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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在“祖国偶像”的背后

范学德  

  1. “祖国”成了偶像

  “祖国” 经常被比作母亲。

  有时“祖国”母亲会被“权力”这个后夫拴住,戴上 “主义”的桂冠,身披着“美德”的锦衣 ,脚穿上“教育”的皮鞋,顺着“传媒”开出的大路就扭扭捏捏地走到了“人民”的面前。这时候,就见一群群金童玉女帅哥俏姐半老徐娘老迈黄忠都围了上来,搂着她的身影笑啊,唱啊,喊啊,一声声地说我爱你啊,或者你是我的最爱。就在这欢呼声中,“祖国——母亲”变得越来越神秘,越来越伟大,越来越神圣,直到她成为一个巨大的偶像。

  爱国的情感是自然的,也是可贵的,但它却可能被权力所扭曲,使之成为一个巨大而又坚硬的偶像,名之为“爱国”。这偶像一经确立,那么,芸芸众生,无论是生活在祖国大地的,还是在祖国大地上出生的,都要向它效忠,崇拜,视之为精神的至上追求,感情的最后依赖,心灵的全部寄托,生命的唯一支柱。必须全心全意去爱她,爱她没商量,直到将她举到高于一切的神坛上,为了她,你,还有我,都要献出一切。

  当权力将“爱国”偶像化,神圣化时,与“祖国”相联系的一切就都可能被偶像化,神圣化,也就是说,现存的一切,从社会秩序,经济生活,民俗特点,文化遗产,到政治权力,法律制度,思想观念,饮食男女,日用言语,等等,都能够被“爱国”合理化,神圣化。存在就是合理的,就会变成祖国就是合理的;对祖国的感情是神圣的,就会变成在祖国内的一切都是神圣的。若是批评现存的事物,就是不爱国,不爱国是卖国,卖国自然是汉奸。

  在中国,这一脉的“爱国”观念源远流长。

  早在古代中国,“国”的观念就被“家”和“天下”的观念吞噬了。这个“家”,不是每一家的家,而是“一家”之“家”;这“天下”,也不是天下人的天下,而是“一人”之下的“天下”。如此一家,非“皇家”莫数;如此一人,独皇帝胜任,有道是:“孤家寡人”。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是前提,也是结论。因此,古时所谓的爱国与忠君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朕,即朝廷,即国家,即天下。只有忠君才是爱国。维系这一点的,不仅有皇权,更有渗透人心的伦常:伦常之要在“三纲”。“三纲”的核心是“君为臣纲”。其要义如宋儒所说:天下无不是的君。皇帝永远正确。无论出现了什么情况,圣上总是“英明”,君要臣死、民死,都不得不死。至于什么理由死,不必问,问了也没有任何意义,也不得有任何异议,反正是皇帝的意志高于一切。

  在这种皇权至上的传统中,爱国实际上被爱皇上所吞噬了。对于小民而言,什么国不国的,那是你不佩去看的,也不佩去爱。你唯一佩看的,是看皇帝的眼神,但你绝对没有条件看到那眼神,即使面对了,也不敢平视,只能仰视,任他俯视。于是,你的顶头上司是谁,你就听他的好了。他就是你的父母官。代表了圣上的旨意,又如同跟你的生身父母。请切切记住,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这样,爱“现管”的这个父母官之所爱,就把 “三纲”的两个核心完美地结合起来了:天下无不是的君,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人伦支持朝纲。人伦,以父母为始;朝纲,唯圣上旨意是从。

  “老话说,专制政体之下,只有一个爱国者,就是专制暴君本人。如果人民处于绝对臣服的状态,哪怕国君十分贤明,这一说法仍然正确”(注一)。米尔的这个论点,至今仍然正确。

  海峡两岸的中国人,现在自然都知道“国”与“家”有别了。至辛亥革命之后,“国”被“皇家”一大家子所垄断所代表的局面总算结束了,至少,在法统上已经结束了。因此,若把祖国至上与权力意志至上结合为一体,那就无法摆脱皇帝的意志高于一切的专制主义的历史传统,现代人,千万别想去当皇帝,时代不同了。也别把皇帝的意志高于一切的专制主义,挂上别的什么名目,继续展销。鲁迅当年有句名言:“弘扬民族主义决不是要宣扬这样一种观念:做异族的奴隶不好,那么我们倒不如作自己人的奴隶吧” (注二)。

  弘扬爱国主义也是这样,那不是劝人在自己的祖国内作奴隶。

  2. 信教就是不爱国?

