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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聖經大行動

原帖由 Cottbus 於 2007-5-16 21:09 發表

...如果發起人認為此事係正確..應該出來面對公眾去陳述您所做的是正確  


又唔係咁講 la...你又知全部基基是奉公守法的人?! 又知他們不會像聖經裹的先知一樣殺人如麻?

如果他們知道誰是發起人, 可能會學摩西一樣....必殺之..
原帖由 Cottbus 於 2007-5-16 23:45 發表

我當然唔夠膽寫包單指全部基督徒是奉公守法,我自問自己都未必算係奉公守法.
但如果奧兄和其他發起人因為得罪教會而被封殺之,那麼我可以寫包單指香港沒有宗教自由..

而且每個人要對他所做的事負責..我覺得攪到咁大唔企出來 ...



用我的知識來推理, 如果發起人一旦出來對面對觀眾, 他的將來, 事業, 家庭必定受到很大影響. 你現在硬要他出來, 與迫他去死沒分別.


冇錯, 人要對自己的事負責, 不過都要睇時候. 警察都叫你安全情況下才報警, 並不是在危險, .賊人面前報警.

你想想如果達爾文每天去不同的鄉鎮教會去硬銷進化論, 他會不會被 BBQ 呢?

[ 本帖最後由 kennyken 於 2007-5-16 23:59 編輯 ]
外加資料.

Apple Daily

特 稿
淫 審 處 委 員 多 有  會 背 景


根 據 現 有 安 排 , 影 視 及 娛 樂 事 務 管 理 處 一 旦 認 為 針 對 《 聖 經 》 涉 及 淫 褻 與 亂 倫 的 指 控 成 立 , 便 會 將 個 案 送 交 淫 褻 物 品 審 裁 處 跟 進 , 由 該 處 成 立 審 裁 小 組 進 行 評 級 。 有 淫 褻 物 品 審 裁 委 員 擔 心 , 現 時 300 多 名 委 員 不 少 具 基 督  或 天 主  背 景 , 很 大 機 會 不 能 加 入 審 裁 小 組 , 增 加 《 聖 經 》 被 評 為 不 雅 物 品 的 風 險 。  

指 有 人 扭 曲 《 聖 經 》

審 裁 委 員 張 民 炳 表 示 , 委 員 獲 抽 籤 加 入 審 裁 小 組 時 , 需 要 向 法 官 申 報 利 益 , 表 明 自 己 與 被 評 級 物 品 無 利 益 衝 突 , 「 我 以 前 試 過  媒 體 評 論 某 本 雜 誌  內 容 , 後 來 抽 中 加 入 審 裁 小 組 , 咁  又 係 評 呢 本 雜 誌 , 結 果 法 官 唔 准 我 參 與 評 級 。 」
另 一 審 裁 委 員 、 天 主  社 會 傳 播 處 主 任 容 若 愚 相 信 , 影 視 處 未 必 會 將 《 聖 經 》 送 交 審 裁 處 , 「 大 家 唔 可 以 只 係 睇 一 、 兩 個 詞 語 就 作 定 論 , 要 睇 晒 成 本 《 聖 經 》  內 容 。 」 他 認 為 有 人 「 唔 忿 氣 」 , 利 用 事 件 挑 戰 評 審 制 度 。 李 錦 彬 牧 師 表 示 , 基 督  的  會 之 間 仍 未 討 論 如 何 應 付 今 次 事 件 , 他 認 為 是 有 人 刻 意 扭 曲 《 聖 經 》 內 容 。
本 報 記 者

[ 本帖最後由 kennyken 於 2007-5-17 07:15 編輯 ]
如果一正本有詳細說明亂倫強姦的聖經, 說一兩句不要亂倫強姦. 就是一本好書的話. 以為我寫完一篇人屍交的文章, 最後加上"不要這樣做", 就可以不是色情文章?
原帖由 Step.King 於 2007-5-17 13:08 發表


那就等如拿了奧兄的人生安全作賭注了
要知道  激進的教徒可多的是


現在的基基戰爭已經不是在於戰場上. .. 以前基基只會把異已 BBQ, 殺死, 那是古代基基打擊異端方法,  現代因為有法律保護, 基基會用一些軟戰爭, 例如基基公司只會請基基, 他們投訴不合他們心水的節目 (同志戀人/ 秋天的同話), 文章 , 基基上司只會升基基下屬.

現在的香港政府充斥大量基基, 但又為何香港市民又不覺得那個是好政府呢?!

現在他們只是從不同的方式和以前一樣, 不停地打壓異見人仕, 來確保自己財源滾滾, 發動戰爭.

[ 本帖最後由 kennyken 於 2007-5-17 16:53 編輯 ]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表示聖經並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

咁去強姦處女, 把連續工作七天的人打死 都應該是對的?! 死 la...我自己教個仔要好好做人, 哥頭聖經又叫佢強姦亂倫, 姦淫.
原帖由 老子 於 2007-5-17 19:52 發表
那你去告"史書",因為記述了很多不幸、暴力的歷史
說不通的嘛!



如果聖經是史書,那就要先把 啟示錄 拿走. 你明唔明什麼是歷史?
原帖由 chairrex 於 2007-5-17 21:00 發表
一般社會人士 = 基督新教基要派

right?



Apple Daily

特 稿
淫 審 處 委 員 多 有  會 背 景
http://www.exchristian.hk/forum/viewthread.php?tid=584&extra=page%3D1&page=3

唔洗諗, 香港人以後會很難做. 以後所有非基發表的文章都會被投訴打壓. 一定要做基基才可以升職. 佢地話你錯你就係錯. 大衛像雖然是文化產物, 但因是非基要產物, 就是不雅.

怪經是基要產物 就是道德.


如果影視處指明怪經是道德, 咁我會提議將來其他 brother 不 幸犯罪, 是可以用怪經裡的差不多的史實作為辨護理由.

我會問問律師可行性.

[ 本帖最後由 kennyken 於 2007-5-17 21:33 編輯 ]
1. 其實是否可以投訴裁決他們不公呢?! 我不知道裁決人員有多少人, 有多少是基基?

不過根據 "同志, 戀人" 的裁決, 那時影視處說那節目不公平, 要有反對聲音. 所以今次他們應該有裁決人員一定要不同背景的人仕, 例如回教, 拜火教...

所以我們要問他們的評審員的背景, 來確定公平審判.



2. 根據他們的理據聖經的道德是大眾的標準, 那以後所以電影, 文章有一不苻合613條...也要被投訴成立.



3. 有人犯罪興聖經故事相似, 也應以聖經的道德是大眾的標準為辨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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