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Jennifer 於 2010/3/16 22:58 編輯
那麼,
離婚的都不是真男女?
離職的都不是真員工?
離家的都不是真子女?
您篤信基督教,不講也是可以從字裡行間看出來。如果,有人一來就否定您的信仰,您的神,
您跟他/她還有話說嗎?我覺得,您來也是本著「好意」,勸「離教者」回歸您所說的上帝的
光中。不過,您覺得對從未認識,也亦並未看/聽過他們的「離教見證」的朋友,就劈頭一句
否定他們曾經在教會/基督教群體的信仰經歷,一句「假基督徒」就否定了「離教者」曾經擁有
過的虔誠日子,那又是公平嗎?您想想,他們除了「回敬」一些挑戰您的說話,還會有興趣了解
您說的什麼「愛能遮蓋許多的過犯」嗎?而且,相信我,離教者(包括本人)不少都已經對您說的
什麼基督教教義(信者得救之類的),都應該耳熟能詳。何況,教會有沒有「愛」也好,當您問
他們的信仰的時候,他們自會拿出《尼西亞信經》之類的古典來支持他們信仰的「純正」,而跟
您說的基督教教義,並無有兩樣。教會沒有"Q嘜"保證(即"quality assurance"),從教會門檻
以外,又怎能得知在家家教會都高舉的《尼西亞信經》的信仰標準背後,藏著什麼人心的黑暗?
每家教會所傳的,不都是「上帝是又真又活的神,耶穌是已經復活的耶穌,福音是神的大能,
神是愛」嗎?如果對「離教者」並未深切了解,又怎會明白「光明」的背後,有太多甚至連
上帝的愛都盛载不了的黑暗,以致他們最後選擇離開?
如果,基督徒都只活在自己完美的世界,安於感受「平安與真實」而不嘗試了解為何他人會
有不同的選擇/看法的話,基督徒傳的「福音」,到底只是為了向神有所「交代」,使自己可以
繼續享受從信仰而來的「好處」,還是真的關心人心,想了解別人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