  “信耶稣就是信教,信教就是不爱国”,这是扭曲了的爱国偶像在信仰问题上的逻辑。虽然这逻辑很荒谬,但却有深厚的历史基础。

  这历史要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算起。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传教的自由和信教的自由,都受到了西方列强强加给中国人的不平等条约的保护,所以,就有了所谓的“多了一个基督徒,就少了一个中国人”。少了的那个中国人成了“鬼子”,但不是原装的“鬼子”,名之为“二鬼子”。

  可悲的是确有极少数的华人基督徒,他们做了基督徒就不把自己当成中国人了,心甘情愿地当上了“二鬼子”。于是,这父母之邦就不放在他们眼里了,更不可能放在心上。“二鬼子”不爱国,就成了现实。怜之者,道是可悲;恨之者,斥之为可耻。可悲也好,可耻也罢,但从此却留下了无穷的冤孽,这就不是遗憾一语能表达的了。

  在不平等条约的保护下,“二鬼子”把自己当成了特殊华人,而地道的中国人则根本不把他们当成中国人,渐渐地,就不把他们看成是人了。推而广之,凡是信了“洋教”的华人,都不是中国人,或者说,是中国人中的另类,败类。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其人非人,则是鬼子。鬼子者,自然非人之子也,乃鬼之子。杀“鬼子”,不是杀人。

  把“信教等于不爱国”的逻辑再往前推一小步──信教就是卖国了。对于卖国者,杀无赦。首开这杀戒的,就是被歌颂为伟大爱国主义运动的义和团。

  在这场“杀鬼子”和“二鬼子”的动乱中,动刀动枪,杀人放火,在前面冲锋陷阵,舍家赔命的,大都是平民百姓。而在其背后煽风点火,出谋划策,击鼓鸣金的,则是达官贵人,儒生士绅。前者对基督徒的仇恨往往见于直接物质利益的冲突,而后者对基督徒的仇恨,则来自更深的恐惧:自己赖以安身立命的精神支柱──儒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

  曾国藩就这样声讨过:“别有所谓耶稣之说,新约之书,举中国数千年礼教、人伦、诗书、典则,一旦扫地荡尽,此岂独我大清之变,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奇变”(注三)。

  这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其另一个方面则在于,它与“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包括侵略阴谋)”始终连在一起。这一点,从1840年,到1900年,到现在,一直没变。

  无论是下意识地反感异于自己精神世界的新事物,还是出于有系统的诬陷,说基督徒不爱国,都是最容易挑起民众的非理性情感,借以蔑视仇恨基督徒。因为从鸦片战争起,反对民族压迫,争取民族独立,一直是被西方列强欺凌压迫的中国人民的共同心声。

  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指责信基督就是不爱国,无异是将基督徒置于“民族罪人”“民族败类”的历史地位,也给残忍而又卑鄙地迫害基督徒的作法,戴上了神圣的光环。

  在过去的岁月中,为了信仰而受苦受难,就使得生活在大陆的基督徒,不但与其他的普通百姓一道受苦,并且,苦上加苦。但是,就当基督徒与自己的骨肉同胞一同受苦受难时,就当他们在苦难中还默默地爱自己的骨肉之亲并为祖国祷告时,就当他们忍受着耻辱与压迫,竭心尽力做一个荣神益人的好公民时,一百多年来泼在华人基督徒头上的污水,终于被殉道者的鲜血洗净了。

  生活在黄土地上的基督徒,现在有资格有信心宣告,我们是爱国者。我们深深地爱着我们的祖国,爱着我们的骨肉同胞。这不仅是自然的,因为我们就是中国人,我们在这块土地上生息,挣扎,欢乐,仰望。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心中有天国。这在我们心中的天国令我们必然爱我们的邻居。

  3. 良性与恶性之分

   爱国,是不用专门教育的,那是情之所至,理之当然,想让人不爱都难。即使一个人在自己的祖国受到了深深的伤害,他恨伤害了他的那些人和那些力量,但他恨不了他的祖国,他恨不了那生他养他的山山水水,他恨不了那熟悉的乡语乡音,他恨不了五千年的象形文字,恨不了从儿时起就刻在脑海中的窗前明月光,还有长城长城谣,黄河黄河大合唱。

  即使他有恨,但那是由于爱得太深而引起的恨,是恨铁不成钢之恨,是恨溶入我血液的这一切,为什么不能变得更美好,最美好。

  我爱我的祖国,这一份情感是那么自然,那么浓烈,就好像一棵小树,只要根扎在大地,那泥土中的养分、水分,它就不能不吸收。 即使是在穷山,在荒原,虽然贫瘠,但她依然像野草,顽强地扎下自己的根,到大地的深处。

  多年前看春节晚会,我听到了一位歌唱家唱余光中的诗:“到如今,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大陆在那头……”还没有听他唱完,我就流泪了。那样一种对祖国的爱,若不是出了国门,是绝对体验不到的。“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那不是歌,那是现实,是在心头上刻下的一刀又一刀。而心之所以能被刀伤,只因为无论在哪里,心总是在那头,永远在那头。

  可是,有形形色色的爱国主义:从朴素的爱国感情,到理性的、健全的爱国主义,到狭隘的、极端的爱国主义、到官方的爱国主义,虽然有时很难画出一条清晰而又确定的界限,但区别的确存在在那里。

