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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行徑] 狗咬爛《聖經》 美婦吊死狗燒屍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1/1/26 03:22 編輯

似乎整段新聞是以「狗咬爛《聖經》」為賣點,
不是吊死狗,
不是燒狗屍,
不是瘋狂行徑

養狗的人都知狗咬爛野是平常事,
狗咬爛 iphone 是否會有同樣的叫賣力?

可是婦人的作供, 吊狗不是因為「狗咬爛《聖經》」, 是因為
「可能會危害附近兒童」。

所以請勿胡亂抽聖經水。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1/1/26 05:45 編輯
回復  beebeechan
非也非也, 報道說「婦人不滿狗把她的《聖經》咬爛」以及「認為「魔鬼狗」可能會危害附近兒童」兩個原因將狗吊死, 而咬爛聖經排名於危害兒童之先, 所以狗為聖經所累乃是不爭之事實也
.
沙文 發表於 2011/1/26 04:25


非也非也....
我又試用你的思維,
那「不滿姪兒飼養的鬥牛梗」更是排在「狗咬爛《聖經》」之前, 所以便是更重要的原因囉.

又或者,
65歲婦」又比「不滿姪兒飼養的鬥梗」重要;
更甚者, 「居於美國南卡州」又比所有因素都重要, 是主因!!!!!!!!!!!

你真的「深交」版友矣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1/1/26 06:50 編輯
非也非也, 排在最前的是[瘋狂行徑] 狗咬爛《聖經》嘛。其他一切均為次要, 「可能」危害兒童更為末節。以您 ...
沙文 發表於 2011/1/26 06:08


既然是[瘋狂行徑], 我們還呦甚麼呢?
是我們也在瘋狂嗎?

人地一早話明是瘋狂了, 即沒有一個是原因, 只有瘋狂
一個人瘋狂起來, 都有個導火線的, 看來婦人如此變態都是 ...
葉仔 發表於 2011/1/26 10:49


一個人瘋狂起來, 都有個導火線的, 看來婦人如此變態都是 ......因居住在南加州...(得唔得?)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1/1/26 12:34 編輯
如果隻狗咬佢本聖經, 婦人住邊都會有咁行徑. 因為婦人中了聖經毒!
BB你唔使替佢狡辯喇! ...
葉仔 發表於 2011/1/26 11:04


新聞提供了婦人的瘋狂所為可能是:
(1)是美國人
(2)是女人
(3)是住南加州,
(4)65歲
(5)不滿姪兒飼養的鬥牛梗
(6)( Diamond)把她的《聖經》咬爛
(7)認為Diamond是「魔鬼狗」
(8)可能會危害附近兒童

為甚麼你只出抽出 (6)作為原因先? (想抽水囉!!!)
為甚麼我說是因她住南加州, 天氣熱, 雨水少, 人都燥底..就唔得, 是狡辯先? 而你選(6)就不是狡辯?


我是狡辯又點?
咁你就不懂反駁了嗎?  呵呵
你真有趣, 有幾點都引得奇怪
你真有趣, 有幾點都引得奇怪
(1)是美國人 <---所有美國人都有變態?
(2)是女人<----女人會變能?
(3)是住南加州, <---住南加洲會變態?
(4)65歲 <---長者會變態?
(5)不滿姪兒飼養的鬥牛梗 <---這可以是遠因, 但未必會立即變態
(6)( Diamond)把她的《聖經》咬爛<---這是近因, 有導火點
(7)認為Diamond是「魔鬼狗」<---這都是近因, 有殺狗的理由
(8)可能會危害附近兒童 <---這是她的解釋

所以5,6,7,8才是她要殺狗的原因, 至於躁底, 65歲啦, 未收火咩? 你都唔好再狡辯了!


葉仔 發表於 2011/1/26 14:44


哈....
解釋都幾好丫
希望抽刀能看到你的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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