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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基督徒不說謊」的神話

【商報訊】生產力促進局總裁馮永業,涉嫌在去年10月24日威脅一名為職工會理事的影音助理員,若他參加示威活動便解僱其工會主席。馮永業被勞工署票控歧視工會,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審訊,控辯雙方已完成向第一證人問話,案件將會在今日續審。
    證人:威脅炒工會主席

    第一證人何×永(46歲)在庭內表示,自93年在生產力促進局擔任影音助理員一職,05年獲選為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工會理事。何在去年案發前的6月至7月期間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包括多次組織示威及向政府部門遞信以反對該工會副主席林麗賢被無理解僱事件。

    去年10月17日,何收到裁員通知,及后曾找工聯會法律顧問鄺志堅及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協助與局方交涉。

    何又稱,翌日與被告會面,被告曾向他說「可以畀粒糖」,即指可以再多給他2至3個月的賠償金額。當何強烈反對后,被告威脅他若真的與鄺「擲頭巾示威」,被告便會「炒埋何爾煒(工會主席)」。后來何即致電何爾煒相約見面,會面后在紙上寫上被告威脅的句子。最后何在同年11月12日向勞工署投訴事件。

    辯方律師質疑「作古仔」

    辯方律師駱應淦質疑證人提出被告在去年10月24日會談時的要脅說話,認為何是與工會主席傾談后「作古仔」誣衊被告,紙上所說的並非事實。但聲稱是虔誠基督徒的何高舉聖經,大呼可以向上帝發誓兩張紙所寫的真實無誤。

    被告馮永業亦有到庭旁聽,未有作供。當證人出庭作供,供稱與他會面的對話時,馮表現得頗為不耐煩,一時雙手繞着,一時皺起眉頭,表現得一臉不悅。散庭后,馮永業更在多位親友護送下離開法庭。

    45歲的馮永業,畢業於中文大學政治行政學系,1980年加入政府任政務官(AO),06年底離開政府架構,到生產力促進局當總裁。馮永業的妻子為現任政府新聞處處長馮程淑儀。

    馮上場推員工評核惹爭議

    馮永業上場后大力改革生產力促進局,曾推動新員工評核制度、與公務員薪酬脫恥及實行花紅制,引起不少爭議。08年底生促局職工會主席何爾煒指馮永業先后將50多名員工,於新制下評為第四級,令30多名員工被迫降職或辭職,當中大部分為工會成員。

http://www.hkcd.com.hk/content/2009-08/18/content_2370669.htm

馮 永 業 被 控 歧 視 工 會 罪 名 不 成 立
2009-08-18 HKT 21:35
生 產 力 促 進 局 總 裁 馮 永 業 被 控 違 反 僱 傭 條 例 , 歧 視 工 會 , 在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被 裁 定 罪 名 不 成 立 。 馮 永 業 自 辯 時 表 示 , 從 沒 說 過 要 解 僱 工 會 主 席 , 他 身 為 總 裁 , 必 須 了 解 員 工 的 示 威 活 動 。 法 庭 認 為 馮 永 業 的 口 供 較 符 合 邏 輯 , 又 指 控 方 未 能 證 明 馮 永 業 曾 說 過 恐 嚇 性 的 話 , 因 此 裁 定 他 罪 名 不 成 立 。 馮 永 業 離 開 法 庭 時 說 , 歡 迎 法 庭 的 裁 決 , 希 望 事 件 告 一 段 落 。 馮 永 業 去 年 10 月 被 指 以 解 僱 工 會 主 席 作 威 脅 , 阻 止 工 會 的 理 事 參 加 示 威 , 被 控 歧 視 工 會 , 違 反 僱 傭 條 例 。
http://www.rthk.org.hk/rthk/news/expressnews/20090818/news_20090818_55_6055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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