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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为什么基督徒要对上帝“拍马屁”?

回復 60# 龍井樹 的帖子

助小弟爽jar ma....不用一臂一棍, 助小弟一個美女便行了...

回復 61# weakest 的帖子

有美女我都留給自己爽啦,傻人。

呵呵。

看看楼上两位都追求的是什么就知道你们是什么样的人了。

回復 56# 的帖子

"好了,既然你都这样承认自以为是义人,那么还有什么好说的。"

----->沒法啦...小弟操守良好, 經常看閣下罪人的post而不染嘛....小弟只好承認事實, "自認為"是義人啦...

"我在神面前是罪人,但是惩治不是你的权柄,你的权柄是对你自己的良心负责。"

----->小弟當然對自己的良心负责, 但既然小弟沒有懲治閣下的權柄, 而閣下身為罪人, 卻要為"義"去懲治罪人; 小弟的良心不能讓閣下懲治自己的願望落空. 因此, 還請閣下指示一下誰是有權柄去惩治你的人. 反正小弟認識不少基督徒, 只要小弟說明閣下為了耶神的"義"而想懲治自己, 相信他們會願意考慮的...

        另外, 小弟的良心亦希望為閣下提供以下懲治自己的方法:
http://exchristian.hk/forum/viewthread.php?tid=2118
(1#)
原帖由 Guest from 61.160.107.x 於 2008-8-20 13:38 發表
哈利路亚。

感谢赞美主,祂通过这儿的几个所谓离教者的言论让我明白:

这些人从来要么就不认为自己是罪人,要么认为小孩孝顺父母是和给钱等同,这样的人若在这种状况下算基督徒才是怪事,所以他们离开是合理的。也让基督徒明 ...


反清復明!

好彩醒得早,就因為有閣下呢種所謂耶徒既廢話俾我知道:

自己唔敢認聖人就求九其吹個名出黎話係自己大佬係聖人狐假虎威數人不是,又可以試吓個個月唔俾家用唔表吓心意齋為父母祈禱就會有溫飽同得到孝順呢個稱號.咁高智慧既野真係耶徒先做得出諗得到,睇黎閣下真係唔信都無乜出路.亦非常清楚咁話俾人知耶教有幾信唔過.
做好男人,是讓身邊所有人開心
做賤男人,只是不想自己太傷心

转一个帖子(1)

在罪之中

  说我是罪人,这是我情感上最难接受的一个判断,也是我反感基督教的重要原因。巧的是,我第一次参加查经,主题就是罪!基督徒引经据典地解释:人人都有罪,人是罪人。他们虽没说我是罪人,但我明白,我已经被圈在罪人的行列中了。

  这是我第一次听人说我有罪,是罪人。这话太离谱了,太不中听了,我完全无法接受。我犯了什么罪?怎么好好的同你们基督徒刚打交道,一下子就变成了罪人?岂有此理!于是,我告诉他们:讲中文的人都明白,罪人就是流氓、恶棍、盗贼、凶手和社会渣滓。怎么能说我们这些好人也是罪人呢?

  我竭力为「人不是罪人」辩护。我回避罪在我生命中的具体表现,而把目光集中在「罪」的字源学意义上,反覆强调罪在中文中意味著什么。「罪,犯禁也。」〈墨子·经说上〉有罪就是作恶或犯法。罪人,就是被法官判刑的人,罪犯,该关进监牢。

  我完全是按照我的文化背景和中文程度来理解罪。就字源学而论:我不愿听也不想明白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圣经中,罪字的本义;也不懂译成中文的罪字,在基督教文化中有特殊的涵义;甚至也不知道在中文中,罪字也当错误、过失解,「王曰,此则寡人之罪也。」〈孟子·公孙丑〉反正我就是不承认我是罪人,基督徒怎么解释,我也不愿听,听不进去。

  现在我明白了:当我不承认我是罪人时,我也就拒绝了耶稣。一个不忏悔罪的人,走不到耶稣的面前。(注1)因耶稣来到世上,本是来召罪人的。

  一个不悔罪的人,怎可能理解圣经中关于罪的话语呢?

  后来我想,不管圣经中的话多么难听,还是先看看它到底讲了些什么。这期间,也有一些基督徒与我讨论,有的还和我一起学习〈罗马书〉。我也借了些神学书籍来阅读。这使自己觉得很不好意思,原来,自己对罪的高谈阔论完全是望中文而生义。

  渐渐地,我看到了许多在马克思主义、儒家和道家学说中没遇到的新思想。我认识到:圣经中关于罪的观念是广大而精微的。三言两语,绝道不尽其深奥的意义。我不必接受它,但要弄清它讲的到底有几分道理,这道理在今天还有什么价值。我为自己而骄傲,自认一个非基督徒也能欣赏圣经中关于罪的观念。

  当时并没有认识到我是在自欺!一个不悔罪的人,怎可能理解圣经中关于罪的话语呢?正因为我不认为自己是罪人,所以,我把圣经中那直刺人灵魂的话语,仅仅变成了我理智活动所欣赏的冰冷冷的观念。「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 」(加三22),而我,则把罪圈在了圣经的字句中!

