常出於以下兩個原因:

        對經典的整體不夠熟悉、見樹不見林,忽略經典一再提及的核心原則和精神,或互文之間的解釋,卻過度放大特定段落,也是俗稱的「斷章取義」。
        忽略經文產生的時代背景,無視當時歷史事件、物質條件、語意習慣等因素,錯誤套用自身的語意和文化習慣,以致與經文原意產生斷裂。

而在基督教群體中,還有兩個影響聖經解讀的重要關鍵因素:教義與教會傳統。

教義是歷代以來對於聖經核心觀念的梳理,所歸納出的一些原則,例如「因信稱義」、「三位一體」等。要成為教義,要經過相當漫長且嚴謹的辯論,不斷論證、進行觀點的淘選,沒有那麼簡單隨意。至於教會傳統,則不見得跟聖經如何記載有關,更多是教會千百年來的經驗傳承,例如聖誕節教會搬演耶穌降生故事時,都有「東方三博士」,但事實上經文只有提到「來自東方的博士」,大概因為帶來的禮物共三件,在舞台效果上由三個人拿著比較好看,因此「東方三博士」就流傳至今。

但有多少基督徒真的認真去查過該段落?今日反對同性婚姻中,絕大部份的宗教論據,其實是來自於這種似是而非的教會傳統,而非涉及基督教信仰核心的教義問題。更別說教義和教會傳統產生的過程中,有多少深受解釋者自身的文化、政治傳統、偏見所影響?這些解釋背後是為了維護誰的權益?例如過去教會一直以白人、男性的視角在解讀聖經,作為壓迫黑人、女人的工具。

把婚姻這種屬於「教會傳統」層次的東西,上升為教義層次在悍衛,完全是搞錯了方向。

聖經究竟怎麼說同性戀?

聖經數百萬字的記載中,明確提到「同性性行為」的,只有六處經文。但礙於篇幅,本篇無法一一詳盡解釋,只能就原則提出反思與說明,要詳究經文的,請移駕〈聖經真的反同性戀?同志神學懶人包〉。

1.創世紀第十九章1至28節

所多瑪之名在希伯來文與拉丁文中都與男男性行為無關,到了英文譯文卻變成「Sodomy」(肛交、雞姦),顯然是後代譯者將自身文化偏見放進了信仰。這是上帝要毀滅一個罪惡之城的故事,但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的姪子羅得也住在那裡,上帝因此先派天使去救羅得一家出來。舊約另一卷以西結書明示了所多瑪城被滅的原因:

    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他和他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他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見便將他們除掉。(以西結書16章49~50節)

經文裡完全沒有提到同性戀或同性性行為,為何基督徒對聖經裡的明文解釋視而不見,卻寧願相信一個沒有根據的英文諧音「Sodomy」?若所多瑪人都是同性戀,為什麼羅得提議用自己的女兒來換取天使們的平安?在這裡惹怒上帝的,究竟是同性性行為,還是企圖對陌生人行使性暴力?新約聖經再次提起所多瑪與蛾摩拉兩城被滅之事,包括猶大書一章7節,都得放回這個脈絡下看待、思考,後面就不再特別獨立贅述。

2.利未記第十八章22節、利未記二十章13節

利未記是以色列人俗稱的「聖潔條例」,所有文中禁止的事都有個共同點:是迦南地居民祭拜神靈的習俗。在一神的信仰觀裡,所有行為都可再議,唯有一事觸犯不能越過的底線:「除我外不可有別神」。理解這個原則後,就知道聖經所在意的是兩個因素:首先,在儀式中從事的性行為與性傾向無關,而是一種「異教崇拜儀式」。再者,儀式中的性對象並非自願選擇而來,而是廟妓與祭司,存在著某種壓迫、被當作商品出售或交換的性,這是當時猶太人的信仰所不能接受的。

我們會因為認為男人與女性妓女發生性關係是不好的,所以把所有男人與女人之間的性行為都視為有問題嗎?同樣,為什麼會覺得這裡的指責可以推及至所有同性性行為呢?而一夫一妻如果真是如此神聖、出於上帝心意,為什麼聖潔條例不指責娶妾的習俗?為什麼耶穌只說最重要的是愛神愛人,而沒有悍衛一夫一妻的家庭價值?

