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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道德觀造成言論上對社會弱勢者的壓迫

如果一方死咗,婚約便完,自由身也,再嫁也不是犯 adultery 。
至於失踪會如何處理,則不得而知。
ctaya 發表於 2009/10/11 02:55
咁,要破解此例就易啦。我粒聲唔出突然同師妹飛去Belize隱居,佢去邊度揾我簽名准佢調頭嫁喎?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本帖最後由 Dalvm 於 2009/10/11 23:30 編輯
這裡的[社會弱勢者]是指那些被休(離過婚)的婦女。

路16:18 「任何人休棄自己的妻子去跟別的女人結合就是犯姦淫;娶了被休棄的女人也是犯姦淫。」
崑山 發表於 2009/10/10 17:52


我想耶穌是指...

如果是女的和別的男人通姦...
那男的才可休這女人....
叫那姦夫也犯姦淫罪
講歸講,但教會總會美化「將來在天家相會」的景象,更引用至信與不信的一軛論呢。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09/10/11 23:09


反正他們都不聽耶穌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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