  殷海光在论述“我族中心主义”时说:从文化的观点来看,任何一个文化的份子多少都是我族中心主义者,但有良性与恶性之分。良性者肯定并爱戴自己文化的风俗、习惯、制度、文物、传统、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文化理想,但同时也欣赏并且尊重其他文化里的这些东西;恶性者,只肯定自己的文化价值具有绝对的价值,并且这些价值只存在于我一族之中,并且优于一切文化,从而对别的文化采取了一种鄙夷甚至排斥的态度。(注四)

  狭隘的爱国主义之所以狭隘,不仅在于它把自己的爱仅仅限制在一国之内,更在于它排斥人类的普遍价值、共同价值。而健全的爱国主义之所以健全,就在于它不仅爱自己祖国的一切真、善、美,而且爱一切的真、善、美,爱与真美善相连的独立、自由、平等、民主和人权,不论它出现在什么国家。

  就价值的层次而言,人类的普遍价值、共同价值,高于祖国的价值。当两者发生冲突时,毫无疑问:前者高于后者。用另一句话来说:我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一个中国人,美国人,俄国人。将爱国的价值置于人类的共同价值之下,这样的爱国主义才是健全的。

  用孔夫子的话来说,健全的爱国主义有其“达”与“不欲”两个方面:就“达”而言,“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凡是我渴望的真善美,我也渴望其他的人拥有它,或者说,不论什么人,只要他渴望的是真善美,那么,我就心甘情愿地让这个渴望成为我自己的渴望;就“不欲”而言,“己所不欲,毋施于人。”凡是我所恨恶的假恶丑,我就不把它加给任何人,无论这人与我同族还是异族;或者说,无论假恶丑出现在哪里,都为我的心灵所拒绝。

  耶稣把这个原则提升为整个人类精神生活、道德生活和灵性生活的根本原则:“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注五)。

  4. 狭隘爱国主义的陷阱

  无论在中国近代史上还是现实中,都可以不费力气地发现:狭隘的爱国主义往往成为盲目排外、妄自尊大的代名词,并且,它会迅速转化为赤裸裸的反西方主义。

  狭隘的爱国主义有一个简单而明确的“凡是”逻辑:凡是属于西方的,都是坏的,必须坚决反对。

  它最先排斥的是一切外来的器物、技术,即物质文明,从“洋火”、“洋布”,到“洋枪”、“洋炮”。这一层排斥是最容易消解的,因为非常明显,物质文明是没有任何国界限制的,而且它还有用,就像如今,大概没有几个人会反对使用计算机吧,也很少听说因为爱国而把家里的电视砸了,虽然这些东西最初都是从外国进口的,而如今,甚至把它们出口了。

  在物质文明之上,狭隘的爱国主义排斥的是政治、法律制度,即政治文明。那心态,从正面说,是“汉家自有制度”,反着讲,则是“祖宗之法不可变”。

  无奈民主、自由和人权,乃当今世界之大流,挡是挡不住的。无论国情如何如何的特殊,当人们可以睁开眼睛自由地看世界时,他总是能看到法治社会与民主制度集中体现了现代政治文明。当然了,不用多少政治智慧人们就可以看到,无论怎么成熟的法治社会与民主制度,都有许多的缺点和毛病,并且,有的地方还病得不轻。但是,无论它们有多少缺点,但比专制、独裁、人治相比较,总是好得无比。反民主、反自由、反人权,哪怕它打着“祖国”的旗号,在道义上也支撑不久,只有破产一途。

  若是从排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阵地退下来了,某些人们还剩下一个阵地可以固守,这就是精神文化,即精神文明。凡是外国的哲学、文学、艺术、伦理、道德、宗教,统统都是腐朽的,堕落的,甚至是反动的,必须坚决拒绝。套用一个公式,就是与西方的文化彻底决裂,或者说,与西方的观念彻底决裂。

  拒绝“洋人”的“洋教”,不相信外国人的上帝,这就是狭隘的爱国主义的最后一块盾牌。

  上帝居然有了国界的限制,这岂不是开玩笑?但笑不出口,只好苦笑。指责“基督教是西方宗教”的“爱国者”们,很少有勇气面对佛教,想一想,佛教当年不也是“洋教”吗?还有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为什么同是西方的“经”,这佛经就取得,读得,而圣经就取不得也读不得了?