婚姻平權 喬瑟芬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8703/3469086

聖經真的反同性戀?宗教經典的詮釋與極限(下)
喬瑟芬 08 Nov, 2018

3.羅馬書一章26至27節

羅馬書是使徒保羅所寫下,意在批評他所處時代羅馬宮廷與貴族的荒淫殘暴,並透過批判描繪出他心目中公義的上帝國的樣貌,那是一篇深富政治意義的宣言。若抽離了對相關背景的了解,將保羅對羅馬貴族的批判用在一般人身上,就有誤讀經文的風險。

對於活在那個時代的人,保羅所言是不需要多加解釋的,因為大家都聽過、也把羅馬貴族與宮廷的荒唐事蹟當茶餘飯後的談資消遣。這就像參與過太陽花運動的我們,知道邱毅曾誤將議場桌上的太陽花指為香蕉,但5百年後的人再回看這些報導時,若未全面了解這個事件,會怎麼理解?他們有可能以為太陽花又名香蕉,或那個東西就叫香蕉。聽來荒謬吧?羅馬書被當代信徒誤讀的情況,基本上與這個例子是差不多的。

前面談過利未祭所講的背景:以色列週邊民族於宗教祭祀中的性儀式和廟妓風俗,也延續到了保羅時代,許多廟妓還是年幼的雛妓。此外,羅馬帝國是一個蓄奴成風的社會,羅馬公民有權以任何方式支配非公民者,包括透過性來展示主宰權力。古典文學家Amy Richlin的著作The Garden of Priapus,和Eva Cantarella的著作Bisexuality in the Ancient World都記載了當時的羅馬,男性性行為如何以一種「展示對奴隸權力」的舉動作為普遍性的存在,無關性傾向或是性滿足,是統治階級的權力展示,也是對奴隸的壓迫與凌辱。

羅馬書一章26~27完整的意思,應該是指責那些原本並沒有同性戀傾向,卻因為當代希臘羅馬文化的流行,或為在同儕中獲取權力,扭曲自身意願去從事同性性行為,以及涉及異教崇拜儀式而與廟妓發生同性性行為。保羅所有提到同性性行為經文,都是放在關於異教的段落裡,而非談信徒信仰生活或婚姻意義的段落裡。也就是說他在意的是背離唯一神信仰,不見得是「性」。

4.哥林多前書六章9節、提摩太前書一章10節

哥林多前書六章9節,中譯本關鍵字「作孌童的」,原文malakos,原意是「軟」,不論聖經還是歷代使用希臘文的習慣,從未用來指稱同志,宗教改革時期甚至將malakos 譯為手淫。但到了1946年,英文聖經卻將malakos一字直接譯為effeminate,意指女性化、無男子氣概,足見時代的文化偏見在聖經的翻譯和解讀上所能造成的影響,後來英文聖經進一步直接將這個字譯為「homosexual」或「sodomites」。

以前後文看,malakos 這個字可能仍與拜偶像中發生的性行為脫不了關係,不然不會被放在同一組。但它的原意更接近於精神心志軟弱而貪戀著某種情慾(比方以雛妓滿足戀童癖)。

至於提摩太前書一章10節中譯本作「親男色」,原文是arsenokoitês,是由arsen與koitês兩個字所組成,arsen是指少年,koitês來自於keimai,指躺下、放倒之意,翻成白話文的話,叫撲倒少年,尤其是美少年。這是指一個人貪愛面貌姣好的少年人(不是戀童,是青少年)。保羅時代的男男之愛並非禁忌,有非常多同性戀文學流傳下來,但同樣沒有任何一本著作以arsenokoitês這個字來指稱同性戀者,或同性性行為。

看完這些,我們應該能明白對聖經作者而言,並沒有當代關於「同性戀」的概念,現代信徒不該、也無法用這些經文,斬釘截鐵的定罪同性戀者。

另外,保羅也曾寫下女人不適合講道、在聚會中要沉默的字句,教會據此壓抑女性的地位超過1500年,直到近代才由神學家還保羅一個「清白」,發現那是特定情況、而非普遍性的命令。正是與同志神學所使用的同一套考證、詮釋聖經的方法,讓女性能在教會中漸漸平等,如果教會接受女性牧師,為何不能接受同志神學的研究?

