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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魚在河中游動,你是知道還是相信這河裏有魚?

有一個問題,我不知道被問過多少次了,尤其是拒絕相信耶穌的人特別喜歡提出這種質疑和挑戰:「如果天主真的這麼厲害,為何叫基督徒只憑一本《聖經》去做宣傳這麼辛苦?為何不直接向全世界顯示祂自己,讓全人類看到祂毋庸置疑的大能而相信祂、敬畏祂呢?」「我講求證據,因為看不到天主所以不相信;如果耶穌向我顯現,我一定相信祂!」其實這些問題對我來說頗有啟發,能促使我從不同角度去思考,我曾經發文表達過自己的有關觀點。

今天,這個問題又忽然找上門來,敲門提醒我去思考學習。當我看到台灣刑法典第十六條「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如自信其行為為法律所許可而有正當理由者,得免除其刑」時,聯想到「不知法律」與「看不到天主」之間的關係。從「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這個條文,可以看出人類對罪犯的懲處是依照罪過原則而實施的。對於明知故犯的,依例嚴懲不貸;過失犯罪的,可酌量減刑輕罰。我們既然有這個概念,有這個認識,那麼就應該不難理解天主的作為。

亞當、厄娃、加音和出埃及的以色列人都曾面對面見過天主,他們認識天主,然而卻在確實知情的狀態下違反天主的誡命,因此他們都得承受勞碌艱辛然後死亡的後果。肉体死亡之後,他們的靈魂將會怎麼樣?會否獲得天主的原諒?對此我雖然不敢妄下判斷,但從天主從來沒有向墮落天使 —— 魔鬼施予救恩這一點(天使是靈體,能直接見到天主,所以他們是知道真理的),我很擔心亞當、厄娃的靈魂結局。畢竟是我們的祖先,希望天主的慈恩也能福澤他們。

然而,當天主藉耶穌基督的寶血在十字架上向人類施下救恩之後,祂就不再直接向人顯現自己了。我將天主的自我隱藏視為祂對我們的莫大恩寵,耶穌曾對多默宗徒說:「因為你看見了我,才相信嗎?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才是有福的!」(若望福音20:29)看見了才相信,那不叫做信,只是認識,是知道而已,正如魔鬼撒殫看見、知道真理一樣。人看見河裏的魚在游動就知道這河裏有魚,而不是相信河裏有魚,看不見而信才叫相信。但如果看見了仍拒絕承認,那叫什麼?那不是信不信、知不知的問題,而是拒絕面對現實,是堅持與真相作對,正如撒殫拒絕服從真理,堅持與天主作對一樣。

天主現在不直接顯現,只藉《聖經》向我們揭示真理,如果我們不信或不全信,祂仍給我們繼續思考和學習的機會,直至人生的終結為時限,屆時我們的靈魂脫離了肉體的遮擋,才會直接面對真相。這種時間的通融不是天主的恩寵是什麼?如果人類在肉身中就可以像天使一樣無遮無掩地直接看到天主的一切奧秘,知道真相了,知道真理了,我們就不是「自信其行為為法律所許可而有正當理由者」了,那我們滿身抵觸真理的罪污該如何處理?從抗拒天主、盜竊、淫邪、説謊等大罪,到妒忌、驕傲、忿怒、懶惰、說人閒話等不良行為,都不可能與聖潔的天主相容,我們豈不是要馬上接受真理的審判嗎?不用等到壽終,馬上就審判!我想請教那些要求天主馬上顯現的人,這是你們所希望得到的結果嗎?天主藉聖子耶穌基督的犧牲為罪人作贖價,並給予人一生的時間去學習、認識真理,使凡相信耶穌的人都得罪之赦,你們不願意接受這份救恩嗎?你們為何要堅持帶着罪污馬上接受天主的審判?或許撒殫的粉絲會堅持挑戰說:「天主根本就不存在,如果真的存在就叫祂馬上顯大能神蹟給我看,看到後我願意即時在審判台前與祂對質,好讓我來個痛快!」粉絲啊粉絲,你是誰?你想痛快就痛快?你把萬有的天主當成供你呼來喚去的奴僕嗎?天主的計劃豈能因你個人的焦躁而有所更改?你慢慢耐心等著吧,讓你等候是天主對你的一番美意。

在世界上,「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而在聖潔的天國,不潔的、不接受耶穌基督救贖的罪人都不能進入天堂的大門。然而,天主給人充足的時間去學習、認識真理,因為「其實是他對你們含忍,不願任何人喪亡,只願眾人回心轉意。」(伯多祿後書3:9)天主的忍耐與等待不就是對我們的恩寵嗎?所以,耶穌吩咐門徒廣傳福音,讓所有人認識真理:「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但不信的必被判罪。」(馬爾谷福音16:15-16)
同網主講聲sorry,而家先發現我修改下篇貼文然後再send就變成左兩篇,仲以為beebeechan刪除咗佢嘅發言添。
你在香討渾噩,理解能力不見有改進。
樓主是在說「知道」與「相信」的不同,不是說甚麼是「知道」。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2/11/26 17:34


佢多啲過嚟發言都好㗎,呢度啲人坦白誠實肯充份表現自己嘅觀點,唔似香討嗰邊啲人陰啲陰啲,兩邊氣氛好唔同。
leefeng行開咗,佢嚟鄧腳補位啱啱好,等個論壇冇咁冷清,多個人講嘢兼推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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