  我注意到了圣经中关于罪的以下观点:

  第一,圣经中谈论罪的基本思想背景是,在人与上帝的关系中来考查人的罪。罪意味著:由于人的悖逆,人与上帝的关系隔绝了。

  第二,罪好比是射箭未能中的,偏离了神的标准。如赖德·史密斯(Ryder Smith)所说,「邪恶的人未能击中目标,是因为他选择了去瞄准错误的目标;他偏离了正路,是因他蓄意地沿著错误的路行走。」(注2)所以人「都偏离正路,」(诗十四3)「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三23)

  第三,罪是人违背了上帝赐给人的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三4)最明显的,莫过于人违背了十诫;最大的,莫过于人不信神。

  第四,如埃里克森所说,「罪不仅仅是错误的行为和意念,它同时是罪性。罪是生来就有的,内在的倾向,它使人倾向于错误的行为和意念。因此,这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因为我们犯罪,所以,我们是罪人;而是,因为我们是罪人,所以,我们犯罪。」(注3)

  反覆思考圣经中关于罪的观念,我不得不承认它很伟大。我以前思考人的罪恶,仅仅局限于人自身,局限于人是否违法。但圣经把罪同人的本性连在一起,直逼人存在的根基。若没有人被上帝所创造这件根源性的事实,那么,罪的有无,就是一个相对的社会文化问题,一切依不同的社会、文化和民族而转移。没有绝对的善,也就没有绝对的恶。没有光,黑暗从何谈起!

  我自信看到了圣经中包含的真理,但却拒绝让它进入我的生命。因我不信上帝,所以,我不接受这些真理。我只是玩弄表述真理的字句,继续与谬误为伍。于是,当我读到耶稣的呼声,「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四17)我认为那是一千九百多年前的呼声,离我太遥远了。于是,人必须向神认罪悔改,被我变成了理解罪的观念。于是,圣经所要求人生命的根本改变,被我变成了改变我对人生命本质的认识。这一切,使我把罪在我生命中的存在遮掩起来了。

  我为什么愿意自欺呢?我不断地回避自己的罪,当然是因为我不敢面对自己;但是,我若不首先面对上帝,相信他是我生命的主人,怎么可能真正地面对自己。耶稣说他是生命之光,在这永恒之光的照耀下,灵魂的黑暗被显现为绝对的黑暗。而我背对著这生命之光,这怎能正视自己灵魂的黑暗?我还以为那黑暗是正常的呢!

  在认识自己的弱点、缺点和罪过时,我总是不自觉地丧失自我,把我化为「他人」,用「他人」遮掩自己。

  自从了解到圣经关于罪的观念之后,好像有什么东西时常地搅动著我的心。它迫使我问自己:我有罪吗?我是罪人吗?有时候,我承认自己有错有过,但绝不愿意使用有罪这个词。更多的时候,我把这问题一次又一次地压入了心底。

  但这不妨碍我承认人是罪人。只是这罪人不是我,而是别人。尽管我不否认在别人的眼中,我也是「别人」。我把「人是罪人」,偷偷地换成了「他人是罪人」。自己也觉得挺可笑,我毫不犹豫地承认他人是罪人,又总能毫不费力地发现他人的罪,特别是愿意发现那些隐秘的罪。在心里批评他人的罪时,又总是义愤填膺,绝不留情。但为什么一想到自己也会被看成是罪人,就那么别扭呢?为什么一反省自己的过错,就总是找出一大堆理由为自己辩护呢?

  不管怎样,读了圣经后,我总算承认了:活了几十年,确实没遇见一个圣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实为至理名言。青少年时代被自己当做神来崇拜的「伟大领袖」,他告诫我们要作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我认为他就是这样的人。我对他如此崇拜,以致于无法想像他怎么可能进厕所,怎么可能生儿育女,但是,他死了之后,我才方知上当受骗。

  与三教九流交往多了,对人的骄傲、伪善、自私和狡诈看得就更清楚了。我曾哀叹:万物中最狡诈的,莫过于人类;世界上最黑暗的,莫过于人心。圣经说得太好了,「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十七9)但我很少想一想:我能识透我的心吗?它是不是也坏到了极处呢?

  我当然明白,若不想陷入逻辑矛盾,我在承认别人是罪人的同时,必须承认自己是罪人。但我总觉得,自己虽不完美,可与别人相比,还不算太坏。即使置身于基督徒中,也不比他们坏多少。

  久而久之,我发现自己的精神状态有点毛病。不然,我怎么总爱往「不比别人坏」这方面比呢?我不比别人坏,能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我以「不比别人坏」作为判断我行为的标准。这是什么标准啊!世上比我坏的大有人在。除非我以十恶不赦为坏的标准,不然,即使自己坏到了九恶不赦的地步,也会发现有人比我还坏。天哪!我若真把「我不比别人坏」的标准坚持到底,那不是把灵魂卖给魔鬼了吗?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最喜欢的格言本是特立独行。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可为什么一论及罪,就吾从众,走别人的路,别说自己了。正因为不愿面对自己灵魂深处的黑暗,所以,在认识自己的弱点、缺点和罪过时,我总是不自觉地丧失自我,把我化为「他人」,用「他人」遮掩自己。许多时候,我做事不是首先考虑这事该不该做,而是看大家做不做。如果大家都做,即使于理不容,我也觉得无所谓。当我评价我做过的事时,我不是先看作的对不对,而是看别人怎样评价。即使我作对了,如果别人不以为然,我也觉得作得不值得。许多时候,我并没听到别人对我的评论。于是,我在心里设想了一个「他人」,琢磨他会怎么想,怎么说。

