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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不解的數學題

這裡提到兩種衡量標準,
一個以比例做難易的指標,
一個以數量做難易的指標,
不能同時使用兩種指標。

那麼,這題利用何種標準較合理呢?

若以數量來考慮:
本來只有一個可以是勝利者,
現在變成有十個可以是勝利者。
這樣是不是方案二更容易獲勝?
本來只有九個會被淘汰,
現在有九十個會被淘汰。
那是不是方案二更容易被淘汰?

所以方案二既是更易獲勝的,也是更易出局的?
矛盾。
因此數量不適合在此作為衡量標準。

這題的重點其實在最後一段,以「一半的事實」把人引到偏頗的結論,
對照之前,利用另一衡量標準得出的不同結論,
造成一個「迷思」的假象。
回復 3# 沙文
    您提出的仍然是數量的觀點。

    同時會發生的事情是:
不會中獎的人從九個變成九十個,
不中獎的「機會」也是變為原來的十倍。

中獎與不中獎的「機會」同時提高?
比較精確的說法該是數量增加了,但是機會(比例)沒有增加。


我沒有提到的因子是分布問題:

假設要達成這件事,很快就被淘汰與最後才被淘汰的人佔少數,
中段被淘汰的人佔多數。

那麼參加者越多,越容易達成這種能力分布。
參加者越少,有可能是這樣的平均分布,
也有可能偏向很差的或很強的人。

所以,對一個能力一般的人而言
一百個人的獲勝機率1/10,實際會真的接近1/10。
十個人的獲勝機率1/10,實際可能發生偏移,
或者更容易、或者更難。

獲勝的理論機率對於能力太強與太差的人,不構成意義。
回復 5# 沙文


    比例的定義是:某一特徵在其所屬的集合裡佔的百分比。

    說是數量確實不夠貼近沙兄所提出的說法,
    應該說,沙兄的說法是兩群集合裡,相同特徵者的數量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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