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沉迷了一個免費小遊戲,以我這年紀,很久沒有這麼地為著一個電腦遊戲而這麼著迷的了。遊戲中有冒險及動作元素,儘管畫面不算華麗,我反而喜歡它的直接、簡潔和流暢。
玩到通宵達旦,對其他人的談話皆感到是「騷擾」,現在聯想起,就有點「兒子因父親關掉遊戲機而斬傷父親」的風味。我知道這類RPG很花時間,所以一直以來都較喜歡爽快的純動作遊戲。心想,沉迷遊戲的下一代,回到現實後,能會有甚麼作為呢?
普遍電腦遊戲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會賦與玩家「使命」,去過關、救人、打怪獸、找東西……你會因為它給予你的一個又一個的「使命」,不繼地玩下去,直至累到要睡覺。
我又聯想起,基督教給予基督徒也是一連串的使命,閱讀聖經、遵守教義、返教會、十一奉獻、傳教等,其中一些使命較容易達到,但另一些則較難,就好比電腦遊戲中的「升呢」一樣。
有了這些一個又一個的「使命」,不難令人沉迷和上癮。
幸好那電腦遊戲只花了我數天的時間,期間我亦維持了做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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