  「他人」是什么?是张三、李四,还是王五?都不是。「他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一个抽象的人,是对一群人进行抽象所得出的抽象概念。这个概念是空洞的,但却具有权威:它自认为代表了大家、集体、群众、人民、人类。(注4)

  我不敢对自己的罪负责,把自己躲在「他人」中,实在是懦夫的伎俩。我若不承担由自己而来的罪责,就是放弃了自我,丧失了自我。

  「他人」算什么!即便他人能为我承担一切,但由罪而来的死,还得我独自承担。面对良心的审判,我必须开口说话。古谚云:好汉做事好汉当。「他人」能减轻我的罪恶感,却抹不去我的罪过的存在;「他人」能使我的罪过合理化,却不能在我心中彰显天理。我的罪过在这 。它已融入过去;我的罪过没有成为过去。它今天还纠缠著我。

  亚当、夏娃的藉口,是几千年来人类的共同藉口。

  回想往事,我知道自己活得挺可怜。但我常劝自己想开点,诺大个中国,活得可怜的,不是我一个。比起那些肮脏的小人,我还算有点人格。这样,「他人」又安慰了我,使我不在乎我过失的性质,而著眼于它的程度,即我的过失比别人重些,还是轻些。

  「他人」在我的生活中不断地以不同的名目出现,作我的挡箭牌。这无人格的「他人」常常扮作社会出现。我以往总爱为自己辩解说,我的过失,是我所处的社会条件作用的结果。环境的利诱和胁迫,使我不得不偏离人的正路。如果,我生活在好的环境下,我也会挺高尚的。因此,我的过失虽是我选择的结果,但却是我不愿意并且也无力控制的选择。

  这辩解多么贫乏无力!难道我一直是受「他人」或「社会」的诱惑才犯罪的吗?不。诱惑之所以能诱我、惑我,对我构成诱惑,是因我内心的邪情恶欲一直蠢蠢欲动,它渴望被诱惑。有时候,它甚至忍受不了「他人」不来诱惑它,它主动寻找诱惑。

  我不是不想拒绝诱惑,我在心中下过无数次的最后决心,但很快又把它们否定了,并且,事后为此懊悔不已。多少次,在面临道德的抉择上,即使我能控制我的选择,即使我明知是非善恶,但我却对「是」说「不」,对「非」说「是」。我不敢不与邪恶妥协,我害怕失去生活的欢乐。那欢乐带著邪恶的微笑,庆贺它又一次战胜了我的良心。

  数次读〈创世记〉后,我禁不住怀疑,人类自存在以来,究竟有多少进步?我对自己的辩护怎么竟同亚当、夏娃的辩解如出一辙!他们吃过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后,亚当对上帝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而夏娃则说,「那蛇引诱了我,我就吃了。」(创三12)

  亚当、夏娃的藉口,是几千年来人类的共同藉口。

  难道不是这样吗?号召我们严于解剖自己的「伟大导师」,对自己却一贯文过饰非。许多中共老干部「文革」后只控诉「四人帮」怎样迫害他们,却从不忏悔他们以往整得多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在「文革」中,亿万人都像发了疯似的,一夜之间变得极端无情、残暴,但他们却将原因都归结为自己上当受骗了!

  单凭一个「伟大领袖」,不可能有「文化大革命」。如果,我不想为任何人在「文革」中所犯下的罪过或错误开脱;如果,我承认每个精神正常的人都有自由意志;如果,我要为自己不是在暴力的直接威胁下所作出的一切选择负道德责任,那么,我和每一个参与了「文革」罪恶的人,都必须承认:人心像古希腊神话中的「潘朵拉匣子」,只要一打开它,一切邪恶的东西就都跑出来了。

  面对著人欲横流的大千世界,回首那惨绝人寰的两次世界大战,骨肉相残的「文化大革命」,我怎敢有勇气说:「我不是罪人?」谁敢说,「我是义者!」

  人之罪,从何而来?

  我渐渐地承认了:按照圣经,我是有罪的。但我不承认我是罪人。我认为:我虽有罪,但罪不在我。我之所以有罪是因我有罪性,而我的罪性虽内在于我,却非始于我,它源于人类始祖亚当的犯罪。所以,即便我有罪,也不过是亚当犯罪这个事件的一个无辜的受害者、牵连者。可亚当犯罪并没有与我协商,我也根本没选择亚当作我的祖先。所以,从根源上看,我对我的罪性没有责任。

  我的心愤愤不平:既然上帝你创造了人,为什么允许他们背离你的意志,成为叛逆的人,你既知人要反叛你,为什么还造他,并让我吞下这罪孽的苦果呢?

  人之罪,从何而来?

