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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一幕心酸的情景

圍觀的路人,一把呼天搶地的聲音,原來是幾個小販管理隊在抓住了一個小販,而且還有兩名警員按著事主,儼然在押解殺人重犯一般。

這小販售賣的就是馳名在中央圖書館附近的炭燒雞蛋仔。

他把木頭車放在銅鑼灣道路口。奇怪這街人流不多,何解突然勞師動眾,去抓這位70多歲的小販阿伯?

他的呼天搶地,直憾人心,他極力希望保留最重要的生財工具--一個仿似小型牛奶罐的鋼物。我不知道它的用途,只看見阿伯雖然雙肩被警察按緊,腳部卻依然希望把這鋼物踏住,企圖令小販管理隊拿不走。

「小心燙啊,別這樣啦。」警察安慰阿伯,我才知道如果不是很熱,我相信他定會雙手把這寶貝抱緊。

眼看著自己的木頭車被推走,一件件配件眼睜睜地離自己而去,好像要自己的兒子被人搶走一樣,阿伯的呼號越見厲害。看來他文化水平不高,只在罵四字粗口,但與其說是「罵」字,不如說他在傷心地哀嚎著比較貼切。

圍觀的人低聲地議論,有人忙著把情景用手機拍下來,有人起哄說:「對啊!都拍下它吧!阿伯70多歲了,看你們怎樣欺負阿伯。」

我心裡一沉。由於趕著去開會,我沒看多久就離去。在坐地鐵時,心裡依然很不舒服。事件中,是那裡出了問題?

阿伯:只是利用自己的長處糊口,弄一些街頭小吃,又不是在很旺的街,算不上是阻街吧?
警察:要控制場面,因此只用最少的「武力」去按住阿伯而已。
小販管理隊:還用說?只是在執行職務吧。
圍觀的人:都明白警察和小販管理隊都只是執行職務,但同時都同情阿伯,心裡有說不出的黯然。
起哄的路人:他說了出來,仿佛還得到其他人的認同。

禁止小販隨街擺買,我不知道當初在立法時所說的原意是甚麼。依稀記得小時候,有些「禁止小販擺買」的牌子,豎立在某些過分熱鬧的街道,原意明顯地是由於真的是阻街。至於後來為甚麼擴展至全港街道,我有以下推想。

小販擺買,不一定會構成阻街,因為某些街道的確寬闊,沒阻了甚麼;他們售賣食物,衛生亦不會特別差,食肆發牌制度已運作多年,還不是不斷有食肆顧客食物中毒?誰沒吃過街邊風味小吃?大家還不是活生生的?因此,主因既不是關乎衛生,亦不是關乎環境。食物環境衛生署的小販管理隊所執行的,其實是為了另外的原因。

有說他們擺在街上,對租舖售賣東西的人不公平。因此,小販也應租舖,因此要立法不准擺賣。

我們知道一個社會的發展,大小不同的生意要一起良好營運,才能蓬勃起來。當初香港由一個小漁村到現在,也是大家在想辦法,從小生意做起,包括擺地攤、木頭車、做小買賣。

要壓抑這種生機,誰人是始作俑者?我腦海中只泛起三個字。

地產商。

要做生意,就一定要租舖,否則休想經營。結果,現在出現了諸如天水圍地區無法發展起來的現象,縱使這地方街道表面上乾淨寬闊,但卻了無生機。有些小販在作些小生意,管理隊就來抓人,抓得所有工具、貨物、包裝都沒收,抓得小販怕了不再擺賣,這才罷休,以確保要做買賣就必須先光顧大地產商租舖。

要期望大商家流道德的血,是不設實際的。營商從來都沒有公義可言,唯一的道德就是賺錢,有錢不去賺盡才是不道德。

不如乾脆把食物環境衛生署的小販管理隊,也撥入各大地產商的旗下吧。
回復 5# beebeechan


    你知唔知果條街依家都係咁既狀況,分別只在於兩旁的小販變成有牌,和街上比較少行人而已。因為,那裡由始至今根本就是一個街市。

還有……你沒看清楚我想表達的,就是當真的太阻塞時,即是該區已繁榮起來,帶旺該區後,然後才把它納內禁止擺賣區,就不像如今的天水圍區般死寂了。
雞蛋仔阿伯依家就係擺係條靜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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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話依家唔係指今天,係指當天。

呢幾日我都有經過該處,沒見那阿伯蹤影。

你安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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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諗左晚,唔係好明點解beebee對雞蛋仔阿伯咁多懷疑,又話可能鐵罐好平、又話可能小販管理隊會發還鐵罐、又話可能阿伯哭喊太浮誇。