基督教的性觀念從何而來?

細究聖經,談及婚姻(關係)時,強調的是信實(fidelity)、互愛(mutuallove)、負責(responsibility),並不是生殖功能。生養眾多的「生殖邏輯」,本就是以色列人在尋找自我認同、建構自身國族意識時發展出來的觀念,因為必須有足夠人口抵禦外侮、與週邊民族抗衡,才會將不能生育視為罪與詛咒。

如今基督教的婚姻觀和貞潔觀,其實是西元4世紀左右,幾位受信仰感召的教父在「改邪歸正」前都有嚴重性成癮問題,因此將性高潮視為人類原罪存在的證據,並將婚姻和生育當作不得以的救贖。說穿了,一夫一妻的觀念跟聖經經文或教義並沒有那麼大的關係,而是教父們因自身背景去重新詮釋聖經後,發展出來的「教會傳統」。這些教父甚至還說過:手淫的罪大過性侵一個女人,因為後者還有受孕的可能,前者就完全只是罪的展現而已,當然在如此陽具中心的思維裡,是沒有女人的性自主或性滿足的位置的。

這樣的態度,直到今日還在教會當中若隱若現,例如至今仍有很多教會將自慰視為惡習,而性別平等教育所談及的認識身體、探索身體,或是民間機構出版的補充教材,談個「敏感帶」,教會就像被踩到開關一樣跳了起來,因為這等同於教唆孩子們去「犯罪」。

經文解讀的極限

同志神學有其堅實的基礎,同時也有其必須認清的極限。它僅能主張聖經並沒有定罪同性戀,卻從來沒有言及或處理那些生來就具有同性戀傾向,仍堅持以基督為信仰的同志們的處境。

但那又如何?信仰本就不是由一個人在床上的行為所定義,而是我們在床下的時間,是如何使用的。就像很多當代議題,比如因性侵受孕可不可以墮胎?不孕的夫妻能否藉助科技人工受孕?子宮受損的婦女能否找代理孕母?不治之症可不可以接受安樂死?可不可以接受插管使用機器維持生命?公民面對兵役或國家暴力可不可以抵抗?還有,萬一情慾對象兩個性別都有那又該怎麼辦?天生就同時具有男、女兩性的器官和性徵該怎麼辦?有太多的事情,都跟同志之間的感情或性吸引力一樣,聖經根本沒有留下明文指引,有的只是我們根據信仰的原則和精神,摸索出來的信仰之路。

不管是支持還是反對同志,都不該把聖經經文的字義解釋當作唯一依據,而必須持續追問:什麼才是這個信仰的核心。再者,聖經是否反對同性戀,與教會是否接納同性戀者,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就算對前者沒有共識,也該知道基督信仰從來就不允許我們排斥任何少數族群;你可以不同意他們,卻仍有義務善待他們。所謂耶穌基督的福音,是你的信仰讓你成為了一個怎樣的人。

一個信仰者,不管他認為同志是罪與否,都不會失去善待對方、謙卑自己去認識不同族群、並在他們身上看見自己不足、看見上主美意的本心。教義上,我們希望如何看待同性戀,是教會門內的事,但在世俗世界裡,我們該給人留一條「活路」,讓人在這個信仰之外,有平等生活下去的資格和機會。如果他們的永生,你所認識的基督信仰給不了,請讓他們在今世,以一個有尊嚴的公民的身份,過完此生。

喬瑟芬 婚姻平權 性別平權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8703/3469254

What Is Queer Biblical Hermeneutics
April 11, 2019

What is Queer Biblical Hermeneutics?

Queer biblical hermeneutics is a way of looking at the sacred text through the eyes of queer people. It is important to understand the meaning of these terms in relation to the exegetical process. “Queer” is a term that collectively refers to people who are LGBT (lesbian, gay, bi-sexual, and transgender) and to people with fluid and non-binary genders and/or sexualities.[1] Queer interpretations do not follow essentialist ways of defining gender or sexualities. A  “hermeneutic” is “one’s whole method of understanding or interpretation.”[2]  Thus “queer biblical hermeneutics”  is the approach, theory, and prospective that queer people use to understand the Bible.