  基督徒常常援用奥古斯丁的原罪论来说服我。他认为,错误完全是亚当自己造成的,上帝没有任何责任。一切错误都源于亚当的自由意志。这意志本是善的,但因为是自由的,所以能作错误的选择。由于亚当做了错误的选择,因此,在他里面的人,都一同与他犯罪。因为所有的人都来自他,每个人也因此由他分别承受了原罪。(注5)

  这个解释并不能说服我。我想,既然圣经说上帝所创造的一切十全十美,那么,他创造的亚当也必然如此。一个完美的存在物,其自身不可能包含任何不完美的因素,或任何能导致其转化为不完美存在物的因素,否则他就不完美。并且,他不能在此时完美,彼时不完美,变幻无常,完美的存在只有持续其存在才是完美的。同时,他只能存在于完美的环境之中,不然,他与环境的不谐和,也会造成他的不完美。

  既然亚当已经犯了罪,他怎么会是完美的呢?

  把亚当的堕落归结为蛇的诱惑,我觉得也难以自圆其说。因这等于承认环境的不完美。它存在著同样的困难:第一,谁创造了蛇?或蛇怎可能变成邪恶的?这和问亚当怎能犯罪是同一个问题。第二,人怎么可能被蛇诱惑?如果亚当自身不存在被邪恶所诱惑的因素,即使邪恶引诱他,他也不可能犯罪。第三,上帝为什么允许邪恶的蛇,引诱他所创造的完美的亚当,从而,破坏了他创造的美好和谐。

  把亚当的堕落归结为他的自由意志,也令我不解。上帝赋予人的自由意志既然是好的,那么,亚当运用他的意志选择时,应天然倾向于选择好的事情。即选择服从上帝,或倾向于选择好的事情。但他实际却选择了违背上帝的意志,因此,在他的意志中,至少包含了选择罪恶的可能性、潜能、倾向。并且,它极容易在外界诱惑下,选择罪恶。因而,他的自由意志不可能是纯粹好的。

  意志如果是自由的,那它一定可能自由地向不同的方向移动,并且,这移动是出于自愿而不是被迫的。换言之,意志能作相反的选择,即选择善恶。若它受著选择罪恶的可能性的限制和制约,那么,亚当的意志之为好,就只是有待于实现的可能性,而不是必然会实现的现实性。因此,只能说亚当的自由意志可能是好的,或可能成为好的,而不能说它是好的。

  其实,人们根本无法确定亚当的意志是好的。因为它没有实现出来,他实现的是选择了罪恶。因而,选择善,只是亚当意志的一种没有实现出来的可能性、潜能或倾向。既然它没有实现出来,那就只能推测它也许会成为好的,而无法断定它是好的。而亚当既然已实际地选择了罪恶,那么,罪就不是可能性,而是现实。对于实现了的现实。只能说它包

  含了什么,或它会变成什么,而不能说它不是什么,因它已经如此。

  这些问题不想则罢,越想越糊涂,罪从何而来,我不明白。

  一日,突然彻悟,我怎么可能明白罪从何来呢?当约伯困惑于义人为什么受苦时,上帝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问他:是谁创造了万物。约伯能说什么呢?他只好以手遮口,不再说话。

  为什么约伯不说话呢?是他无话可说?还是他不该再说话?我再三思考,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约伯是不该再问。因为那问题本不是人应当问的,也不是人通过理性可以完全理解的。所以,约伯选择了沉默。

  如果世界是上帝创造的,我首先要问谁是创造者;我面临的第一个抉择是:信,还是不信上帝。我舍此大问题不问,反而在其他问题上纠缠不休,岂不是舍本逐末!

  约伯在上帝面前沉默了。他沉默了,因他相信上帝,对上帝有信心。理性上解释不了的问题,他用信心接受它。我不信,所以,问个不停。

  罪就是罪。不管我是否知道它从何而来,它总是在这儿,即在我的生命中。

  几年来,读圣经时,我最难接受的就是〈创世记〉和〈罗马书〉。但奇怪的是,我读得最多,思考得最认真的恰恰也是这两篇,尤其是〈罗马书〉。它对我心灵的强大震撼是持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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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上帝。」「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第三章)「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而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第五章)

  这些话语像一把把锋利的刀剑直刺我心,使我心里很不自在、很不舒服。我一方面承认,它包含了直面人生,「直」指人心的强大力量;另一方面,我又力图削弱这些话语的锋芒,磨平它们的棱角,认为它们太极端了、太绝对了、太偏激了。

  但是,无论如何,在圣经的反覆冲击之下,我终于认识到了,罪就是罪。不管我是否知道它从何而来,它总是在这儿,即在我的生命中。它的存在意味著我生命的不完美。而一个不完美的生命,若与完美的生命本身相比,就是对完美生命的亏缺、损坏、失落。人的实际存在,是一个不完美的存在。我的存在亦如此。

  我承认:在此世我永远也不可能明白,罪为什么起源于上帝所创造的那个完美的人。罪的起源,是一个令我理智困惑苦恼的奥秘。但这世界有许多奥秘都不是人能完全认识的,对于这世界的奥秘世界,我为什么不保持沉默,只让惊奇的心来观照它呢?

