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2/9/12 06:37 編輯
宗教學校一般會在職位申請表內,設了「信仰」一欄,以及在面試時,提問應徵者相關問題,並要求出示有關的證明,潛台詞明顯想聘任與自己宗教背景相同的教員。除非招請宗教科教員,否則,對於一般科目而言,很難想像信仰與學術能力的關係,以此作為聘任條件,怎可說得過去?
除非你找到個案是(A)非基督徒與(B)基督徒爭取一教席, (A)的條件比(B)好, 校董仍選(B), 這指責才成立。
即使(A)(B)條件學歷相同 (一般大學畢業生都一樣, 至於能力, 教學熱誠...不會幾十鐘面試便能了解), (B)是基督徒, 在教會辦的學校又的確是勝出了一點點..一個馬鼻咁多哩。至少也是多了一分, 那就不是條件一樣囉 (至少不會對學生灌輸無神思想, 無創造, 信神是失智白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