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10# Guest from 119.246.61.x
正面d講,基督教教義本身由舊約嘅十戒 (除我 [即係耶和華] 以外, 不可有別的神),及至新約使徒嘅教導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使徒行傳 4:12]),都係唯有上帝/耶穌是「主」。呢個係基督教嘅堅持,亦係用以立教嘅「根基」;你信左耶穌就唔可以心有二向,因為個教義係咁,既是教徒就要接受,無可厚非。
只係,近年來出現太多基督徒不甘於只係默默守住佢地呢樣教條,仲要到處「挑釁」,指出別人所信的通通皆為「異端」、「偶像」,在一知半解的情況下向持不同立場,不同宗教信仰之人「挑機」,在這些情況下,「基督徒不尊重他人宗教」這觀點,在我看來是成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