但……

佢卻無懷疑過,耶穌釘十字架時受到既痛苦,佢既呼嚎,都好可能係假既,因為佢係全知既神,無理由唔知三日後會復活既。

如果阿伯明知三日後,佢套架撐會完壁歸還,佢仲係咁哀嚎,我就覺得係假架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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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7# AmiHO


    又唔係個個大陸人都係咁既。

香港都好歡迎大陸同志來港消費架。
回復 35# Guest from 116.49.99.x


    邊個話?
今日蘋果頭條:
10日 3度掃檔拉人
撐雞蛋仔伯伯  70街坊圍食環

2011年04月11日

【本報訊】「係咪阿伯走唔郁好拉啲?」近 70名大坑街坊昨為賣雞蛋仔老小販齊聲怒吼! 72歲的吳旭輝在大坑擺車仔檔賣炭燒雞蛋仔 30年,靠一雙手養活一家五口,捉襟見肘亦拒吃綜援,近年被網民熱捧後卻成為食環署小販事務隊打擊對象,他聲稱自年頭開始不斷被抓,最近 10日內便被捉 3次,過去每次除罰款 800元,價值 2,000元的搵食木頭車亦要被充公。街坊昨得悉販管隊再捉吳伯,紛紛趕至聲援,一度群情洶湧,然而無法改變吳伯再被檢控的事實。

記者:陳冠強 劉柏麟 馮樂琳

吳伯 30多年前隻身來港,自稱妻兒全留在陸豐鄉間,長女 18歲無業,兩名兒子分別 15及 17歲,仍然在學,一家人全要他供養,自己則棲身於摩頓台附近信德街一間後巷木屋。吳伯昨午被帶返警署後隨即被檢控,獲准保釋離開,本周四在東區法院上庭。他離開警署後即回大坑找街坊協助,但其一對子女突然出現把他接走。記者到其報稱居住的木屋查看,發現該屋面積只有三呎乘五呎,沒有牀鋪,難以想像能夠住人。


食環署人員合力將吳伯的木頭車搬走。


吳伯聲稱居住的後巷木屋十分簡陋。

「可唔可以畀番架車仔我」

雞蛋仔伯伯再被食環署人員拘捕,近 70名街坊聞訊趕至聲援。

吳伯說,自己在銅鑼灣道一帶開車仔檔賣雞蛋仔已 30年,一直無牌,每日開檔約四小時,每月可賺取約 6,000元收入,當中約 4,000元拿回鄉下作家用,餘下的就留給自己生活,由於木屋不用交租,連電話也沒裝,故勉強夠生活。

吳伯昨向記者展示多張告票,說自今年 1月以來,連同昨日已共 7次(食環署稱只有 5次)被販管隊檢控,當中三次是在過去 10日內發生,之前六次均罰款 800元,而木頭車每次都被充公,要再購材料自行裝嵌,又要再買烤雞蛋仔用的金屬夾等,成本 2,000元,「賺埋都唔夠罰」。對於為何被食環署「針對」,他坦言不明所以,說每次被捉都只是懇求對方不要充公他的搵食工具,從沒與執法人員發生衝突。

昨早 11時半,吳伯推車仔到銅鑼灣道 166號一間茶餐廳門外行人路邊準備開檔,約五分鐘後,九名販管隊人員突然撲出將他擒住,說要檢控他,吳伯再次與對方理論,懇求「拉還拉,可唔可以畀番架車仔我?」此時茶餐廳員工得悉後即走出抱不平,不少街坊早對吳伯屢次被捉感不滿,聞訊後即趕來聲援,一度有近 70人聚集,不斷指摘販管隊人員「無人性」、「不近人情」,又紛紛為吳伯求情,希望販管隊不要撿走木頭車,有女街坊則安慰吳伯說:「唔使擔心,我幫你搵議員!」

警長:去法庭幫阿伯求情

吳伯展示近日收到的告票。

販管隊人員見群情洶湧,遂向上峯要求增援及報警,警方未幾派出近 20人到場調解及戒備。當時一名警署警長為平息紛爭,曾向販管隊人員查問是否可酌情放過吳伯的木頭車,但對方回應指:「上頭話冇辦法」。警署警長無奈地向街坊解釋,說警方不能干預食環署執法,又說:「你哋放心!我會叫阿伯返嚟搵你哋,你哋或者可以去法庭幫阿伯求情。」街坊聽後深感無奈,事件僵持約一小時後,吳伯終被押走。