  连创造了原罪这一观念的奥古斯丁,也承认罪的起源是个奥秘。他说:「意志从不变的善,转向可变的善的那移动,由何而起呢?这种移动,确是恶的……意志从主上帝移动离开,确是罪恶。但我们决不能称上帝为罪恶的原因吧?所以这种移动,不可能是从上帝而来。那么它的源头是什么?若你这样问,而我回答说,我不知道,你也许要大失所望,然而那是一个真实的回答。因为凡是虚无,就不能被人知道。」(注6)

  根本的问题不在于:只有当明白了原罪是何以可能的之后,我才能思考我是不是罪人。而在于:当我无法否认众人都犯了罪时,我是否承认自己是众人中的一员。

  我的存在,是与罪共在。

  我开始认真地思考我与罪的关系,并得出结论:我的存在,是在罪之中存在。当我反省我的罪之前,罪已经在我的生命中存在了。罪牵连了我生命的各个方面,从意志、情感到心性;罪涉及到了我生命的内外两个方面,从内在的心思、意念、下意识,到外在的行为;罪卷入了我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罪不是我存在中的一个偶然因素,而是我存在的结构性因素。我在,罪就在;我展开我自身的过程,就是罪施展它在我生命中的权柄和影响的过程。罪不止于只是我在生命历程中留下的一些、或多或少的污点和遗憾,更是我的生命本质所展示出来导致我一再犯罪的根性。罪一点也不抽象,它处处打上我独特的痕迹。就像我的影子,看得见它时,它或长或短地拖在后面,是一片黑暗;看不见它时,它已与我溶为一体。

  我与罪共在,不仅是罪活在我生命中,同时,也是我活在有罪的世界中。(注7)尽管这在时间上先于我而存在的世界是有罪的,但我只能在其中存在,它构成了我的存在所不可缺少的另一个结构性因素。我所生活于其中的文化、历史、人群和社会,它们在我还没自觉到我是谁时,就已通过家庭、学校、广播、电视等各种途径,在我的生命中打上了罪的烙印。我那内在的罪性与这个罪恶的世界不断地调情,它们同流合污。

  我看见了我不愿承认自己是罪人的症结所在:这主要不是理性上的困惑,而是情感上的挣扎;不是不欣赏由耶稣展现的新生命,而是拒绝舍弃旧生命;在我一再纠缠罪的概念的精确定义的背后,是我在情感上不愿意接受我是一个罪人这个铁的事实;我不断追问原罪何以是可能的,却未认真反省我所犯过的罪是否出于我意志的自择;我乐意在观念上,教义上承认一个圣洁的上帝,更乐见到别人都是圣洁的,但却不愿意也无力洗刷自己心灵的污秽。

  我为什么在原罪的问题上钻牛角尖,反覆追问:「一个上帝所创造的完美的人,如何可能产生不完美的罪?」这除了理性上的疑惑外,主要是不想自己为自己的罪负责,反而要上帝为人类、也为我所犯的过错负责。

  理解原罪真的对我那么重要吗?即使明白了它,能说明我的过错是怎样产生的吗?能否认我做事是基于我的自由意志吗?能推卸我对因受诱惑而形成的罪,所应承担的责任吗?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罪从何而来,而在于它是否存在于我的生命中;不在于它怎么可能先于我的自由选择而存在,而在于它存在于我的心中,如何影响了我的选择;不在于我在口头上是否承认它的存在,而在于我能否在实际中改变它的存在。

  其实,当我把「他人」作为我自己过错的挡箭牌时,内心不是没有痛苦。只是时间长了,痛苦也就变成了麻木。人一麻木,对罪也就越来越无所谓了,于是,不仅千方百计地为自己的罪辩护,也习惯并进而喜欢在罪恶中生活了。

  读圣经,我不是不景仰耶稣生命的圣洁,但我愿把他看成是圣人,而不相信他是神之子。把他视为圣人,我可以感叹:「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但心不必不安,生命不必改变。我还可以继续在罪恶中活著,甚至为了罪恶而活著。但若承认耶稣是上帝之子,那我就立即面临一个抉择:接受他作我的救主,还是拒绝。

  我不是不知道,即使为了得到耶稣赐给的新生命,我也该接受他作我生命的主。我之所以不愿接受他,不是因为我的生命不需被他拯救,它太需要了。也不是因为我怀疑他不喜欢拯救我,我相信他会喜欢。只是我害怕耶稣把我从罪恶中拯救出来!我在这罪恶中生活得太久了,有罪的生活已成了我所习惯了的日常生活,我不愿意也没有勇气抛弃这有罪的生活。我要抛弃的罪恶太多了,我无力抛弃它们。

  谁能赐给我信心和力量呢?

  我真不知道,我内心的黑暗有多深!

  有时感叹,若无上帝,多舒服啊!我可以作我愿意作的任何事情而不必良心不安。但是,我已不可能退回到那个没听说过耶稣的岁月了。圣经我读过了,讲道我听过了,我为自己辩护的藉口剩下的不多了。我还不承认我是个罪人吗?

