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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褻瀆亡靈!

李啟文﹕請勿褻瀆亡靈!
(明報)2010年4月28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繼前年(2008)5‧12的四川    汶川大地震後,本月14日青海玉樹又發生了另一次大地震。香港演藝界再度發揮無私奉獻的精神,組織了「演藝界情繫玉樹關愛行動」的籌款匯演,可是,正如我所預測的一樣,不少主持又在不適當的場合下濫用「分享」一詞!

兩節目主持又濫用「分享」

我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發生後,曾寫過一篇小文章〈不要再「分享」了!〉(《明報》2008年5月20日「觀點」版),希望某些人不要把令人難過悲傷的事情都叫人「分享」。因為「分享」是偏正結構的詞組,「分」是偏,「享」是正,中心語是「享受」。「分享」就是與別人瓜「分」自己的「享」受。所以,若把傷痛難過的事都拿來「分享」,那是把別人的痛苦建築在自己的享受之上,間接陷受害人於不義!

4月26日晚上觀看「演藝界情繫玉樹關愛行動」的籌款匯演電視直播,有兩位節目主持竟又在不適當的場合下濫用「分享」一詞,因此忍不住再撰一文,口誅筆伐。因為把家破人亡的慘事叫人「分享」,除了間接陷受害人於不義外,更是褻瀆亡靈,對傷亡的人大不敬!

這籌款節目在晚上7時播放不久後,主持之一無線電視的鄭裕玲    ,叫曾到過青海西寧探訪地震災民的鄭秀文    及張家輝    「分享」感受,但鄭與張兩人口中所說的,並非叫人可以享受一番的情懷,而是說出傷者的慘况令人震撼,令人傷痛,令人不期然心靈上感到創傷。他們口述的這些場面,聞者總有點傷心,但絕對不是令人覺得這是一種享受,是可以拿來與別人「分享」的。

不久,鄭裕玲又叫余文樂    、謝霆鋒    、吳建豪    三人「分享」在災區的感受,但余謝吳三人口中所述,也是令人難過傷心的事實,請問這些傷心事是否亦是一種享受,是否可以拿來與別人「分享」的?

到了節目的尾段,鳳凰衛視    的吳小莉又說要「分享」一個故事,但內容竟是校長要親手去挖掘泥土,要照顧30多個小孩子,而一位小孩子更失去6名家人。請問這些令人傷心的事實,是否亦是一種享受,是可否以拿來與別人「分享」的?

這幾年來,無論報章上的記者或是電台、電視台的節目主持,動輒就用「分享」一詞,好的開心喜悅的固然可以分甘同味,可以「分享」;但壞的傷心難過的,竟然也可以拿來「分享」!詞彙貧乏一至於此,真是可笑復可憐。這些濫用「分享」一詞的人,他們根本不知道「分享」的真正意義,於是,開心歡樂的事固然可以「分享」,而死人塌屋的事,哥哥徒手挖出妹妹屍首的慘事,都可以拿來「分享」。說句不客氣的話,這除了陷死難者於不義之外,更是侮辱死者,褻瀆亡靈!

內容涉災難 不要濫用「分享」

中國以至全世界的天災(或人禍)仍會不斷發生,我曾寫過一篇拙文〈災禍連緜,分享不絕〉(投稿於香港樹仁大學    中文系刊物《仁聲》),果然給我不幸而言中,只要有災禍,香港不少人就會叫人去「分享」的了。

但請那些隨意說「分享」的人留意,若是內容涉及災難,涉及死人塌樓的慘事,請不要濫用「分享」一詞,因為這是褻瀆亡靈!
我想講
個個人嘅經歷
佢本身嘅字典(對字詞的理解)都唔會同你一樣
(我個人認為無人本字典係一樣)
我唔覺得佢係or想褻瀆亡靈緊囉
+============================
p.s.(我未離教)
分擔同分享係方向相反o既動詞,...


一般來說,「分享」是用於好的一面。問題在於「享」一字中。「享」是含有 enjoy 之意。

字典
http://xh.5156edu.com/html3/3410.html

「享」
◎ 受用:~福。~乐。~誉。~年(敬辞,享有的年岁,对人或朝代而言)。~受。~用。~有。~国(帝王在位年数)。安~。分~。

◎ 贡献(指把祭品,珍品献给祖先、神明或天子、侯王),上供:~堂。~殿。
回復  廢物

係唔係我話唔緊要, 最重要係, 從來就只有"享福"而冇所謂"享禍"既.
悲哀o既感受大家一齊去分擔 ...
龍井樹 發表於 2010/4/30 12:20

分擔同分享係方向相反o既動詞,你唔可以將本來動詞用「分享」o既句子直接換走「分享」加「分擔」上去。
「分享」可以用於正面或中性o既客體,「感受」、「睇法」一類o既中性詞語絕對可以用分享,唔理D感受或睇法係源於紅事定白事。所以用分享根本冇問題,而家冇人幸災樂禍,被分享o既感受係傷痛,但將其歸類為「感受」o既時候字詞搭配上係應該用分享。
回復 34# ctaya