  这其中有一个奥秘:流传在中国本土的佛教,早被中国文化改造了、同化了,成了土色土香的中国佛教。连日常用语都无法摆脱,像什么缘分啊,冤家啊,解脱啊,沉沦啊,火坑啊,一刹那啊,等等,统统都是佛家用语。这自然令我们中国人,特别是文化人,有许多的自豪。但是,面对着基督教信仰,我们却发现,它从根本上撞击了我们的文化,什么人皆为罪人,什么救主耶稣,这样一些观念,是我们中国文化中从来没有的。(而正是这样的基本观念,从根本上影响了西方文化。)

  基督教信仰更宣称:这上帝是惟一真正的上帝,这救主是惟一真正的救主,这救恩是惟一真实的救恩,而这人,无论是高贵的,还是卑贱的,有知识的,还是没文化的,人品好的,还是德性差的,都犯了罪,都亏缺了上帝的荣耀,都需要被耶稣基督所拯救。

  这些话中国人听起来的确很生疏,别扭的很,什么救主啊,救赎啊,罪人啊,犯罪啊,怎么听,怎么不中听,难受。

  这怎么能不令我们中国人反感呢?有点文化的,觉得这贬低了我们的孔孟老庄,那可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以圣人、好人、新人自居的,认为这羞辱了他们的人格,我不是好人?胡扯;自认为有信仰的,则为佛祖真君关公马祖一大堆的神明抱不平,只有耶稣基督才是唯一真上帝,这如何可能!放肆,不宽容;轮到平民百姓了,说法虽然不多,但总感到这有些霸道、别扭:我们把儒啊、佛啊、道啊、关公啊,还有什么大师阿,和耶稣都搅和到一起来信,不挺好嘛,怎么就不行呢?

  最滑稽的是,狭隘的爱国主义用来批判“西方人的上帝”的锐利武器,国产的不多,大都是进口货,且只从西方进口。无论是辩证唯物主义,还是进化论和社会进化论,还是东方主义,都是狭隘爱国主义反对的西方文化霸权中的一部分洋货。
La foi est une ferme assurance des choses qu`on espère, une démonstration de celles qu`on ne voit pas.
Le fruit de l`Esprit, c`est l`amour, la joie, la paix, la patience, la bonté, la bénignité, la fidélité, la douceur, la tempérance.
L`Éternel est mon berger: je ne manquerai de rien.

在“祖国偶像”的背后(续)

5. 走火入魔的境地

  狭隘的爱国主义常常陷入走火入魔的境地。它还有第二个简单而明确的“凡是”逻辑:凡是属于中华的,都是好的,必须坚决拥护。

  爱国之情往往使人过高地估计他生长于其中的文化的品质,家乡话听起来最好听,中餐的味道最鲜美,万里长城看上去最伟大,等等。 这都是人之常情。但是,若到了这样一个地步,认为凡是我国的,就什么都是世界上最好的,就连我这人种,都是宇宙间最纯正的,这就多多少少带上了点邪气,因它使人心偏执。二战时的日本人相信,大和民族比世界上其它一切民族都优越,对那些落后的支那人怎么办呢?不愿意归顺的,就只好冷处理了:杀。更不必说德意志民族了,如果他们没有对“日耳曼人的优越”的强烈信念,希特勒无论煽多么大的风,也绝对点不起邪火来。

  我们中国人自古就有“华夷之辨”,这一分辨,辨的是文明与野蛮的分野。在远古时期,中华文化与周边的某些文化相比,的确有文明与野蛮的区别,这是事实。问题是到了今天,若还认为中华文化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文化,并且仅此一家,别无分店,举凡中国的文学、艺术、建筑、园林、哲学,历史、语言、甚至景色和美食,都完全优越于其它一切文化,对此,只有走火入魔才能解释。

  五四运动是个界线, 在此之先,走火入魔的爱国主义 ,往往是走在文化里而入魔的;在此之后,往往是钻到政治里而走火的。前者打的是文化牌,其公式是:中华文化高于一切,为了延续其道统,必须排斥其他劣等文化;后者打的是政治牌,其公式是: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为了祖国利益,个人应该牺牲一切。

  问题是在没有异族侵略如日本侵略之类的情况下,祖国的利益并不是那么一清二楚的。因为在一国之中有许多的人,有许多的家,许多的阶层,许多的社会集团,还有许多的党派。就连一党之内,按照毛泽东的说法,也是党内有党的。那么,这祖国利益到底代表了谁的利益?是否对所有的国民都有益?即使都有益,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受益,得到了同等的好处? 王逸舟指出:人们经常把“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相混淆,“有时甚至被故意混用,而在后一种情况下无一例外地都把重点放在国家身上,即:国家能够代表民族,国家利益体现了民族的最高利益。这要么反映了单质国家条件下孕育出的无知和偏见,要么反映了多元国家的当权者保持一统的愿望和宣传的后果” (注六)。问题很简单:由谁来规定民族利益,祖国利益?通过什么方式来规定民族利益和祖国利益?老百姓说的实在:还不是当官的说了算。

  古今中外的历史都有种种的明证,大喊祖国利益的,往往是从一国之中受益最多的社会集团,并且,它们往往就是在该国中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阶层和社会集团。正因为如此,凡是动不动就说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又代表了祖国利益的,其代表性都是可疑的。

