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09/9/26 23:40 編輯
生物學的「分類」並不意味著沒有人禽之辨。
生物學對人類自分理解如同動物是很好的原點回歸,但我認為人類對禽獸被如何定義,多半是摻雜人類自身對動物的解釋。
比如野獸是如何許多出於人身會產生對野獸附加上的感官。
人類是多高等多具靈姓和動物們相比其實都是自己想的!
個人認為野獸的生理慾望不見得就比人類強呢。
我想呀,萬物有靈論完全是出於印度地方的文化算是屬於東方思想上的一環,相較於同化了西方的基督教,對一個動物的觀念乃是沒有靈魂的,只是個動物,就這麼簡單而已,所以我們人士多嚜高貴呀!卻不知道自己的構造和所使用的與某一些靈長類其實是相通相仿的零件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