分享是個清代才出現的詞
黃六鴻 《福惠全書·雜課·牙稅》:與該房分享其利。
原本確是共同受用一些好處咁解
雞姦是你唯一的話題?
不如開個雞姦者之家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0/4/29 20:49

Sorry, 我的確係忽略咗神父的多元化興趣

巴西街頭售神父口交影帶
巴西方面,一名神父在教堂接受唱詩班男子口交的錄影帶,周五在巴西街頭發售。
這捲非法售賣的錄影帶,是以隱藏式攝影機拍攝,購買者只要支付3至6美元(約23至46港元),就可以下載到手機。
錄影片段顯示,84歲神父巴波薩在祭壇前接受一名19歲前唱詩班男子口交。這名男子在影帶中表示,自己從幼年開始已遭巴波薩性侵犯。錄影片段上月曾在巴西一電視台播放,引發國會質詢神職人員的孌童癖行為。
神父巴波薩已被捕並遭軟禁,護照也被沒收,目前正等候當局的調查結果。
報道引述巴波薩律師的話說,巴波薩曾遭到勒索,為了避免錄影帶曝光,去年曾支付23,000美元。
另外,比利時布魯日天主教教區主教羅傑因曾性侵犯一名男童,向教廷辭職,已獲教宗本篤16世接納。73歲的羅傑是比利時歷來在任最長的主教,他承認曾經性侵犯一名男童。
回復  龍井樹
而家分享o既客體係「感受」
有絕症就梗係分享唔到,但絕症下o既感受就可以分享
你當然可以話 ...


這是異化了的用語。「分享」是有享用之意,分來享用也。亦帶有個體主義的味道。

以前用的是「共享」,共同享用。意思與現時的「分享」相同。

「分享」來自英語的 share 。

或許是中餐與西餐進食法的分別。

我一向不用「分享」,而用「共享」。

在那種情况,用「共同感受」、「共同體會」、「共同承擔」似較好。、「分擔」亦可。
雞姦是你唯一的話題?
不如開個雞姦者之家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0/4/30 12:49



雞姦者之家在天主教
回復 31# 沙文


    忽略好過f+uck略的
呢到出帖最多既係你
最無聊, 最無論點的也是你
我係咪應該要開始忽略你呢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0/4/29 20:55

NEWS UPDATE

出帖最多最無論點statis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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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回復 28# kwongyauleung

share 還 share, 分享還分享, 唔識中文咯, 用番英文囉.
回復  beebeechan

教不可以離.
雖則離了教良知就可以保住了,
但為了保住良知就棄掉聖訓實在不智.
教徒是 ...
龍井樹 發表於 2010/4/30 11:21

正!服從神不服從人嘛!所以家暴條例唔可以包括同志,就係放棄聖訓實在不智。果 dee 同志俾人打死佢死佢賤 lor。
遊客 202.124.29.x   is  me
濫用「分享」 是不對的. 但作者沒有指出由來.

我覺得係因為 share, 可解共享/分享/共用..   share the apple, 但都可以 share the feeling.. 咁中文用左英文既解 就可解做"分享"一下感受.

這些 example 很多很多呢.. 我覺得作者有點扮勁呢..


但其實聖經有很多誤解都係咁黎的..  當然我本身唔信聖經,但始終文字本身都會有很多限制. (limitation)  (中文有無好d既字眼呢..?)
回復 25# beebeechan
小心馬桶內突然湧出一位神父
您都好恨有得賠俾教友啦........您在告解箱內幫手襟住教友, 等神父插得爽尐就會賠多尐 ...
沙文 發表於 2010/4/30 12:58


急屎.....
去屙屎都好過跟你係到胡扯
您都好恨有得賠俾教友啦........您在告解箱內幫手襟住教友, 等神父插得爽尐就會賠多尐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呢到出帖最多既係你
最無聊, 最無論點的也是你
我係咪應該要開始忽略你呢
係咯, 我都話明我係嚴肅嘛, 一早就冇expect您會笑,
您係見到教友有賠款袋落袋您就hehehe ...
沙文 發表於 2010/4/30 12:50


你好似好恨有得賠咁囉
早知咁好分呀.............一早...........
你識講都唔方會好笑哩
下流既雞姦笑話我笑唔出囉]

係咯, 我都話明我係嚴肅嘛, 一早就冇expect您會笑,
您係見到教友有賠款袋落袋您就hehe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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