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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蔡瀾愛情金句

回復 #2 Paul 的帖子

7. 迷戀一個人、崇拜一個人,都是心理不成熟的表現,這與年紀和經驗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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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紀大了可能會明白值得迷戀、崇拜的人都不太在意別人的迷戀和崇拜。成熟的人固然不會浪費精神去做一些別人都認為沒需要的事。

另一方面,在意別人的迷戀和崇拜的人總不值得迷戀、崇拜。

[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7-6-14 11:50 編輯 ]

回復 #13 Paul 的帖子

也是,中西哲學也沒去到虐殺世上99.99%人類的行為也稱為「愛」。

也沒對要求對方犧牲和奉獻,否則便永火的BLACKMAIL稱為「愛」。

[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7-6-14 12:05 編輯 ]

回復 #4 Paul 的帖子

所以話不可胡說,誰是小人,各位看官心照了。
「(但又問嘞~ 呢度既"未忠"係未夠盡忠? 但係你對你老婆係未盡忠過喎? 成日心裡面諗住第二個)」



解釋 盡心誠意待人處事的美德

盡忠

解釋 竭盡忠誠。多指盡瘁國事或殉身國難。

忠誠

解釋 忠心誠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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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心裡面諗住第二個」也不一定不「忠」

盡心誠意待妻子便何謂「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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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中國用「相敬」來形容正確夫妻關係。

忠是形容君臣,父子一類階級之間的關係。

[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7-6-14 17:33 編輯 ]

回復 #36 Paul 的帖子

本來很多民族對一夫多妻都沒意見(甚至耶和華治下的一賜樂業人),文字中沒有反對意思也沒啥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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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現代在「相愛相敬」之上大做文章,加上了現代西方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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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只指「忠」的解釋有問題,請把字典送有關部門審查。

[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7-6-15 09:42 編輯 ]
問良知也一樣,做一件事能令有關人等均開心快活,何樂而不為?

令人擔心者,是像一些魔門基一樣,用聖經把多妻強留。又或像「義人」阿伯拉罕一樣,始亂終棄。

如果像一些古人一樣大家相敬如賓,一樣有齊人之福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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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昭君一樣可以同時忠於漢,又忠於胡。

關羽一樣可以同時忠於漢帝,又忠於劉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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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當上帝在經中埃及各地屠殺嬰兒時,你的良知又在哪?

[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7-6-15 10:34 編輯 ]

回復 #40 Paul 的帖子

如果多幾個老公令他快樂,當然可以。只擔心他其他丈夫是否阿伯拉罕之流矣。好像春天後母心裏的阿德,有何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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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中也有上帝以為必需弟娶兄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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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上帝的創造, 就相信祂有美善的旨意, 相信祂有公義亦有愛, 相信祂要那些無罪(先不計原罪)的人死, 祂必不會有不公平的判決~」
「相信殺嬰兇手的創造, 就相信殺嬰兇手有美善的旨意, 相信殺嬰兇手有公義亦有愛, 相信殺嬰兇手要那些無罪(先不計原罪)的嬰兒死, 殺嬰兇手必不會有不公平的判決~」

[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7-6-15 12:10 編輯 ]

回復 #44 Step.King 的帖子

愛情區內說愛情,一軛版裡嘆一軛
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件衫滿汗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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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云:

讚貼不能淫 , 罵貼不能移 , 硬膠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

[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7-6-15 13:26 編輯 ]
有關一妻多夫,經中有提

夫 子 , 摩 西 說 : 人 若 死 了 , 沒 有 孩 子 , 他 兄 弟 當 娶 他 的 妻 , 為 哥 哥 生 子 立 後 。

25 從 前 , 在 我 們 這 裡 有 弟 兄 七 人 , 第 一 個 娶 了 妻 , 死 了 , 沒 有 孩 子 , 撇 下 妻 子 給 兄 弟 。

26 第 二 、 第 三 、 直 到 第 七 個 , 都 是 如 此 。

27 末 後 , 婦 人 也 死 了 。

28 這 樣 , 當 復 活 的 時 候 , 他 是 七 個 人 中 那 一 個 的 妻 子 呢 ? 因 為 他 們 都 娶 過 他 。

29 耶 穌 回 答 說 : 你 們 錯 了 ; 因 為 不 明 白 聖 經 , 也 不 曉 得 神 的 大 能 。

30 當 復 活 的 時 候 , 人 也 不 娶 也 不 嫁 , 乃 像 天 上 的 使 者 一 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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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耶 穌 說 : 這 世 界 的 人 有 娶 有 嫁 ;
35 惟 有 算 為 配 得 那 世 界 , 與 從 死 裡 復 活 的 人 也 不 娶 也 不 嫁 ;  
36 因 為 他 們 不 能 再 死 , 和 天 使 一 樣 ; 既 是 復 活 的 人 , 就 為 神 的 兒 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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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法上沙文之妻「藉 著 基 督 的 身 體 , 在 律 法 上 也 是 死 了」,沙文「雖 然 歸 於 別 人 , 也 不 是 淫 婦
1 弟 兄 們 , 我 現 在 對 明 白 律 法 的 人 說 , 你 們 豈 不 曉 得 律 法 管 人 是 在 活 著 的 時 候 麼 ?
2 就 如 女 人 有 了 丈 夫 , 丈 夫 還 活 著 , 就 被 律 法 約 束 ; 丈 夫 若 死 了 , 就 脫 離 了 丈 夫 的 律 法 。
3 所 以 丈 夫 活 著 , 他 若 歸 於 別 人 , 便 叫 淫 婦 ; 丈 夫 若 死 了 , 他 就 脫 離 了 丈 夫 的 律 法 , 雖 然 歸 於 別 人 , 也 不 是 淫 婦
4 我 的 弟 兄 們 , 這 樣 說 來 , 你 們 藉 著 基 督 的 身 體 , 在 律 法 上 也 是 死 了 , 叫 你 們 歸 於 別 人 , 就 是 歸 於 那 從 死 裡 復 活 的 , 叫 我 們 結 果 子 給 神 。

[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7-6-15 16:17 編輯 ]
我個人認為輕諾寡信,動不動一生一世的鮮有負責任的人。

一個人連自己將來自己妻子是什樣都不知,便說什麼一生一世………

想想吧,如果結緍一年妻子便車禍成了植物人,自己事業又因照料他而一無所成,自己是否能幾十年和他長廝守?

有云:
為人死易,為人活難。

又有曰:
一刻拼命易,年年努力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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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寧願老實承認只能盡力一試這白頭偕老計畫,並建議買保險,留後著。

[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7-6-18 10:06 編輯 ]
有云:
為人死易,為人活難。

又有曰:
一刻拼命易,年年努力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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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死左是小事,老婆不死天天活磨才是大挑戰。

老婆死左一陣是小事,剩下幾十年年年去憑吊、天天的思念一番是一個挑戰。

君不見沙文小蓮前、小蓮後的?

[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7-6-18 10:30 編輯 ]
自刪文
自刪文
自刪文

[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7-7-17 12:06 編輯 ]
法妻是什麼?

髮妻
稱元配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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