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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看韓片《饑渴誘罪》再思

2009年11月14日
歌君


要說近期的話題韓片,要選《饑渴誘罪》莫屬。

譯名精巧地以「誘」代「有」,為本來已 juicy 至極的海報更添無限綺旎;不知是有意抑或無意,如此一來倒是帶出了個有趣的問題:到底是欲望本身是罪,還是欲望誘發人犯罪?

「原罪」是一個被談論得最多但也最難被定義的概念,基督宗教說罪來自阿當,因此屬於他人類大家族的所有後人皆生而帶?罪的污點(stain of sin);但到底他犯的是什麼罪,而令千萬代的人要在罪
和死亡的循環中永不超生?大概人從來都不忿,為什麼自己生而為人就有原罪;不明白為什麼非得要弄得人從根本對自己的存在感到內疚不可。把無辜的小生命也拉下水就更加令人不明所以;當嬰孩沒機會長大運用自由意志作惡之前已離世,他們能有什麼罪?請用道理來說服我。

古代神學家有一個很有趣的說法,就是罪就如血裏的一種病,作為阿當的後代,我們每一個生而為人的時候就被感染,因此罪是人存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們的靈魂逃不過罪的污點,像是麥克白夫人洗不清染血的雙手;罪是人生命的一個附帶條件,正如我們沒有權利選擇是否生而在世、神父尚賢也非自願選擇成為吸血鬼一樣,我們面對的是事實,而非選擇。
人為何有罪

人的罪為何?傳統上把性和罪劃上等號根本是無稽之極;與其歸咎於夏娃,倒是應該自我反省。是因女人的誘惑而沉淪,還是自己本身已有犯罪的因子。要知道性是出現是來自繁衍的實際需要,繁衍的必要是來自生物(包括人)的必死性(mortality)和內在拒絕滅亡的本能。死亡是罪的懲罰,因此「性」實際上是「罪」不幸的副產品,而不是其的源頭、更非其所在。如果罪不在「性」,而我們會因為一個外於我們自身(external to us)
而真確性成疑的上古人物阿當犯的、難以定義的罪而感到內疚的可能性又幾乎是零—至今人還弄不清楚他被罰到底是因為咬了一口禁果,還是因為違背給他生命供他吃住的大老闆的命令;是因為自負,還是因為人不再安於只吃和睡的智性空白而開始對世界有疑問—哪到底我們那內在的罪疚感從何而來?

要了解人的存在與世界的關係,先要明白到底「生存」是什麼一回事。其實問題很簡單,要生存就必須要消耗(consume)資源以延續生命,但由於世上的資源有限,當一個個體消耗吸收了一份資源,世上就自然少了一份可供其他生物消耗,因?*畯怌灝茠漕C一口資源都是直接或間接的從別人手上搶來的。本來如果我們的需求只如動物般單純為果腹,那倒不成問題,可怕是人是一種需求有限但欲望無限的生物,本來有限的資源落在我們手中就更見短缺。以傳統西方物我割裂的思考模式倒能把人與食物置於對立而不對等的關係,我們大可以繼續強搶豪奪而不感內疚。我們的道德建構容許我們在一般人吃動物、或消耗其他生物的情況下良心不會掙扎,因為牠們是外於人類自身存在(others);基本上《聖經》正當化了我們的消耗,底線是同類相殘,除此以外地上一切皆可為己用。在某種意義上人假定了世上的一切皆為被消耗而存在,因此可以否定一切道德責任的可能;但如果撇除了人權神授的前設,那我們之於其他萬物的關係就沒那麼絕對了。為了認清物我關係的真相,我們需要吸血鬼的假設。

在面對生存的困局時基督宗教發揮了三個很有趣的作用:一是指出我們生而在世不可避免的罪,縱使他們的版本有點牽強;二是賦予我們的消耗行為(consumption)正當性,《聖經》說「凡地上的人都可享用」,讓我們的良心好過一點;三是就有罪這個事實提供╱建構一個解決辦法,只要我們接受自己認罪告解就可得到寬恕,由令你自我討厭到感到被寬恕,能擺脫壓在心頭的罪的枷鎖心情自然舒暢無比,可繼續心安理得的活下去。按理說這套坦白認罪的系統應該能夠解決我們的罪咎意識,但看看尚賢的例子就知道原來這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要不然他不會離開接受他吸血鬼身份的老師、脫離教會的庇蔭。