  圣经中所指责的那些罪恶,哪一样我没有呢?骄傲、狂妄、自私、贪心、邪情、恶欲、说谎、偷窃、不孝敬父母、嫉妒、争竞、诅咒他人、背后说人、自夸、背约、结党等等。我都有。问题不是罪的多少、大小。而是罪的有无。

  我是偶尔才犯罪吗?真是,但愿如此。实际却是:我经常犯罪。我不仅不自觉地犯罪,而且,常常自觉地犯罪。罪深深地植根于我的心灵之中,以致于在梦中,我竟为能自由自在地犯罪而狂喜。苦啊!我在下意识中也摆脱不了罪,怎还敢说自己不是罪人。

  在幼儿时代是否犯过罪,我几乎全忘了。但在我儿子身上,我看见了我的过去。三年来,我亲手把他拉扯大。我惊讶地一再发现,他会嫉妒了,会撒谎了,有贪心了。没人教他这些,但他不待学而能,无师自通。我的幼年比他能好多少呢?

  我不是罪人吗?我怎有勇气说不是呢!

  以前听基督徒谈罪时,我总认为自己一生问心无愧。真是这样吗?问问自己的心,真的无愧吗?

  世人对我评价是不错,但他们能看到什么呢?就连我的亲人好友,又有几人看清了我的内心。我的心有那么多的不同面孔,谁能把它看透呢?内心的黑暗,虽然唯有自己才能体察到,但我又能知道多少!就以飘然而来,幽然而去的梦境而论,我好像亲身经历了那梦中的邪恶,但不知这邪恶从何而来,向何而去。

  我真不知道,我内心的黑暗有多深!

  虽然,我有时由衷地行善。但我有时做好事,却是出于虚荣和无奈,或碍于情面。我的心虽然禁止我作某些坏事,但它不是不想作,只是它很精明,在衡量了自己的地位、名声、前途这些利害得失后,觉得作那些事不值得,以小失大。有时,有了贼心,没贼胆,害怕被法律所惩罚。有时,贼心、贼胆都具备了,却错过了机会。

  回想起来,从少年时代起,我心中就有一个美好的理想自我形象。但它与生活中的真实自我不是一回事。年龄越是大了,那个理想自我离自己就越遥远。自己变得越来越世俗、平庸,令自己也讨厌。最可恨的是,在我的生命中,那些美好的东西和肮脏的东西,竟同时具在!

  啊!童心已逝,心灵已碎,灵性已死!我怎能说问心无愧!

  承认自己是罪人吧,那本来就是我啊!

  感谢上帝!他赐给我勇气,使我敢于直面我那颗失落已久的心灵。面对著上帝,我的心,它战栗了!它恐怖了!它绝望了!那就是我的心啊,它的名字是黑暗。(注8)

  黑暗哪!黑暗,你为什么一直隐藏在我生命中?你为什么那么早地吞噬了我童年那五彩的梦?你的面孔为何如此狰狞而又美丽?你的力量为何如此强大而又令我无琢磨?

  这黑暗控制我的生命已几十年了。几十年哪!它一再把我推进虚无的深渊,那无可名状的虚无,那令我战栗的黑暗,真可怕呀!我在其中挣扎,好像在噩梦中一样,喊不出声来。我在没有上帝的黑暗中挣扎,能向谁呼救呢?谁能救我啊!

  我怎能不想从黑暗中挣扎出来呢?可我被它软绵绵地缠住了,动弹不得。我多么渴望抓住一点点实在的东西来排遣自己,但什么也抓不著,连黑暗也抓不住。它来无 ,去无影。它不在某处,但我处处能感觉到它;我看不见它,但它那冰冷冷的嘲笑声,它对我的人格,我的勇气,我的意志,我的力量的嘲笑,我听到了,很清楚。

  几十年了,在理智上,我一直力图把黑暗拒绝于心门之外;但我的情感和下意识,又分明感受到了它对我的强烈诱惑和吸引,我无力抗拒它的诱惑。依靠意志的力量,我与它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激烈搏斗,有时我欢呼我胜利了,心中的魔鬼已被制伏。但不久就发现,被我打倒了的魔鬼,重新站起来了。并且,它的魔力更大了。它迫不急待地向我发动新的进攻,把我又一次打败,败得比上次还惨。一次次的惨败,使我不断地增加了对自己的怀疑、沮丧和厌弃!

  我绝望了!

  我不是不想作个堂堂正正的君子,可心中的黑暗哄我、骗我、逼我作小人;我想作的好人,我作不成,我不想作的小人,我常常作;我要作我命运的主人,实际却成了我恶欲的奴仆;我想发现罪到底隐藏在那里,结果反进到了罪之家;我对罪一次次喊叫:「不!不!」但听到的回声却是,「是的。是的。」保罗的话道出了我的心声,「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我真是苦啊!」(罗七18~20、24)

  在世人眼中我是个好人,我听过对我的许多赞美。但夜深时,回味那悦耳之词,有时虽也陶醉一会儿,可一会儿后却觉得那话太扎心。那是我吗?那不是我!那是个公共的我!是个伪装的我!是个分裂的我!那个分裂的我啊,我诅咒你!你使我集善良与邪恶于身,作不了好人,也作不成恶棍。承认自己是罪人吧,那本来就是我啊!

