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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計劃:非基督教血淚史 - 相關討論

就是一項明證:「如果異端分子被捕後拒絕悔過自贖,則交世俗政權處置;這是把異端分子送交世俗權力監禁或處以火刑的基本方式。」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1/1/2 19:44


那回望, 在閣下引用過的布魯諾事件中, 布魯諾不肯悔改, 又幾時是交到地方小法庭上審判?
由頭至尾到執行死刑, 都是教廷審裁官主理嗎?

怎的......論點一時一樣?
例如在辽宁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宗教裁判所——异端之锤》,就是一项明证:“如果异端分子被捕后拒绝悔过自赎,则交世俗政权处置;这是把异端分子送交世俗权力监禁或处以火刑的基本方式。


此書《宗教裁判所——异端之锤》作者 Edward Burman 不見得據有甚麼歷史學的訓練, 因何一個消閒書的作者所講的, 可以比歷史記錄, 史學家所講的來有地位? 可以用來作歷史証據?

你太不識貨囉, 勿把深圳A 貨充名牌好嗎?
他是他, 我是我,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11/1/2 23:13


是的, 你和他的討論功力, 個人修養, 語文能力....都差個天共地
不明白你想說甚麼。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1/1/3 11:33


你說教廷借地方法庭來殺人, 燒人, 所以不用負責, 因為不是教廷親手操刀。
看布魯諾, 伽里略的審訊, 幾時又交過給地方法庭?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1/1/3 12:16 編輯
自己去想想,當時教會、宗教裁判所與世俗法庭的關係,就知道「宗教法庭的確沒有殺死一個人」是怎的一回事,用common sense就可以的了。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1/1/3 11:41


資料你便懂貼來當牆紙。
資料互相矛盾的地方你看不到!

思想家布魯諾因支持日心說,在羅馬花卉廣場被宗教裁判所處以火刑。

花卉廣場是羅馬當街當巷的地方, 羅馬是當時大都會, 這都算是窮鄉避壤,地方法庭?

文件一直說明主審的有:
Inquisition Cardinals who judged Giordano Bruno were: Cardinal Roberto Bellarmino(Bellarmine), Cardinal Ludovico Madruzzo(Madruzzi), Cardinal Camillo Borghese(Pope Paul V), Cardinal Domenico Pinelli, Cardinal Pompeio Arrigoni, Cardinal Paulo Emilio Sfondrati, Cardinal Pedro DeDeza Manuel, Cardinal Guilio Antonia Santario (Cardinal of San Severina).
八位主教聯席主審, 有名有姓。

布魯諾更曾向教宗上訴,但他硬頸, 拒絕教宗的條件, 上訴駁回。

全部記錄下來。

在羅馬的教廷也是地方法庭?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1/1/3 12:21 編輯
回復  beebeechan


    哈,所以我便說「分得咁開既咩?」囉。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1/1/3 12:17


不明白你想說甚麼
我無乜 common sense 架, 所以, 有話麻煩講清晰一點, 對題一點。
隱隱晦晦的措詞只有增加誤解。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1/1/3 12:27 編輯
即是說,當時的宗教裁判所及世俗法庭,在我看來只是左手交右手,所裁判關於異端及女巫之類的案件及處決人數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1/1/3 12:22


錯了,
上邊布魯諾個案說明右手做的事, 一直都是右手由頭做到尾.
我不喜歡靠幻想來了解歷史。用幻想, 想當然, 不太common 的 common sense 來填上未知的部份。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1/1/3 12:33 編輯
我說左右手無須區分,你就硬要分左右手。

隨便你吧。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1/1/3 12:26


我是說錯了, 你可用理據, 用事實來反駁!
「隨便你吧」是說明你詞窮, 所識的到此為止。

當你找到新的申辯理據時再來發帖罷。
近期我日日都在此候教。
(目前, 你可準備新的基教血淚史貼文罷。)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1/1/4 11:26 編輯
簡介:
力圖宗教改革,恢復古希臘傳統多神信仰的羅馬皇帝尤利安,戰死於波斯,終年32歲。

詳情:
弗拉維烏斯‧克勞狄烏斯‧尤利安努斯(Flavius Claudius Iulianus, Apostata),英文作「朱利安Julian」(公元331-363),君士坦丁王朝的羅馬皇帝,361年-363年在位。他是羅馬帝國最後一位多神信仰的皇帝,並努力推動多項行政改革。因其恢復羅馬傳統宗教並宣佈與基督教決裂,被基督教會稱為背教者。

他在位期間,由於他對學問的熱愛,讓他贏得了「哲學家」的稱號。尤利安少年曾入教受洗,但後來卻轉向希臘傳統的信仰。他師承於新柏拉圖主義,並崇信神秘儀典,壓抑當時已經十分風行基督教信仰。

尤利安早年在卑斯尼亞(Bithynia)由外祖母扶養,並在七歲時開始接受優西比烏斯(Eusebius)的教育。優西比烏斯是阿里烏派的神學家,並擔任尼科美底亞的主教。342年,尤利安與加盧斯流放到卡帕多奇亞的馬塞魯(Macellum),他在那兒遇到了基督教的主教喬治。在他十八歲時,尤利安的流放結束,並短暫地生活在君士坦丁堡和尼科美底亞。公元351年,尤利安回到小亞細亞學習新柏拉圖學派,後來並受教於以弗所的馬克西穆斯學習楊布里科斯的哲學。後來他在雅典認識了後來受封為聖徒的納齊安的格列高里和凱撒里亞的巴西爾。