販管隊之後合力將吳伯的木頭車搬走,但仍有街坊阻撓,當時販管隊向在旁警員求助,有警員回應:「差人係拉人嘅,唔係拉車嘅!」拒絕插手,街坊最後和平散去。

食環署發言人稱,涉事小販今年被五次檢控在街上無牌販賣,署方人員每次均明確向對方表明,因其販賣熟食,為保障食物和環境衞生,故須即時作出拘控,而不須先作口頭警告。署方強調對熟食無牌小販一直嚴厲執法,不存在選擇性執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411&sec_id=4104&subsec_id=11866&art_id=1515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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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按:真是人間有情,好過泠血beebee多多聲~

港府或助"雞蛋仔伯伯"合法經營
Wednesday, April 13, 2011

大坑"雞蛋仔伯伯" 吳旭輝的經歷,正如一句格言所說, "不打破雞蛋,就吃不上煎蛋" 。

74歲的吳旭輝今年已六次被控非法擺賣,但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昨天表示,港府可能幫助他合法販賣雞蛋仔。

至今已有4000網民加入Facebook一個支持吳旭輝的群組。周一嶽也表示對吳旭輝深感同情。

周一嶽說,吳旭輝不打算領綜援,決心繼續工作,這種美德值得尊敬。但他也強調,保證食物安全和打擊非法販賣活動是食環署的應盡責任。

周一嶽說,港府希望能就販賣地點向吳旭輝提供建議,譬如可以在街市檔位合法販賣。自70年代以來,香港就再未向街頭熟食小販發放過牌照。

http://chinaoutlook.scmp.com/zh- ... mp;Section=top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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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或是冷血
但我不是無知和易受擺佈, 想呃我係好難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1/4/14 08:06



    咁難呃,咁有分析能力?做乜唔回應我第26樓所提出既疑問?
http://exchristian.hk/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tid=6963&pid=77674

仲有……傳媒未做野之前,我已貼了此文,唔好暗寸我被傳媒擺佈呀下。
第二d野唔見你咁有腦, 你個見錢開眼的算死草!
葉仔 發表於 2011/4/15 15:45



    咪係囉,梗係唔回應我第26樓所提出既疑問。
抽按:真是英雄所見略同。

指點天下 - 王永平:制定關愛小販政策
(2011年04月15日)

在大坑擺賣雞蛋仔逾30年的74歲吳伯,因無牌擺賣熟食及阻街,一周內被食環署檢控3次,充公木頭車,亦是月內第7度被檢控。這個案引起極大迴響,逾4萬人在社交網站Facebook支持吳伯,有人要求政府給他發牌,亦有人發起「一人買一底雞蛋仔」行動。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對吳伯表示同情,及尊敬他決心繼續工作而不申請領取綜援的精神。周局長指食環署須執法,正研究可否協助吳伯找一個合適地點,讓他合法經營。

讚賞周局長之餘,我希望他更進一步,全面檢討及徹底改善現時的小販政策,避免類似事件不斷發生,而在激起民憤後,便作個別處理。

現時食環署有2千多名小販管理隊員,他們的職責就是每天巡邏街道,檢控無牌小販。

今次的吳伯,和去年同是74歲的婆婆,(見《政府安老,長者跪地》23.8.2010),是最佳的執法對象。現時的發牌制度,是否過於嚴苛,容不下一點彈性?以雞蛋仔為例,香港不少人都是在街上買來吃,這麼多年來,好像沒有出現過食物中毒的個案。台灣有不少流動熟食小販,難道他們的衛生標準比香港的低很多?日本對衛生的要求是全世界最高的,那裡也有流動熟食小販。究竟是香港的發牌制度最衛生,還是我們的發牌部門本著不發不錯的精神辦事?

另外,我曾在此欄建議政府檢討阻街法例。(見《放寬檢控阻街政策》13.9.2010)一個賣雞蛋仔的流動車真的對行人構成很大的困擾和阻礙嗎?期望政府重新制定一個合情合理和鼓勵自力更生的小販政策,體現落實關愛弱勢社群的承諾。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52773&d=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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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唔會建議你個仔在街上買黎食?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1/4/15 23:19



    我剛吃完。我會建議小兒選擇滾熱的那檔,因為比較衛生。

每次行登打士街,都看到兩三間舖在弄炸物,炸得臭豆腐味傳千里,我都戥住係樓上D居民慘架--之但係人地有牌有舖架喎。
但接近吳伯人士向本報透露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1/4/16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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