  可我不敢哪!我不愿被人当成坏人。我忍受不住周围的人对我鄙视的目光。大家都装作像好人似的,我不装行吗!怎么办哪?

  上帝啊,我在罪恶的深渊 向你求救。我只求我的心灵不再分裂,灵魂停止哭泣。我要作个真诚的人,尽管我微不足道。但是,一张白纸泼上黑墨后,还能再清白吗?

  天父啊,我的清白在哪里?

  多少次,我想告诉我的家人、朋友、同事,请相信我,我不是坏人。我真的不想伤害你们。我所作出的坏事,决不是我愿意作的,那是我心中的黑暗作的。它控制了我,使我作出了连我自己也后悔厌恶的事。

  这话有谁听呢?听了又有谁相信呢。对他人的伤害既已造成,成为过去,谁能将它涂抹掉呢?谁肯饶恕我呢?还有,我对自己的伤害呢?我对自己的伤害多么深哪!这苦楚我向谁倾诉?我伤害最大的不正是我自己吗?此刻,我的心还在流血!

  我曾独立在荒郊,任寒风吹我,可寒风吹不去我心头的忧伤。我也曾独自问过苍天,天哪,你为什么造我?你既赋我以聪明,为什么不给我洁白的心灵、钢铁般的意志?苍天无语,我只好把苦水咽进心中。我埋怨自己命苦,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我问命运,你对我为什么这么不公?但命运在哪里啊?我的命运难道不是我亲手造成的吗?哲人早就说过:性格就是人的命运。

  天父哪!慈爱怜悯人的天父啊!我在罪恶的深渊 向你求救:我求你赦免我的罪,我求你温暖我的心。我在黑暗的阴谷中,心里真冷。

  感谢我主耶稣!我听到了你亲切的话语:朋友,放下你的重负,到我这你来吧,我赦免你的罪。我赐你生命之泉,你若喝了这泉水,就永远不渴。这泉水要在你心头成为源泉,直涌流到永生。

  创始成终的天父啊!我听到了你亲切的话。我感激你为了拯救我而让你的独生子死在十字架上。我感激你不因我一再拒绝你而抛弃我、定我的罪,反而引导我与你相遇。我感激你赐我一个永恒的家。

  回首往事,如烟,如梦,如幻。多少次,在静静的深夜中,我向我慈爱的救主低声诉说,主啊,我就是你要召的罪人,原谅我吧,我来迟了,我来得太迟了。

  附注:

  1·祁克果指出,「罪的特徵乃是在于罪是在上帝面前犯的,罪的反面不是德行,而是信心。」《祁克果的人生哲学》,第149页,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86年。

  2·转引自埃里克森(M J· Erickson)《基督教神学》,第568页,Christian Theology, Baker Book House,1985年。

  3·同上引,第578页。

  4·祁克果指出,「群众的概念就是非真理,因为群众既将个人变为一个组织中的分子,就使个人不负责任,忘却自悔。」《祁克果的人生哲学》,第49页。

  5·凯利(J· Kelly)《早期基督教教义》,第252~253页,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84年。

  6·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奥古斯丁选集》,第265页,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86年。

  7·海德格尔在《时间与存在》中提出「在世中存在」(Being-in-the-world),对我思考「我的存在,是在罪之中存在」有很大启发。

  8·康拉德(Joseph Conrad)的小说《心灵之黑暗》(Heart of Darkness)对人心灵的黑暗的描写,极大地震撼了我。见《Fiction 100》,Prentice-Hall,1995年,p·245~300

回復 63# 的帖子

"看看楼上两位都追求的是什么就知道你们是什么样的人了。"

------>很明顯是耶神的創造啦....難道你認為人不是由耶神創造出來的??!!

这是残忍吗?

有一个穷人,每天到一个富人那里去乞讨,而那个富人每天都给他吃的。可是因为有天富人忙,忘记给这个穷人吃的,所以这个穷人大骂这个富人残忍,这合理吗?

回復 64# weakest 的帖子

圣经中所指责的那些罪恶,哪一样你没有呢?骄傲、狂妄、自私、贪心、邪情、恶欲、说谎、偷窃、不孝敬父母、嫉妒、争竞、诅咒他人、背后说人、自夸、背约、结党等等。

你的良心会告诉你有多少?你没有必要在坛子里向别人承认。
原帖由 Guest from 61.160.107.x 於 2008-8-20 17:00 發表
圣经中所指责的那些罪恶,哪一样你没有呢?骄傲、狂妄、自私、贪心、邪情、恶欲、说谎、偷窃、不孝敬父母、嫉妒、争竞、诅咒他人、背后说人、自夸、背约、结党等等。

你的良心会告诉你有多少?你没有必要在坛子里向别人承 ...



同樣地,那你呢??哪一樣你没有呢?
那不是這問題的答案呀......

回復 69# 的帖子

"有一个穷人,每天到一个富人那里去乞讨,而那个富人每天都给他吃的。可是因为有天富人忙,忘记给这个穷人吃的,所以这个穷人大骂这个富人残忍,这合理吗?"

