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雪蝶:
看到妳單純的愛,我不再到她的部落格留言了,日後也會注意與不再以嚴厲的言辭下筆對於將我文章扭曲取意之人了。願靠主的力量原諒包容那說我是『違背基督信仰』與『將律法掛帥把基督信仰宗教化』的人。
為何在後面我會下重筆呢?希望雪蝶能夠重頭到尾細心的觀察,請不要像某人喜歡斷章扭曲其意...當然妳是認同她的,即使她說的有所瑕疵或錯誤,妳也無法察覺的,所以妳是看不到我所說的真理之真義在那裡的。
我與她之間,在妳的規勸轉述上,只讓人更加的誤解我...而她論斷我『違背基督信仰』、暗喻我『將律法掛帥把基督信仰宗教化』的部份,妳為何隻字沒提?今天妳是先認識她的,所以難免有所偏袒我無所謂,我只看妳單純的愛,就在妳說同是主內姊妹所以也愛我(不管是否真心的)!總之有被妳感動到...心就軟化了...
親愛的雪蝶:我反對『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的理由是~『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是來自人(加爾文生於十六世紀)的思想主張。
既是從人來的主張學說,又與聖經裡的經文有許多抵觸與矛盾,恐怕違反神的旨意,謹慎遵行神旨意的我,故反對『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的理論,在傳福音時,也不會強調這一個理論。
有人(她)雖強調不認識他(加爾文),也不知道有這一個學說,但這『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之學說,從基督教派在十六世紀就一路遺傳而來到如今,大家因不斷的被灌輸與傳導著,因此從來就不會去懷疑這個學說的出處,也不會懷疑其中的矛盾,不但自己相信還大力提倡。
(她)又說:『因信稱義』就『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也就是說從過去和以後的一切再生過犯,都能因主的救恩、主的寶血、神的義而清除淨盡,此話我不反對。但是指著『所有的過犯與罪孽』嗎?強調『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的(她),為維護自己的理論是正確的,就都會說『是的』;因為(她)認為主的救恩完全,主的寶血夠力,神的義夠力,所以就『永遠得救』的,即使以後...1.無論做了什麼錯的事,仍然可以永遠得救。2.人也不須為任何錯的行為而悔改來確保得救。就這兩點,我無法認同。
請來查看幾處經文(當然不止這幾處經文):
離棄道理的(來6:4~8、啟3:1~6)。
不結聖潔果子的(太3:8、太3:10、約15:1~10、加5:22)。
褻瀆聖靈的(太12:31、可3:29、路12:10)。
以上經文豈不就與『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的理論是相互矛盾的嗎?即使相信『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理論的人,也能提出許多的理由與經文來支持其理論是對的,也說服了許多人都相信了;也實在令人無可否認了...但是!!!就能不理會、不管以上的那些經文了嗎?是嗎?那『不結聖潔果子』、『褻瀆聖靈』的警告,不要告訴我主耶穌是在自言自語,是在說廢話喔!!!
又因要維護『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的理論是對的,就說那些違反以上經文的人都是『假基督徒』!所以『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的理論,就順理成章的喻為正確無誤的,是嗎?
但是我再怎麼看再怎麼左思右想...以上那些經文都是指著已經得救或真基督徒而言的耶!!!
請看以下情況與經文:
『離棄道理的(來6:4~8、啟3:1~6)、褻瀆聖靈的(太12:31、可3:29、路12:10)』。這世上百樣人,就只有『真假基督徒』可區分而已?沒有別的了嗎?那麼“背叛”神的呢?如何區分?也就是他們曾經是屬真神的人,後來又離棄真神,與真理(基督信仰)背道而馳。。。說到“背叛”神;大家一定會想到以色列人,他們是如何的“背叛”神...所以神也棄絕他們,讓他們常嚐(在舊約時代)亡國之苦(最後一次的亡國長達兩千年之久,但信實的神因要對亞伯拉罕實現承諾,就在1948年又給予復國了。);那掃羅王起初蒙神恩坐上王位,又領受過聖靈而說過預言的,後來是什麼原因被神棄絕?猶大曾跟隨過主耶穌,主耶穌也一定愛過他,並給過他救恩的機會,然而他最後還是“背叛”了主...從猶大之後,有誰敢保證再也就都沒有“背叛”神的那種人了呢?
以現代來說:「在他們還沒有“背叛”神時,是真基督徒喔!在“背叛”神後就是假基督徒囉!!」。。。請問那些曾經是屬神的人,後來“背叛”神的 (以教會常用術語:那『跌倒之人』),可以得救嗎?
如果說:「沒有得救」,那強調『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的,豈不是矛盾了嗎?因為既然都說『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了,怎會因為他的背叛就判他是沒有得救的呢?
如果說:「有得救」,那神的公義在那裡呢?
以下的經文都清楚的說明『因信稱義』之後,基督徒(已經得救之人)所應該逃避與遵守真神誡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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