  祖国的利益是有的,它是民族独立,人民自由,是繁荣,是富强,是法治,是民主,是人权。而实现这一切,绝对不是把“祖国”放在神龛中崇拜记几下就可以达到的,也不是靠喊几个爱国口号就解决问题的。它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具体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把祖国放到高于一切的地位,它造成的后果,恰恰害的是生活在这一国土上的平民百姓。

  把祖国当成高于一切的,必然导致一种扩大了的利己主义──爱国的利己主义。这个词是费尔巴哈提出来的,他说:“不仅有单数的或个别的利己主义,而且又有社会的利己主义,有家族的利己主义,有集团利己主义,有区域利己主义,有爱国利己主义”。费尔巴哈痛斥这种利己主义:“为自己发明出天堂,为别人却发明出地狱;为自己发明出唯物主义,为别人却发明出唯心主义;为自己发明出自由,为别人却发明出奴役;为自己发明出享受,为别人却发明出制欲。就是这利己主义,使政府把自己所犯的过错推到臣民身上,使父亲把自己所产生的罪恶归罪于孩子,使丈夫把自己应付的责任的软弱拿来责怪妻子,一般地,对自己一切都宽宏大量,无边无际地维护自己的‘我’,却要求别人不要有他们的‘我’,要求他们单靠空气生活,要求他们像天使一般地完善和非物质” (注七)。

  基督徒否认一切形式的爱国利己主义。即使在他真诚地爱着祖国的时候,即使在他为了祖国吃苦受难甚至舍命的时候,他也清楚地知道,祖国并不是高于一切的。不止是祖国,世上的一切,无论是财富、科学,还是民主、自由、人权,都不是高于一切的。

  只有上帝高于一切。

  这不是说科学民主这些东西不好,它们是好的,但不是绝对的好,而是有缺陷的美好,因此,它们不可能是至高至善的。这是其一。其二,无论它们怎么好,它们都是人创造出来的,是人创造出来的好,而人是被上帝创造的。人若敬拜人自己所创造出来的文化,却不敬拜创造人的创造者,这岂止是精神的颠倒?这是毁灭的开始!

  因此,正因为我深深地爱着我的祖国,所以我不能把祖国的利益视为高于一切。套用苏格拉底的那句名言。“我爱我师,但我更爱真理”,我要说:“我爱我的祖国,但我更爱上帝”。

  6. 现代阿Q的疤拉

  狭隘的爱国主义基于“两个凡是”的逻辑,又导出了另一种非理性心态,就是祖国是批评不得的。如果你说我们的祖国怎么怎么伟大,怎么怎么繁荣富强,在哪些哪些地方比外国(比如美国)好多了,这行。你小子有眼光,有骨气,爱国。但你若说祖国有什么病态,在科学技术上,在法治和政治制度上,在精神文化上有什么不足、落后,这就犯了大忌讳。你胡说!你小子是洋奴!汉奸!卖国贼!

  这种非理性的态度,还有一个堂皇的理由,叫做儿不嫌母丑。这当然是顺着宋明理学的路子传下来的,由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变成天下无不是的祖国。

  “天下无不是的祖国”,这是祖国偶像所塑造的金科玉律。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像泰戈尔这样的伟大爱国者问题才厌恶作为政治概念的民族(自然包括祖国),他说:“民族的概念是人类发明的一种最强的麻醉剂。在这种麻醉剂的作用下,整个民族可以实现一整套最恶毒的利己主义计划,而一点也意识不到他们在道义上的堕落” (注八)。

  由不嫌母丑,进尔不承认母丑,或者索性鼓励她更丑,这就是祖国偶像要人们吞下的麻醉剂。

  问题是如果母丑是事实 ,我们就不能不承认这个事实。基督教认为,不仅人皆有罪,而且凡是人所创之物也都打上了罪的烙印。祖国也是如此。“母丑”,实际上往往正是罪之所在。因此,基督徒固然爱国,但他却绝对不会无条件地爱祖国的一切,他不能爱祖国中那不是从上帝而来的东西,他们不能爱罪,不能爱邪恶,不能爱暴行,不能爱专制,不能爱愚昧。

  基督徒不能爱罪,不论这罪是属于我们祖国的,还是他们外国的。

  基督徒不仅不能爱那一切的罪恶,而且他要实事求是地说,这些的确是罪恶。正是基督教信仰中的这一点实事求是,引起了一些人的反感。笔者就时常遇到这种状况,你若是从信仰出发,对大陆的现状有所批评,有人就说你不爱国,尽管他们平时对那些现象深恶痛绝!