The queer hermeneutical approach intersects queer theory, theology, and exegesis. Queer theory seeks “to deconstruct hegemonic heteronormativity, looking at sexual identities in their intersectional manifestations, expressions and performances.”[3] Queer theorists seek to make changes to society through intellectual discourse and social change. These theorists maintain that intellectual discourse and social change need to happen in order to deconstruct society’s hegemonic heteronormativity. They also argue that society needs to adopt language not rooted in hegemonic and binary language.[4]  Then queer hermeneutics brings in Theology. Theology is “language or discourse about God” which examines how people talks about God.[5] The merging of queer theory with queer views, talk, and understanding of God frame the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Patrick Cheng explains Queer Biblical Hermeneutics in another way.  In Radical Love Cheng outlines at least four ways with which queer people talk and understand God. They are the same ways with which United Methodists understand God. They are based on the quadrilateral: Scripture, tradition, reason, and experience. First, scripture reveals the Word of God-Jesus Christ; second, tradition illuminates Christian faith; third, reason confirms belief about the Christian Faith; and fourth, personal experience along with community vivifies the Christian faith.[6] Thus, “theology is a synthesis of all four sources, and each of these sources acts as a ‘check and balance’ for the other three.”[7] According to Cheng, queer Bible hermeneutics employs four ways of these understanding the biblical text explains how the Bible speaks to contemporary society.

[1] Patrick S. Cheng, Radical Love: An Introduction to Queer Theology (New York, NY: Seabury Books, 2011), 3-5.

[2] Donald K. McKim, The Westminster Dictionary of Theological Terms,2nd ed. (Louisville, KY: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2014), s.v. “hermeneutic”.

[3] Susanne Scholz, Introducing the Women’s Hebrew Bible: Feminism, Gender Justice, and the Study of the Old Testament (London, UK: Bloomsbury / T&T Clark, 2017), 129-130.

[4] See Scholz, Introducing the Women’s Hebrew Bible, page#; Pamela R. Lightsey, Our Lives Matter: A Womanist Queer Theology (Eugene, OR: Wipf and Stock , 2015), 13-14.

[5] McKim “” P.317.

[6] Geoffroy Moore, (class lecture, Perkins School of Theology, Dallas, TX, 1.31.2019).

[7] Cheng, Radical Love, 11.

喜歡異性或同性,有機會是天生的,亦是被天主創造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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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支持同性戀

有跡像顯示聖經支持同性戀:
大衛王和約拿單是同性戀,路得與拿俄米是同性戀,羅馬百夫長是同性戀,耶穌基督與使徒約翰也是同性戀。
哈佛專家 發表於 2022/6/14 18:11
请问专家,有关的聖經【===证据】?、谢谢谢谢谢谢专家。。
“圣经”煽动颠覆:例:启示录19:18為要吃_君王_的肉、軍官_的肉◇以西结39:18喝地上首领的血◇詩篇136:17称谢那击杀大_君王_的◇哥林多前15:24基督把所有的统治者、掌权者和有能者都毁灭◇申命记7:24又要将他们的_君王_交在你手中,你就使他们的名从天下消灭。……直到你将他们灭绝了◆煽动分裂:例:但以理2:44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国……要打碎灭绝那一切国
聖經支持同性戀

有跡像顯示聖經支持同性戀:大衛王和約拿單是同性戀,路得與拿俄米是同性戀,羅馬百夫長是 ...
哈佛專家 發表於 2022/6/14 18:11
恭恭敬敬敬请请问专家,有关的具体聖經条文【===证据】?、谢谢谢谢谢谢专家。。
“圣经”煽动颠覆:例:启示录19:18為要吃_君王_的肉、軍官_的肉◇以西结39:18喝地上首领的血◇詩篇136:17称谢那击杀大_君王_的◇哥林多前15:24基督把所有的统治者、掌权者和有能者都毁灭◇申命记7:24又要将他们的_君王_交在你手中,你就使他们的名从天下消灭。……直到你将他们灭绝了◆煽动分裂:例:但以理2:44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国……要打碎灭绝那一切国
我不是聖經專家,詳細的情節請你自己去找。大衛王和約拿單的故事見於撤母耳記。路得深愛她的婆婆拿俄米,見於路得記。這些是比較主要的。其他請自己找。謝謝。
有些同性戀是天生的,自己無法選擇。但天主教和基督教有歧視同性戀的嫌疑,所謂「神愛世人」的話從何說起?
我不是聖經專家,詳細的情節請你自己去找。大衛王和約拿單的故事見於撤母耳記。路得深愛她的婆婆拿俄米,見 ...
哈佛專家 發表於 2022/6/15 05:58



