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本主題純屬思想上的幻想,並不鼓吹任何實質之違法行為)
曾看過一齣電影《The Bucket List》,片名的那個List就是指列出一份人生清單,寫出他們在過世前想做、想看、想體驗的所有事情 。
我的 Bucket List:
- 再探西藏 [南部,如林芝](要在45歲之前做)
- 尼泊爾登喜瑪拉亞山(要在40歲之前)
- 再上黃山
- 再到希臘、奧地利的Hallstatt,去未到過的匈牙利
- 學潛水,然後與珊瑚、小魚、海葵玩遊戲
- 效法偉人,折斷耶穌像的手臂
- 勾搭陌生美女上床(不是強姦,不是交易)
嗯,暫時想到這麼多。
各位的 Bucket List 又是甚麼?可以是天馬行空的!來分享一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