  有趣的是,当我们在海外的大陆人听台湾人说大陆哪些地方不好时,心里就很气,那态度大概也是阿Q似的,大陆,那也是你配说得的?而当我们这些人回国探亲时,若我们说国内什么地方不好,国内的人听了就跟我们急,那态度和我们对台湾人的态度,一模一样。

  由此想到了“爱国贼”一词。这个词不是我的发明,是我在网上看来的,出自大导演姜文之口。姜在谈到他拍的那部影片《鬼子来了》时说:“我觉得比‘卖国贼’更可怕的是‘爱国贼’,他们打着‘爱国’的旗号,危害却比‘卖国’还大。”

  姜所谓的“爱国贼”到底指的是什么,我不大清楚。但有一点我现在明白了,一个人若拒绝对自己祖国的任何批评,那么,他的“爱国之心”与“贼心”可能就相距不远了。“爱国之心”之所以能变成为“贼心”,就是因为它“护短”,不承认自己的祖国存在着丑恶之处,千方百计地为祖国中的丑恶辩护,阻碍着祖国在自我否定中不断地实现自我更新。这样,它就偷窃了祖国的良心,扼杀了祖国的良知,成为祸国殃民的工具。

  历史上有许多伟大的爱国者,由于他们揭露、批判了祖国之内的“丑态”(罪恶),就背上了“卖国贼”的恶名。远的不必说了,现代的,彭德怀将军就是一个明证。他就因太爱这个祖国,说了大实话,所以死后多年,身上还背着“里通外国”的罪名!笔者还想到一些基督徒,尽管他们身上背着“帝国主义走狗”、“帮凶”等等的罪名,但他们就是被关在祖国的牢房中的时候,还默默地为祖国祷告。

  祖国是不允许批评的,贯彻这种逻辑的是什么人呢?这不由得我想起了约翰逊的一句名言:“爱国主义是恶棍的最后避难所” (注九)。由此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德国大文豪歌德竟然说:煽动爱国情绪,只有“在最低等的文化之中,才有最强和最暴力的效应” (注十)。但歌德的话并不全面,因为即使在那些最高等的文化如德国文化中,煽动爱国情绪,也可以造成“最强和最暴力的效应”。其秘密正如希特勒所说的那样:“鼓吹民族主义的功效,其实是操纵公众的注意力,使之对准一个共同敌人” (注十一),

  7. 异乡人的心里话

  几年前我刚信主时,由马克思、恩格斯的那句名言:工人阶级是没有祖国的,突然想到了一个怪问题:基督徒有祖国吗?想来想去,我不得不承认:从终极归属的意义上来说,基督徒是没有祖国的。

  基督徒的国是天国。他属于基督而且只属于基督。他所有的一切都不属于自己,连他自己也不属于自己,因为他是属于主的。

  世界上一切的“有”,包括我“有”祖国的“有”,都会归于消亡。因此,它们都是暂时的“有”,不具有永恒性,从而,不得称为真正的“有”。真正的有是与永恒相联系的,是在永恒中的“有”,换言之,它是永远不会失去的。

  因此,正如圣经上所讲的,基督徒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异乡人,是客旅”。不错,他们有祖国、有故乡,有家庭,有父老乡亲,但这些不是他们真正的故乡,最后的家园。他们所向往的,是一个更美的家,她不在地上,在天上。那是上帝亲手为他的儿女所预备的家园,这上帝之城美好无比。

  但在现实中,人是有祖国的,基督徒也不例外。比如,我生而为中国人,黑头发,黄皮肤,说东北话,这一切,都不可改变。哪怕看上黄石公园千百遍,我心中最美的山还是黄山,虽然我至今还没有看到它;无论读了多少英美文学的名著,但我欣赏的,始终是唐诗宋词,不必说孔孟老庄,不必说鲁菜粤菜,不必说长城,不必说故宫,不必说碑林,数不清的不必说一声声地说:我是一个中国人,这一切,不可改变。即使有一天,病亡异国,老死他乡,那魂所认定的“故里”,依然是中国。

  对今日之我来说,祖国不是一个名字,不是一个符号,也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乡情、乡音,是父老乡亲,是老师,是同学,同事,同窗好友;是西山摘下的那片红叶,是黄河出龙羊峡前看到的那一湾静水,是五台山的晨曦中听到的木鱼声声;祖国,是我翻了一遍又一遍的红楼梦,是我漫步中追思志士仁人的天安门广场,是那个开始了我思想解放的三中全会。说不尽的祖国,这里,有我童年走过的乡间小路,有我年轻时的火热理想和理想的破灭,还有我中年时的奋斗和奋斗后的无奈。即使我有不满、不平、怨恨,即使我有时想忘记,但我忘记不了我的祖国。那实实在在的祖国,那养我育我的一方水土,我对她一往情深。

  中国,我的祖国,我的故乡。既然上帝让我生而为中国人,既然上帝让我在神州大地上长大,既然上帝让中文成为我的母语,这其中必有他的美好计划,我欣然接受。

  不需要什么豪言壮语,爱你的“邻居”,这是上帝对我的命令。我的“邻居”是谁呢?他们不正是我的骨肉同胞吗?我居住在哪里有何妨,他们居住在哪里又有何妨?把我和祖国连在一起的,是爱,这爱自天而降。

  注释:

  注一,注九,转引自(美)爱德勒 编 《西方思想宝库》,吉林人民出版社,北京,1988 年1版,第330页;第329页。

  注二,注六,转引自 孟繁华 主编 《九十年代文存1900——2000》 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2001 年1版,第226页;第184页。

  注三,谢扶雅 著 《基督教与中国思想》,基督教文艺出版社,香港,1990年4版,第286页。

  注四,殷海光 著 《中国文化的展望》,中国和平出版社,北京,1988 年1版,第121页。

  注五,《圣经》《马太福音》第7章第12节。

  注七,.《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册,三联书店,北京,1962年1版,第806页

  注八,泰戈尔 著 谭仁侠 译,《民族主义》,商务印书馆,北京,1986 年1版,第23页。

  注十,注十一,转引自 陶杰文:“爱国”定义的代理批发零售垄断一条龙 《苹果日报》 2004年2月14日

  定稿于2004.3.3
La foi est une ferme assurance des choses qu`on espère, une démonstration de celles qu`on ne voit pas.
Le fruit de l`Esprit, c`est l`amour, la joie, la paix, la patience, la bonté, la bénignité, la fidélité, la douceur, la tempérance.
L`Éternel est mon berger: je ne manquerai de rien.

[转帖]国人:许或爱国?拒绝爱“人”?

荒原人

前奏·追溯

  零八年奥运,祖国显然处于十分尴尬的处境。“藏独”、“疆独”掺和着“家乐福”事件,似乎给这个时期的国人造成一个共同的心理暗示:我们又回到了民国时代,以至于更久远暗无天日的年代。当时中国面临着内忧外患的边缘危机,诺大的国家随时有可能被瓦解。彼时自然涌现出诸多民族英雄,官方教科书写满各自的凌云壮志,甚而以身殉国。他们的精神气节或多或少影响着后继的华夏子孙,而那些投靠于他国者,便被扣上了“卖国贼”或“汉奸”的帽子。21世纪的中国在改革开放的号角声中一夜之间仿佛真的雄狮再起:顺利加入WTO,申奥成功并且大张旗鼓在京筹办奥运会,以此建立我们的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证明中国在国际舞台上日益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然而,正是在这样一个全民奋进的时刻,却连续发生不尽如人意的事件,足以对华夏儿女的民族感情造成严重伤害甚至打击,瞬间让我们从一个高峰跌入一个低谷。我们面对的,也许是一个强大的隐藏的势力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掠夺,也有可能是一场里应外合精心策划的阴谋。21世纪的中国面临的困境,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上演在历史舞台上了。历史的循环性在不断的重复着相同的情节,毫无新奇可言。

  当我每天登录QQ,甚至在许多知名BBS,网友们(网友显然指向狭义上的“中国人”)的头像一致换成了“爱国心”,他们可以运用图片制作软件,在每一个爱国心下方签署着自己的姓氏。爱国之心昭然若揭,也令人非常动容。这些微小举动让我想起了那些保卫江山而英勇就义的烈士。在很多爱国人士的提倡下,抵制家乐福大势所趋,这是中国人爱国团结,抵抗西方反华势力强有力的说明。

  伟大而光荣的奥运前夕,我们的土地上播撒了不同风味的怪味豆。

独白·现象

  我只是一个生活在大陆普普通通的少年,从小是一个安分的孩子。我的思想并不偏激,偶然的极端不过是叛逆青春的迟到问候。我祝愿一切完美,众生安详。从前被梭罗的文字深深感染,这也酿造了骨子里的理想主义基因。许多次我将人生的晚年定格在瓦尔登湖,只有在这个湖边,我才可以完善自己,“人”才能够真正被解放。这是多么离奇荒诞的不可理喻啊?我的感恩来源于美丽的梦想贯穿着并不幸运的童年,它赋予我光明与理想的渴望。即使在日后,我更深的经验到现实的糟糕,人性的残缺,我的内心却依然靠近于瓦尔登湖。我自在,我歌唱,我愤怒……却必然归向宁静。

  我出生在一九八六年。媒体上习惯于将我们这一代称为大陆的“八零后”。一直到现在,此标签也无法体现在我的身上。对于这个称呼必须显得敬畏。成长给予我思考的空间:为什么在中国大陆,总是会产生太多“标签”?不了解国外如何,因为到目前为止我并没有出国的资本和打算。我只是觉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这是上帝创造的意义所在。仰望穹苍,俯首大地,我们就如此被搁置于中间地带。而标签式的存在,便将众生林林总总纳入某一个范畴,从此“人”便不得安宁,社会的分化与失衡会更为明显。早期的“汉奸”、“爱国者”、“卖国贼”……新近发明的“七零后”、“八零后”、“九零后”、“白领”、“银领”、“金领”、“打工仔”、“打工妹”……不一而足。这是不是中国特色不得而知。我的个人感受是:当步行在人行道上,我缺少最基本的身份认同和价值判读。面对那些穿着时髦生活奢靡同时有无数个恋爱伴侣的白领阶层,我望而却步;面对那些被社会厌弃的乞儿或为了构建文明城市挥汗如血的打工仔,我潜藏于内心深处的悲悯无力唤醒。乘坐在巴士,发现市区正在规划的草坪上,露天躺着一排排午休的民工,我连送一杯水的勇气也是不存在的。有几次,身着休闲服饰的我给乘车的衣衫褴褛的民工让座,许多都市乘客立即向我投来异样的眼光。于是,我的目光只能游离于这样一座日益陌生而寒冷的城市。每个人都在注视自己前面的路,当我稍微回望四周,便会被以为有越轨的嫌疑。