    如果對聖經內容不熟悉,就更加不應該傳播「引用」聖經的反基文章。那篇文章所舉的例子連斷章取義都做不到,只是別有用心地斷詞取義。盧德愛相依為命的婆婆怎麼被說成同性戀?那麼女兒愛母親兒子愛父親也是同性戀嗎?盧德還聽從婆婆建議嫁給了波阿次呢。由於專家你沒有舉例子,所以我估計你說耶穌與若望的事是在說最後晚餐若望在耶穌懷裏說話的情形,那是因為照羅馬人的吃飯習慣是躺着吃的,人多靠得緊的話,每個人的背部都在另外一個人的懷裏,若望靠在耶穌的胸膛問一句秘密說話又有何出奇?

罪惡入世之後人心都敗壞了,唐山那些惡棍令我想起了索多瑪,最近我還看到一條片是大陸一個保母將自己的鼻屎塞進她照顧的幼兒口中。「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同性戀就是源自亞當吞下禁果那一刻,你看到大家將罪惡的責任推給天主,是否跟亞當推責及厄娃,厄娃再推給蛇的情形一模一樣?
LGBT 中的BT, 應拜觀音.....因為佢係男變女...變性
喜歡異性或同性,有機會是天生的,亦是被天主創造出來的。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2/6/14 19:38

有甚麼科學研究是找出同性戀是天生的?

講聖經時你就要搵科學支持, 聽九翕時就不用科學了?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2/6/15 11:46 編輯
回覆  beebeechan



基因決定你我的性取向?權威期刊《科學》:同性性行為「寫在基因裡」,是物種多樣性自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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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2/6/15 09:50


你這種只讀標題不讀內容的作風, 不敢苟同。

從引文中就輕易找到這些可作結論的句子:




但沒有任何單一基因可以直接對人類性取向產生影響

但我們仍無法透過這些「基因的變異」,去斷定一個人是否為同性戀。

主導此研究的美國哈佛–麻省理工學院博勞德研究所(Broad Institute)學者尼爾(Ben Neale)表示:「個人表達性欲的行為與方式幾乎無法用基因準確預測……單一的『同性戀基因』並不存在


論文也強調,其他環境因素,例如童年與成年後的生活也都會影響個人的性取向。



科學研究的發現, 真是如你標題所言:同性性行為「寫在基因裡」?
不是單一基因,是眾多基因嘛,你不明白?

總體而言,這些遺傳變異,再加上其他數千個基因組,對於個人性取向的影響力,大約為32%。


有其他環境因素,即如我所說「有機會是天生的」,即也有機會是後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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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哈佛專家 於 2022/6/16 13:34 編輯

路得愛她的婆婆拿俄米,不是因為她們是婆媳關係,而是真的相愛。路得當然也嫁給波阿斯並生了兒子。但經中分明說,路得愛拿俄米勝過愛她的七名兒子。

使徒彼得也就是保羅。保羅是不是同性戀?也是有爭議的。保羅有同性戀的嫌疑,是許多人研究的對象。保羅還跟提摩太是死黨哩。保羅跟提摩太之間的同性戀嫌疑也是研究的課題之一。

果然,你們避著不提大衛王和約拿單之間的同性戀,為什麼不敢承認呢?