--------->給閣下補充一點細節: 那富人有時給強烈的毒藥給窮人吃, 便可以殺掉一些窮人; 給一些慢性毒藥給窮人吃, 便可以令另一些窮人的身體機能衰退; 給一些變壞食品給窮人吃, 便可以令窮人生病; 給窮人吃一些排泄物, 便可以看見窮人受苦. 剩下的一些, 間中給他點吃的, 但間中"忘記"一下, 便可令窮人挨餓了...小弟不懂"說新語", 故不敢在閣下面前顯醜, 只敢說中文, 而以小弟的中文知識來說, 這是殘忍的. 至於閣下的"残忍不合理", 則是語言天份不高, 不懂"新語"的小弟所不懂的.

回復 70# 的帖子

"圣经中所指责的那些罪恶,哪一样你没有呢?骄傲、狂妄、自私、贪心、邪情、恶欲、说谎、偷窃、不孝敬父母、嫉妒、争竞、诅咒他人、背后说人、自夸、背约、结党等等。

你的良心会告诉你有多少?你没有必要在坛子里向别人承认。"

----->我的良心會告訴我沒有. 既然沒有, 我只好再次同意閣下"没有必要在坛子里向别人承认"的觀點. 既然如此, 我不承認好了.

骄傲、狂妄、说谎---->既然沒罪, 說是沒罪也不是骄傲、狂妄、说谎嘛...
自私、贪心------>連基教這樣爽的教派也離開了, 又如何自私、贪心??
结党----->又沒有加入基教, 又如何结党??
等等...

題外話

各位有沒有看過笑傲江湖這本小說, 這位遊客朋友的對答像不像桃谷六仙?

回復 74# 山人乙 的帖子

"61.160.107.x" 這個 IP 是樓主 "约拿·杨",不是什麼遊客。
原帖由 HTBROKE1 於 2008-8-20 17:45 發表



同樣地,那你呢??哪一樣你没有呢?



      ^
      |
      |
i admire your latest avatar : ::::: creative .... expressive ..... mysterious .... misty .,;==^)



[ 本帖最後由 prussianz 於 2008-8-21 05:31 編輯 ]
exChristian.info前基督徒,主力:淚儿/泪儿,WEIYAN,龙井树。。。。。。。。。。。。。。。。。。。。。。。。警告 基督徒:你们一定不够他们玩
realChristianities.com雪龙坛
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8-8-20 21:34 發表
"61.160.107.x" 這個 IP 是樓主 "约拿·杨",不是什麼遊客。


歡迎 约拿杨 朋友



exChristian.info前基督徒,主力:淚儿/泪儿,WEIYAN,龙井树。。。。。。。。。。。。。。。。。。。。。。。。警告 基督徒:你们一定不够他们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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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73# weakest 的帖子

你的回答“真好”。

自己一方面在前面的帖子里表现出了对女性的贪欲,另一方面又不敢承认,以至于说谎,不知道你都有哪些罪,呵呵!不过你不承认没有关系,你的良心会告诉你的。

当然你可以一味拒绝良心的提醒,结果就是麻木良知。

谢谢不信者把自己不信的理由完全表明了出来。

哈利路亚!神是何等高明,在那些人还嘴硬的时候就让他们自己招了。
原帖由 Guest from 61.160.107.x 於 2008-8-20 16:21 發表
有一个穷人,每天到一个富人那里去乞讨,而那个富人每天都给他吃的。可是因为有天富人忙,忘记给这个穷人吃的,所以这个穷人大骂这个富人残忍,这合理吗? ...


那這個富人實在是笨得到了家,既人有資源讓一個窮人每天去乞,何不乾脆給他一份工作,跛的讓他洗個碗,盲的讓他按摩,聾啞的讓他做粗活,神經的讓他去當藝術家,四肢健全五官齊備的更不用說.浪費自己資源不止,還任得懶人懶下去,他才是罪大惡極吧.

肉體乞兒也就算了,精神乞兒才是人類之禍.自己努力不行,硬是要終日依賴一個不存在的體位才能苟且偷生,還跑出來說三道四讓人加入精神乞兒的行列,見人家可自力為生就唾棄而不自覺難為情.人世間最惡者莫過於此.

還是那一句,那麼多的大道理還不如先去將天主基督教合而為一才再誇誇其談吧.
做好男人,是讓身邊所有人開心
做賤男人,只是不想自己太傷心
原帖由 Jom 於 2008-8-21 09:52 發表


那這個富人實在是笨得到了家,既人有資源讓一個窮人每天去乞,何不乾脆給他一份工作,跛的讓他洗個碗,盲的讓他按摩,聾啞的讓他做粗活,神經的讓他去當藝術家,四肢健全五官齊備的更不用說.浪費自己資源不止,還任得懶人 ...

肉體乞兒也就算了,精神乞兒才是人類之禍.自己努力不行,硬是要終日依賴一個不存在的體位才能苟且偷生,還跑出來說三道四讓人加入精神乞兒的行列,見人家可自力為生就唾棄而不自覺難為情.人世間最惡者莫過於此.


`````精神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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