  也许,社会本身给我们的内心建立起了防护网?人性的失落无法让我们回归本真?

  在07年《橄榄枝》上,我读到法学家邓正来先生的女儿嘟儿小朋友写的一篇关于《德兰修女传》的读后感,十分感动。依我浅薄的知识,并不了解德兰修女和德蕾莎修女是不是同一位女性,抑或是翻译上的差别?我没有查询。也许这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我想,当她们付出爱的时候,并不希望历史将其铭记,只是拥抱,只是给予,只是奉献。上帝说:“施比受更为有福”。于是,历史以巨大的荣耀回报此辈的奉献。我只是祈祷身边如果多一些真正在爱中行走的人,多一些在大地上仰望穹苍的人,暴力或独裁还会不会产生?冷漠和分裂有没有藏身之处?

  这,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源自内心的祈祷。有虚伪成分?请赐予我成长的机会。

  故事,写出来有很多很多。每一个人的身上,都带着一个时代的印记和枷锁。每一个人都是一部完整的小说,在巴尔扎克看来,每一部小说都是一个民族的秘史。秘史?情何以堪?

  我不晓得出生之前的十几年,中国大陆发生了什么事情——当我回首往昔,能够觉察到当时年月古旧村庄的清一色格调;我也不晓得出生后的第三年,中国大陆发生过什么事情——当我在日后的阅读中,能够清晰听到那个特殊夜晚的隆隆声响穿越了文字沧桑而直击我的灵魂深处。麻木是不存在的——因为我的良知告诉我应与哀哭的人同哭;极端的愤怒也是无法产生的——我究竟不是当事人,历史的真相与现存个体仍存在巨大张力。我开始产生一种内心的觉醒,我在反思与追问所处的这块古老和低迷的土地。

告白·和解

  今晚,我写到这里。QQ上大部分头像变成了爱国心。我应该为之震撼。但是,对于如此表面化的爱国狂热,我表示怀疑。我爱我的国家,这是一块养育过我的土地。不管它身上有多少不完美,存在多少漏洞,我依然爱它!这是毫无疑问的。若是为了爱的表面,我可以向全世界呐喊出“我爱中国,最终的胜利是属于中国”,却从不将真实的爱溶解于生活的细枝末节,从来没有悲悯与博大,也从不曾以个体微弱的爱衬托整个社会,让每一个身边的中国人都感受到真爱的温度,表面化的爱国狂热又价值几何?当我每夜读巴金《随想录》,以及季羡林的《牛棚杂忆》,在这些个体身上,我分明看到了一个民族的兴衰,看到了一个扭曲的爱国热忱直接酿造的民族悲剧。我以为,“中国”首先是基于中国“人”而存在,中国“人”首先基于“人”而存在。只有当一个人向着光明自由崇高的境界出发,中国人的整体风貌会大为改观,而中国的实力自然可现。崇高的爱国必定具备悲天悯人的爱人情怀。失去理性的爱国口号在某些时刻,三分钟的热度更容易产生恒久的冰凉。

  圣经上说:“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上帝”。我们也可以说:“不爱他身边的国人,就不能爱广泛意义上的泱泱大国。”

(基甸转帖后记:有两个人的博客我一直看不到,一个是荒原人的,一个是王怡的,都是我特别想看的。不知道是不是新浪博客新版的缘故,今天居然给我看到荒原人的博客,看到这篇,超棒的。赶紧转过来。好像转完又不行,又看不了了。)

(约拿的感想:当那几天看到国人狂热爱国的时候,有天上街,看到一辆救护车进入左拐等候区,并且在鸣笛,可是对面很多贴有爱国车贴直行的车辆对于这辆急需马上左拐的车子视而不见,只等直行红灯,左拐绿灯亮起,救护车才得以前行。这些口里爱国,却不爱身边之人的直行车主是真正爱国吗?)
La foi est une ferme assurance des choses qu`on espère, une démonstration de celles qu`on ne voit pas.
Le fruit de l`Esprit, c`est l`amour, la joie, la paix, la patience, la bonté, la bénignité, la fidélité, la douceur, la tempérance.
L`Éternel est mon berger: je ne manquerai de r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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