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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結婚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7-5-28 20:28 發表
以環保的角度黎講,同埋對世代的趨勢感到不樂觀的話,的確係唔生好過生。

我一直都想不通一個問題,就是假如唔生,到老左係咪真係會好悶好on居? ...

係頂啦傻佬!
回到家裡得四幅牆一個天花版,你話得吾得人驚?
原帖由 Step.King 於 2007-5-27 20:11 發表
記得讀書時  有一個講師跟我說: 每一個男人結了婚之後也會呻笨。

坦白說 小弟並不抗拒結婚, 我只抗拒結婚後要被迫製造下一代...下半生為一層樓及條化骨龍綑綁自己大半生

我對社會沒有信心  對這個世代沒有信心  對 ...

說到底,你只是對自己無信心姐。

說到“樓”這一方面,咪話小弟無提醒你,現時一切經濟指標向上,
你趁後生就快快上車,否則過幾年就後悔莫及了。

[ 本帖最後由 訪客得得b 於 2007-5-28 21:25 編輯 ]
原帖由 Step.King 於 2007-5-28 22:14 發表


謝b叔叔你提醒  不過小弟向來閒雲野鶴, 對此等困身之事向來沒甚大期望
畢竟二十多歲 正當盛年  滿腦子什麼投資上車   對我來說簡直有如行屍走肉
不合史仔一貫作風 ...

那些才二十多歲就如“行屍走肉”之徒,其實都有一個想法,
就是希望在三十多歲,四十多歲的時候,不用再做“行屍走肉”了。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7-5-27 13:21 發表
結婚...寫的真貼切ㄚ

結婚不是什麼人生大事,只是合法生人的一道手續。

婚姻是牢籠,所以有些男女在婚後,莫不喜出、望外。

完全相反的個性,結婚是互補,離婚時叫個性不合。

避孕的效果:不成功,便成人。

女人的折舊率 ...

生育小孩在香港是沒有合法不合法之分的。

婦女在產下嬰兒後,大可隨意邀請任何一位男仕,在出生証明書上簽名做老豆。

醫院一般是不會干預的(除非有人向法院提出爭議)。

大抵上來說,結婚的重點,是雙方認同的一種財產管理準則而已。

但如果要大陸生小孩,就算已是合法夫妻都另外要申請淮生証才可以。

所以以小弟愚見,抽水說的“結婚是合法生人的一道手續”基本上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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