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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請各位代為廣泛轉發建議信

一來教人唔好有婚前性行為效果不顯著

二來婚前性行為並不是性病的主因

三來唔好有婚前性行為是非必要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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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看世衛的讀物
1. 效果唔顯著就用效果顯著的方法。有其他方法架!你咁既做野方法,唔怪得政府乜都做唔成。
2. 本來係疾病預防問題
3. 重點係不必要。多元社會要尊重成年人和成年人之間的私人決定。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10/7/16 11:54 編輯

咁又係,依家都無咗聖經認可的奴隸制、種族清洗,真係世風日下

不如老規距,犯姦淫罪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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