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立法禁止基督徒治港
由於曾蔭權在香港推行基督徒治港,搞到香港一鑊泡。因此,小弟建議立法永久禁止基督徒治港。立法內容如下:
1. 在政府的各層官員,尤其是高級官員中,基督徒的比例不得超過35%。在香港的所有選舉中,候選人必須申報宗教信仰,申報是不是基督徒或佛教徒。
2. 基督徒的定義包括天主教、基督教及東正教的基督徒,亦包括共濟會之類的基督徒。
3. 立法禁止歧視佛教徒及道教徒及其他非基督徒的參選權利。
4. 不得建立香港的國教。香港人之中,有不少是有高度的宗教熱誠,但亦有不少人是世俗主義者或無神論。而香港人普遍接受佛教、道教、天主教及基督教等各種宗教,亦能接受世俗主義的影響。因此,香港不需要建立國教。
5. 建議香港的英語中學的教育中,要提高佛教與道教的參與比例,降低背景屬於天主教或基督教的教會學校的比例。
敬請各位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