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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基人士的 post 太多了...

原帖由 Guest from 74.12.122.x 於 2008-12-21 15:33 發表
那道你們說我"打機上腦" 和 "你直得被人攻擊" 就不是在人身攻擊我? 就算我也有不對,請你們自己也撿討一下。


是嗎?看看自己先寫了甚麼?

原帖由 Guest from 74.12.122.x 於 2008-12-21 15:33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6653&ptid=3003][/url]
還以為返基板係用理性去探究問題,在理據上言論自由。原來不外如事。

政治反動份子做的每一件事都有他的目的,而且不是出自真心。


原帖由 Guest from 74.12.122.x 於 2008-12-21 15:33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6653&ptid=3003][/url]
是比喻,那當我真的不知道,想問問你。 在這比喻中如果另外九十九萬人自己也有一碗羅宋湯要吃完,
裏邊也有四份一公斤的秕霜?他們又會不會死?


答案是會,但是問題是,你如果介定自己四份一公斤的標準呢?都是那句,說了就算,我有特權
這種就是教會倫理。


原帖由 Guest from 74.12.122.x 於 2008-12-21 15:33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6653&ptid=3003][/url]
那就是不了了之吧?


是不了了之 - 跟你們教會一直在自己道德水平的自噓自擂一樣,原來不過是玩玩遊戲,做做角色扮演而已。

原帖由 Guest from 74.12.122.x 於 2008-12-21 15:33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6653&ptid=3003][/url]
帝制,別再笑死人。現在是個拳頭說話的年代。 <-- 明明是HTBROKE1說的。


我指出的是,你說的所謂帝制,跟用拳頭解決問題最終毫無分別。


原帖由 Guest from 74.12.122.x 於 2008-12-21 15:33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6653&ptid=3003][/url]

為什麼你常把 HTBROKE1 說的說成是我說的?


(If)就叫「你主的博愛」...

=我說的是:在今世中,有。你會在世上聽到別人的偁讚,你會在世上心安,你會在世上得到別人也對你好。在死後,唔好意思,真係冇。

不是看不懂吧?


原帖由 Guest from 74.12.122.x 於 2008-12-21 15:33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6653&ptid=3003][/url]
在第九章我們看到 神殺埃及人田間的人畜的時候,害怕 神的埃及人他們的人畜是保住了。可以看到信 神的話的埃及人是可以自保的。
到第十二章, 神殺長子的時候,不是以人種為記,是以門上的血為記。如果信 神的話的埃及人驚,想自保,用和以色列人同樣的方法以門上的血為記,他們的長子是不會死的。


那即是,根本就是靠你自己猜測,耶經本身根本就沒寫過吧?
直接承認不就好了?



原帖由 Guest from 74.12.122.x 於 2008-12-21 15:33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6653&ptid=3003][/url]
1. 我會在知道後果的選擇錯誤上和你爭論。 (亞當知道你吃下必死,以色列人沒有律法前神從沒降災)
2. 我會在選擇錯誤的是人,人不是全善上和你說。


1.即是,基督教的倫理,原來就是「識時務者為俊傑」,你真乃俊傑啊。(那之前教會啥鬼仁愛和平的都可以丟到一邊囉,傳教時跟人說「我識時務!」不就行了?)
2.與一同,根本仍然在逃避問題。(『「全善」的定義不在於惡的非必然性,而是非惡的必然性』 - 有趣的是,在這個基督教自已定下卻上帝從沒有表現過的不知多少重標準中,他們的確如此數算要求非教徒的「全善才是善」 )

原帖由 Guest from 74.12.122.x 於 2008-12-21 15:33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6653&ptid=3003][/url]
3. 我沒有說過你不理解/不明白。我知你好明白。你我只是各自題出自己在一件事上的看法和各自的解釋。


唉呀,那之前又言之鑿鑿說甚麼誤定,有目的,不合理,說不清就轉立場啦?
沒有立場的討論(或者立場沒有被定義)實在是非常浪費時間哩(時間=讀書時間=成績=工作時間=錢...)


原帖由 Guest from 74.12.122.x 於 2008-12-21 15:33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6653&ptid=3003][/url]
問問而以。你說的:那麼簡單的邏輯都搞不懂的話,麻煩自己回家多看幾篇書。 是否在把我的不接受扣為我的"不理解/不明白"?


因為「經驗」中,會那麼努力將同一個邏輯謬誤包裝,而無法將文字主語換成宗教有關的字眼之後正常閱讀的人只有從沒讀過外面的書的教徒 - 那麼簡單。


原帖由 Guest from 74.12.122.x 於 2008-12-21 15:33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6653&ptid=3003][/url]
最後一句,我的"出位"不是指我高人一等,是指我和正常基督徒有一點不同的見解。你沒有看我在別的 post 對 "出位" 的解釋嗎?


說你一點都不出位,因為你跟一個普通的基督教原教旨主義者毫無分別 - 包括認為自己比非教徒高人一等在內。



最後,下次再不停亂開新thread轉移視線又不留名的話,我不會再追加特別服務(即是,當spam post略過)
特別服務:

原帖由 Guest from 74.12.122.x 於 2008-12-21 15:33 發表
內容不合理 唔一定係 結論不正確。 我會用量子力學的「雙陝縫實驗」在那裏和你討論。


量子力學每一條都是建基於嚴謹的數學邏輯,確認在百算以上的實驗中,不合理?(註: Puppet指出的是自相矛盾。)

原帖由 Guest from 74.12.122.x 於 2008-12-21 15:33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6653&ptid=3003][/url]
Okay, 咁我會在"不能完全否定這點"上和你再說。


你慢慢回去跟HRTBRK1說,然後雙方都繼續在「不能完全否定我的論點」為起點繼續討論。


原帖由 Guest from 74.12.122.x 於 2008-12-21 15:33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6653&ptid=3003][/url]
我會在器官的第二第三等等其他用途上沒有同性戀這裏和你討論。

警局佩槍我會在比喻和對聯的份別上和你討論。


其實,這個立場
一句話已經夠你慢慢頭痛:這世界,自然界就已經存在同性戀的行為
那是不是上帝自己創造世界時突然精神分裂症病發?

http://en.wikipedia.org/wiki/Homosexuality_in_animals

[ 本帖最後由 Nomad 於 2008-12-21 18:15 編輯 ]

回復 5# prussianz 的帖子

這也不是太好的回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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