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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信仰與愛情

信仰,宗教,從古至今都是爭端的禍根。RICHARD DAWKINS提到,宗教本身就是邪惡的根源 (THE ROOT OF ALL EVIL),帶來不斷的侵略和復仇。沒有分歧的信仰,世界(也許)能夠和平一點。

然而,雖然信仰將人類從意識上分割開來,在多數人身上,生物的本性還未被侵蝕得徹底。撇開那些被宗教支配的殉道者而言,人總是要生存,與渴望性和愛,作為生物基本的需要。

但當這一切基本需要與意識上的概念發生沖突時,人將如何取捨?回到中世紀,歐洲各國對異端教徒進行清洗時,有人選擇了和自己的理念一起被燒成灰燼。這能代表人類,作為生物一種,真的可以為了信仰而違反生存需要?

不對。

要解釋這一撮人的行為,要從宗教的內容說起。概括而言,沒有一種信仰會告訴信眾這裏沒有永生,只有平凡的死亡。基督教的信者得救,佛教的輪迴六道,全部都給予信者一個希望──相信死後將得到比現實更好的生命。潛移默化下,人類將自然而然地將這種被灌輸的概念納入其基本需要中。CHRISTOPHER NOLAN藉<< INCEPTION > > 指出,「概念就像病毒一樣,高度傳染,而且一旦植入腦海,將完全改變受體的思想」用在這兒再合適不過。而為甚麼入教容易離教難?你叫他們如何捨得永生,天堂這些如斯豐盛的「後生命」?

信仰只是利用了人類對生存的渴望,而非改變或違反這些條件,因這些條件是不可逆的。

同樣愛情和性,也是不可阻擋的。

要是說,非教徒與虔誠教徒真正的戀上,這也是一個不可逆的過程。沒有任何條文教規將可以阻擋或改變他們的思想。縱使在教徒的腦海中滿是自責和內疚,愛人卻能使她奮不顧身去反抗教派裏的種種眼光,就像羅密歐殺死提爾伯特後,冒死回鄉只為見她最後一面,沒有任何東西能阻擋愛的決心。

所以兩情若是相悅時,管他甚麼鬼宗教!

可悲的是,愛情雖然對人類很重要,但任一段何等淒美的,最終也會凋謝枯萎。時間沖淡了一段感情,卻令新一段感情萌芽──都是為了增加遺傳因子多樣性惹的禍!當然,這還是會有例外的 : )

P.S. MK has no intention to provoke any disputes among religionists and anti-religionists

http://mkhermann.blogspot.com/2010/09/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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