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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無神論

讀過有關無神論是否信仰的文章,我有感而發。
的而且確,要證明某東西的不存在,比要證明某東西是否存在,難上過億倍。我認為,既然不論是宗教界及科學界都認定"神"言個概念是超乎自然(Supernatural),一般的所謂科學方法如觀察、假設及實驗就無用武之地。要討論,就只有訴諸邏輯推理,判斷神的概念的合理性及存在的可能性。
簡單而言,我相信有神論者及無神論者的最大分歧,在於兩者對神存在的可能性分道揚鏣﹔但我想強調,縱然兩者的推論各自合乎常理,都不足以反映神是真的存,還是真的不存在。事實的真相,根本就完全獨立於任何思維系統及信念。有心研究者,只能權衡兩方理據,作出抉擇。

要討論有神無神,我想必先要想清楚何謂神?是deism所鼓吹一種無視眾生的生命力及創造力﹔還是一般宗教所認定的人格化、在意人類言行、有喜惡、賞善罰惡的神。首先,在我而言,deism所提出的概念,未免過於虛無,基本上可以無限上綱,諸事皆宜,無謂討論﹔而對於一位人格化的神是否存在,我可以肯定地說:我是無神論者。

我想一般人會認為,你看天地萬物設計精妙,循環不息,不是背後理應有一個造物主/上帝創造嗎?誠如我之前所言,理應,不代表是真相。達爾文的進化論,令我確定造物主這個概念,其實可有可無(當然不等於沒有),這亦令我傾向相信,上帝不過是古人用來解釋萬物的理由。

更重要的是,一個上天下地至高無上的神,竟然會在意人類微不足道的言行,情緒完全受人類的言行所牽引,這亦令我不得不推斷,這個人格化了的神,不過是人類的產物。

究竟,人格化,源出何由?就此我有丁點意見。

要人去相信一種自己都無法理解的東西,就必先要人將個人願望、感情、想法向之投射,將之包裝成一個為常人可理解、解釋、傳逹的概念。理解對錯,無關痛癢,最重要是當刻可以自圓其說,暫時舒緩腦袋的煩惱。時間一久,腦子又懶用,過往的概念就自然熬得過所謂千錘百煉,由臆測變成玉律。

古人不理解大自然,就唯有將這種本來就無視眾生力量,想像成喜怒無常、法力無邊的人形概念。因為祂是人形概念,古人就順理成章推斷這個無中生有的概念是有著自己的感情。有感情者,既會受觸怒,自然亦會受 “氹”,古人就隨之聯想到可以嘗試洞悉這個概念的心理,進而將祂的神力變成有利自己的行為,故此古代所謂祭天酬神,屢見不鮮—當然神法力無邊,何用人類酬謝或在意人類報答與否,則無從稽考。

時至今日,科學發展迅速,神的作用早已由釋萬物,演化成一個庇佑、支援、監督、寬恕的父輩角色。事實上有不少的有神論者,都是因為認定自己真的冥冥中有所庇蔭、有所援引,方才相信神的存在,進而認定神創造世界之餘又精製人類。說到底,都是個人渴求作崇。

姑勿論原因如何,首先神何解必須是一個化的概念,我攪不清

神如何創造萬物,我攪不清
就算神創造萬物,何解偏偏在意我們,偏要賞善罰惡,我攪不清
就算神創造萬物,何解祂一定就會顧慮我們、愛我們,我攪不清
神既然全知,兼創造天堂地獄,兼為世上每一個人舖好目的,但就偏說我們有自由意志,我攪不清
人類偏偏要有神去頒授道德及人生目標,我攪不清
神竟然容許無辜的人被某部份人的惡行所牽連受害,然後藉此警告局外人要歸隊,我攪不清
神本來就是個別民族獨有產物,憑什麼可將之推諸亙古四海,我攪不清
究竟我死前相信,和死後見到才信,有何分別,我攪不清

就是現有神的概念,根本無從解答我的問題,所以,我選擇成為無神論者,認定神存在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不過,我想補充一點:我相信,至少無神論者是以科學方法、邏輯思維去推斷,亦說得出有什麼條件會令他們信神﹔反之,有神論者從來都只說由心而發,永遠不接受神不存在的可能性--因為,他們需要神。

回復 1# cujlm 的帖子

因此,我自稱為「傾向無神論的不可知論者」,因為由來無神是未能證實,為免教徒挑戰這點,我仍把自己歸類為不可知論者。

「田雞真神」網頁有個有趣的比喻:

十 度門 的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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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問題:

一間大屋內, 有 10 間房, 全部房門都是關上的.

問題 1> 若要証明其中一間房內 有一隻金蛋, 你最少要開多少度門呢?

問題 2> 若要証明所有房間內 沒有金蛋, 你最少要開多少度門呢?

 

( 請現在思索答案........ 然後繼續閱讀. )

 

有答案後 請繼續 : .......

 

 

答案:

1> 若你開第一度門便找到, 便無需再開第二度門. 最少,只需開一度門.

2> 若要証明所有房間內 沒有金蛋, 你必需全部開啟, 只要有一度門未開, 都唔能夠証明沒有.

推論: 要証明一樣o野 "存在" 一定比証明 "不存在" 容易.

 

若 "門" 的數目是無限又如何呢?

1> 若你開第一度門便找到, 便無需再開第二度門. 無限門,亦有機會証明存在. 最少,只需開一度門.

2> 若要証明所有房間內 沒有金蛋, 你必需開啟無限的門. 不論你點樣開, 始終不能証明沒有, 因為門的數目是無限的.

推論: 在無限門的情況下, 証明一樣o野 "存在" 仍然有可能. 而要証明 "不存在" 跟本不可能. 所以, 在無限門的情況下, 要求他人証明"不存在",跟本就是無聊.

 

一件事,無法証明存在, 亦無法証明不存在. 就應該定為 "可能存在,亦可能不存在".

絕對絕對不能定義為: "無法証明不存在, 就即是存在啦".<<- 絕對絕對錯!!

相信一樣 "可能存在,亦可能不存在" 的東西, 還神化至極點--全能! 似乎.....真是.....XXXX

要四處宣揚呢個 "可能存在,亦可能不存在" 的東西, 更加.......哈哈. 不知算什麼.

以上 思考問題, 送給所有 基督徒,準基督徒.

不是反基督, 不是反宗教, 只是實事求是.

宗教只是宗教. 自己用來安撫自己來取得心靈支持.

請不要用本故仔書來解釋宇宙起源. 宗教還宗教,現實還現實.

 

拿不出證據, 請不要再四處宣揚呢個 "可能存在, 亦可能不存在" 的東西.

 

更勿再以聖經來解釋宇宙起源 !!!

勿再以聖經來解釋人類及生物起源 !!!

勿再以聖經來作所謂挑戰科學. 科學/知識怎樣渺小, 也比聖經來得積極, 實際, 真實 !!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補充一點

有神論者,莫視邏輯同科學
無神論者,建基邏輯同科學
不可知論者,就是連是否有一個人格化、有七情但無六慾的神都不敢置喙。
問題關鍵是人格化,對著一個太像人類的神是否是存在,都不作判斷,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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