不單是LGBT中的BT應該拜觀音。Lesbians and Gay Men都應該拜觀音。異性戀也應該拜觀音。所有人都應該拜觀音。所有人都可以拜觀音。因為觀音普渡眾生。在祂的眼中,不會分別誰是異性戀、雙性戀、同性戀。

還有觀音是有男身也有女身,但不是由男變女。男身的觀音如四臂觀音、千手千眼觀音,女身的觀音如楊枝淨水觀音、白衣觀音、魚籃觀音、綠度母等,都是普渡眾生的例子。

像下面這樣發願就很好,證明佛教普渡眾生,不像天主教及基督教那樣排斥同性戀。


面向同志的菩薩的十種甚深大願

1.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得聞念佛往生淨土的微妙法門,得聞西方極樂世界及阿彌陀佛的名號。不但我自己稱念阿彌陀佛的名號,我亦弘揚西方淨土法門,教一切眾生稱念阿彌陀佛,發願往生西方極樂世界,願一切眾生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成佛,是為菩薩的第一大願。

2.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得聞觀世音菩薩的名號,受持、稱念觀世音菩薩的名號,我亦弘揚觀音法門,教一切眾生得聞觀世音菩薩的名號,稱念觀世音菩薩的名號,同蒙觀世音菩薩的救渡,是為菩薩的第二大願。

3.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得聞六字大明、觀音微妙心印,受持稱念觀世音菩薩的六字大明,直至成佛,永不退失。我亦教一切眾生稱念六字大明,同蒙觀世音菩薩的救渡,是為菩薩的第三大願。

4.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得聞綠度母及二十一度母的名號,受持綠度母咒及二十一度母大法。我亦教一切眾生受持、稱念綠度母咒及餘二十度母的咒語,同蒙包括綠度母的二十一度母的救渡,是為菩薩的第四大願。

5.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得聞文殊師利菩薩的名號及睹其形象,稱念文殊師利菩薩的名號,及向文殊師利菩薩祈禱。我亦向一切眾生宣說文殊師利菩薩的名號,及稱讚文殊師利菩薩的功德,普勸受持,同蒙文殊師利菩薩的加持,智慧開朗,速證菩提,是為菩薩的第五大願。

6.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得聞普賢菩薩的名號,及其殊勝的普賢十大行願。普願我及一切眾生同稱念普賢菩薩的名號,同修普賢十大行願,同入普賢行願海,是為菩薩的第六大願。

7.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得聞地藏菩薩的名號,皈依及稱念地藏菩薩名號。我亦教一切眾生皈依及稱念地藏菩薩,願我及一切眾生因皈依地藏菩薩,生生世世不墮三惡道,常生人天,恆修佛法,是為菩薩的第七大願。

8.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得聞東方世界藥師七佛的名號,受持藥師七佛法門。普願我及一切眾生同發藥師七佛的大願,同修藥師七佛法門,同稱念藥師七佛的名號,乃至以醫藥救療眾生的一切疾病,是為菩薩的第八大願。

9.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我廣修五戒、十善、三十七助道品、四攝、六度等菩薩行,恆常幫助一切眾生,願以此功德,迴向我及一切眾生同證菩提,同登彼岸,永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為菩薩的第九大願。

10.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我不歧視一切不同性傾向的同志。凡同性愛者、雙性愛者及異性愛者,我悉皆歡喜接受,教他們學習佛法,同發願修證菩提,同修佛法,同登彼岸,是為菩薩的第十大願。

以上菩薩的十種甚深大願甚深微妙,功德不可思議。願一切眾生聞此誓願,歡喜信受。一切同志聞此誓願,同發此十種甚深大願,同修十種甚深大願,同登覺路。是為禱!


註:地藏菩薩的英語名稱可以譯為 Earth Treasure Bodhisattva。

寫於2001年

不明白歧視排斥小眾,時至今日在開明的環境中究竟還有何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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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及天主教都有一些開明人士支持同性戀,成立一些支持及理解同性戀的團體,接納同性戀者及雙性戀者。但大多數基督徒都不接受同性戀,呢個唔係歧視又係乜呢?
不明白歧視排斥小眾,時至今日在開明的環境中究竟還有何益處?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2/6/15 14:05


有人還用上「被排斥」一詞?
民主又開放的西方社會, 近幾個世紀, 有見是因同性戀被帶上法庭嗎?
只見是不認同者被告上法庭就有。

好像是同性戀者要社會發給一張「勇敢出櫃」嘉許証書才不算是被歧視了。
不是單一基因,是眾多基因嘛,你不明白?



有其他環境因素,即如我所說「有機會是天生的」,即也有機會是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2/6/15 12:10


只怕是「後天」的也要來充「天生」的, 而科學又不能分辨。
最弊又係有「天生」基佬基因的又不是個個都基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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