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Jennifer 於 2009/6/21 00:11 編輯
我想不是exactly「無知」...而是舊約初期,社會需要律法 (按成龍大哥的說法,就是
需要「管」的 ),因神/德高望重之輩如摩西之名的律法,有誰不從,則大可將
他「從民中剪除」,對於管治曠野中的一群過去在埃及幹苦工的平民百姓,自有其收效
之處。當然,到了新約時代,基督教的"target group"再不只是這群以色列人,而是
「全世界」,那「管治」之法自己不同了。信仰只需「口裡承認,心裡相信」,簡單
直接,方便傳教之餘也省去了要「外邦人」守以色列律法的尷尬,故此便發展出
「局部真理」vs「全面真理」的神學概念吧...
對啊,是自相矛盾的...而舊約時代的人也懂律法...但是如果新約時代還守著那套律法,
基督教早就沒了,說起來他們真的該感戲保羅才對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