可憐是人即使離開了宗教的規範但也逃不過罪咎感,不然東西各地的文化不會不約而同出現有關性本善惡的爭論和自制的要求。這「罪」不是來自一個外於我們的上古神話人物,也不是因為個別地區宗教的灌輸,而是來自延續生命的無可避免的後果。那是一種內在的、非宗教性的自覺,是對有關人類存在的本質和現實的一種矛盾感覺,夾雜求生的欲望、自我厭惡與焦慮。或許這才是真正在我們心頭揮之不去的陰霾,這個有關生存的兩難困局,對剝削的必然性的不滿與無奈—那所謂的「罪」的自覺。
孰對孰錯?

既然是必然的定律,孰對孰錯又有誰能定?要扔石子先要清算自己,在這互相剝削、利用的社會,大概誰也沒有資格審判誰。面對事實不可改變的進路只有兩個,一是接受,一是拒絕。泰珠採取了近乎創世紀的做法,她選擇他化和物化(objectify)被吃者,把自己立於另一個身份,以求割裂自己作為捕食者與人類作為食物的關係,繼而把捕食行為合理化以求心安理得。尚賢則拒絕接受自己存在對其他生物剝削的必然性,希望在兩個有關生存的規範中取得平衡,一是不能自殺,二是要尊重其他生命。他嘗試如蚊子般吸最少的血但求能維持生命,以把對人的傷害減到最低,但最後他明白了兩者本質上不可調解的對立;一己的生存與其他生物的生存根本不可能並存,既然不想你死,就只好我亡了。

問題的癥結是,要是存在和罪真的如買一送一,那到底我們該如何自處?朴導演大概沒有傾向任何一個進路;面對自己,尚賢所謂的堅持有時更像是無力的掙扎,泰珠反而對自己坦白一點。兩個對立的事實擺在眼前,要麼存活但剝奪其他生物生存的權利,要麼自殺但成全最大的罪過。孰生孰死的而且確說不上是個選擇,但對不起你沒有選擇棄權的自由;難怪希臘神話告訴我們最大的悲哀莫過於生而在世,也怪不得一句 to be or not to be,就讓哈姆雷特苦苦思量了幾百年。
3# 淚兒  

咩 密陽?個名好熟, 係咪電影黎架?
龍井樹 發表於 2009/11/24 17:22


係 ,一齣韓國反基督教電影 ,可惜我蠢 ,看得不太明 ,加上韓劇劇情編排的無聊更令人看得辛苦
3# 淚兒

咩 密陽?個名好熟, 係咪電影黎架?
曾經接觸過所謂的「復和神學」,大意是說「罪」是一種與神隔絕的狀態。始祖犯罪,吃下禁果,從此人就與神隔絕,不再信靠上帝。原罪就是人生來就要與神隔絕,就如給人飼養在魚缸的觀賞魚一樣,不但牠自己與大自然隔絕 ...
龍井樹 發表於 2009/11/24 15:33


喂 ,唔看過  密陽  點得呀
曾經接觸過所謂的「復和神學」,大意是說「罪」是一種與神隔絕的狀態。始祖犯罪,吃下禁果,從此人就與神隔絕,不再信靠上帝。原罪就是人生來就要與神隔絕,就如給人飼養在魚缸的觀賞魚一樣,不但牠自己與大自然隔絕,還連累到牠在魚缸裡出生的小魚都跟自然環境隔絕。如此,人類要得救贖,就是重新跟神連上,與神和好。

既然「罪」是一種神隔絕的狀態,哪到底為什麼人要因為置身於這個狀態中而要受到懲罰呢?或者,這個狀態本身就是一種懲罰,哪為什麼要讓初生嬰孩生而受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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