當時基督教教派繁多,一派得勢即宣布其它派為異端,橫加迫害(絕罰、免除教職、革出教門、流放、乃至於殺害)。尤利安即位後就宣布宗教信仰自由,並宣布各教派享有同等地位,包括異教等多神信仰,他本人則大力扶持多神教與傳統羅馬信仰,意欲改變自君士坦丁大帝以來,基督教在羅馬帝國的獨尊地位。這便是四世紀異教在羅馬的復興運動。

尤利安的宗教改革,儘乏在知識界不乏同情者,卻由於基督教的一神論已植根於羅馬帝國中,無法寛容對待異教,因此恢復多神教的嘗試未能成功。

公元363年6月26日,尤利安在遠征波斯時中箭身亡,終年32歲,在位僅短短20個月,他的宗教改革亦告終止。事後被基督教指為「叛教者」,並對他大肆污衊。




天主教有聖人 St. Quiriacus, 瞻禮日在五月四日。
Quiriacus 封聖就是拜朱利安 Julian所致。

那年, 朱利安到了中東地, 進入耶路撒冷, 準備與波斯人開戰。
Quiriacus 是耶路撒冷主教。
朱利安要他向邪神Jupiter 獻敬拜禮儀好使朱利安可以旗開得勝。
Quiriacus 拒絕。
朱利安下命把 Quiriacus 右手砍下, 並說: 是你用這手寫了不少東西叫人不要拜我們(羅馬人)的神!
Quiriacus 回話: 你幫了我忙哩, 狗翁! 當我未信耶穌前也是用這隻手寫東西叫人不要信耶穌的。現在你替我把它除去了!

Quiriacus 串咀激怒了朱利安, 他繼而下令用叉撬開Quiriacus 的咀, 倒下熔了的鉛水, 並把Quiriacus 放上燒紅了的鐵床上慢火鐵板燒。

這「血淚史」真是可歌可泣囉!

內容取自五世紀一本書: Acts of Judas Cyriacus
回復  beebeechan


    Quiriacus仲好勁添,被人用熱鉛封咀後,仲可以講好多野架,真係唔做聖人都唔得。: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1/1/4 11:35


那Quiriacus 燙到唔出得聲勒....一滾即香菇了
咁係咪 Julian 便是仁慈一點呢?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1/1/4 12:11 編輯
就算係咁,有關記載都要寫得佢辛苦一些,以便封聖嘛。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1/1/4 12:05


你一直以來, 又何嘗不是想貼來文, 寫得基督徒是衰格一些, 以便完成反基夢呢?

嚴格來說, Acts of judas Cyriacus 寫在 較接近 Quiriacus 的年代, 事件的描述可以說是比一本寫在事發後一千五百多年後的書來得可信。
就算Quiriacus拜不拜神他一樣要死-----誰叫那是戰爭
.
HTBROKE1 發表於 2011/1/4 12:10


那不是戰爭, 是羅馬皇要打壓前朝受高捧的基督教會。
一朝天子一朝臣
我嗎? 幹嗎要研究我的心情?
無無聊, 談談事不成嗎? 一定要有目的嗎?
葉仔 發表於 2011/1/4 12:16


因為你想指出基徒不科學, 無邏輯...(實在是一件太容易的事囉)
以証明你有科學頭腦, 有邏輯, 高人一等, 自大夢成
那我簡單一點吧....那是政治。人家力量大過你,人家要你死慘你有能力死得舒服嗎? ...
HTBROKE1 發表於 2011/1/4 12:18

無錯.....十卜
在人的鬥爭下, 的確是無公平的
當不公平加諸到你身上時, 你是無得揀的
回復  beebeechan


    唔一定WO,咁你意思係咪即係D人買六合彩=佢地想證明自己運氣好先?

有輸有WIN的 ...
kyo_028168 發表於 2011/1/4 12:19


你買六合彩, 是搏運氣好
相信你買時, 十成九九都知不會中
你不會以它來証明你好運
要証明好運, 去澳門買幾口大小更易
有回應,自然有心情!?
期望在這裡看見一些意見
從不同角度看見不同看法! ...
Guest from 182.152.207.x 發表於 2011/1/4 12:22



歡迎

不過...有理性意見好快提出了
(因為好快便有癲狗出來喪吠旳了)

噢.....不是指老兄你哩....請勿誤會喔
我又唔係反基,但都好多謝呢一刻既基督教對我既寬容,讓我可以暢所欲言。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1/1/4 12:30


一利起, 一弊興囉
中世紀不准人亂說話, 製造出不對的審裁。

現在寬容, 暢所欲言, 百花齊放哩....
於是..咪有你指的異端教會出現, 人人都話辦教會, 講耶穌的就可以自稱基督教勒..魚目混珠, 導人行錯。

咁其實, 你認為邊樣好呢?
其實又是....你想要邊樣呢?
回復  beebeechan


    你問我,我實話信仰自由好架啦,信徒可以多些選擇。
我唔講異端,因為無一定標準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1/1/4 12:43


嗯...我都係咁話啵
破天荒地我無要反駁你的一次
十分之聰明,犯法當然由政府處理!
有時政府處理不到時,又如何?
Guest from 182.152.207.x 發表於 2011/1/4 12:46


連政府都處理不到, 即係人地無犯法哩
咁仲使乜由你去處理呢? 替天行道咩?
天主有無吩咐過你要咁做呢?
至弊我們的特首是教徒呢!
葉仔 發表於 2011/1/4 12:51


特首有立法要人信教才可領綜緩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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