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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記

四年多了,最近重遊這舊地。
對不起,我食言了。我說過不會再上來的;沒想到出爾反爾。
出爾反爾,因為在常遊的某網站,有人留帖,再提到"反基督教"這老掉大牙的現象。撥動我心頭的興緻,叫我找尋這網站,再次留言。
先感謝網主沒刪除我的用戶資格。
這裡跟四年多以前,一點也沒有變。大家仍然喜歡曲解基督教教義,仍然愛將自己對基督教,以致對其信仰的無知,大肆評論作文章;仍然喜歡針對著教會種種惡行大肆批評,然後大家齊來,嘻哈恥笑一番。
當然,在我眼中,我是感到欣喜的。如果反基督教的一群,就是給這些人、這些言論在代表著;如果就連網主都承認自己不了解美國國情(正所謂,既然不了解人家國情,那你引用人家西方白人的反基督教現象來說是幹嗎?);如果有人留言說[教會為人提供強姦],其邏輯等同孔教授的一句[香港人守法是因為賤]一樣,而網主就像坐在孔教授旁邊的女主持,陪著笑,讓教授繼續說的話,所謂反基督教勢力,就根本不能成為一股勢力;對基督教的影響不會大,也容易對付。那麼,信仰可繼續治療人類的心靈,人類文明的崩壞,可望推遲。
四年多以來,就像之前給網民666的留言所說般,因為身邊發生的事,我選擇研究神學、基督教。愈讀得多,愈對這裡的一切不屑;不屑的態度儲到一個程度,加上前述的事,我再次上來這所謂的[離教者之家]。留言,是按捺不住;畢竟讀了這麼多,不在這裡"分享"一點,駁斥一下,自覺是一種自私。當然,各位網民理解到多少,我理會不到。
縱使是多麼的無知與幼稚,基督教知道,只要有互聯網,就等如有一個龐大的空間,讓這種無知、幼稚有安身立命之所。所以,現時教會推出了很多"聖經詮繹系列"的書藉;由簡單的數十字短文加圖解組成的小書,到適合愛深入研究(例如我這種人)的學者級厚甸甸的大書,各式各樣,為的是希望大家因應自己的閱讀、理解能力,選取合適自己的書本,讓自己去正確理解——退一步,讓自己理解——基督教的教義。
猶幸是,大家也真愛安身立命:繼續讓自己去誤解、曲解基督教教義,並以此為自己反基督教的理由,一起笑笑、說說,不亦樂乎。而且,離教經歷,到最後也只屬於個人經歷;基督教的組織力實在太強,唐人那種"內鬥內行"的習性也有能力抵抗,所謂離教者,畢竟只會是一盤散沙。故此,這次[離教者之家]一行,只讓我知道:反基督教的勢力,四年多以來,原來毫無寸進。
很好、很好。我感到很欣喜。畢竟香港這地方,不會出到像Richard Dawkins這種人才,只有像李天命這種愛抖露的所謂學者。反基督教勢力弱,絕對是好事。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回復 2# VIN


呵呵,又是小弟拋書包的時候了。
你所說的,屬於神學的第四派別——自由神學的範疇。神學學派共分四個:
一、傳統(traditional)神學;
二、先念(靈魂,spiritual)神學;
三、自然(natural)神學;與及
四、自由(liberal)神學。
自由神像,相信大家都知道是什麼來的;那,自由神學呢?
法國大革命讓世上多了[左]這名詞;馬克思主義興起,讓世上終於凝聚了一個鬆散的思想派別——左派。左派崇尚思想自由,相對於右派支持思想需要道德制約。跟隨馬克思的學說的話,那麼[我們要檢討自己的信仰];好了,檢討過了,跟著該怎麼做?
有很多基督徒、教會,在上世紀初這左派思想流行的時代,就希望在"道德(教條)制約"和"自由思想"之間,尋找中間路線,從中為信仰尋求出路。
我再一次強調,馬克思主義、思想,在上世紀初是非常流行的,好比今天有議員在議事堂向高官擲香蕉,或者大罵高官[可恥!可恥!],直至給警衛驅逐離場一樣,是一種受到不少人支持,視為[很有型、很威風]的表現。
信仰的出路,就是"自由神學"的源頭。信仰成為實用主義的實驗品:在信仰的教條中,尋找容易實現的來完成,難以實現的,就用各種理由來圓滑地解釋,自己亦有權選擇實現的程度高低。"信仰"這名詞,源於人類追求思想的自由,再一次向人類低頭。雖然,這是本性。
後來,世界大戰了,日本人打來了(對歐洲來說,就是[德國人(俄國人)打來了]);戰火中,除了炮彈,世界各地不同的信仰,也因此而互為認識。60年代的黑人平權,直到70年代的反越戰、嬉皮士,信仰經歷一次又一次的變異,太累了;甚至多得約翰連儂,讓世人知道世上原來有一個宗教叫做Buddism——佛教,其所說的竟比傳統基督教更切合現實。
基督信仰要生存,就不得不向這現實低頭。唯有將它完全地歸於"人",甚至歸於"個人"——閣下所說的[基督徒也很愛曲解聖經,對於聖經記載的規定,如果不利於自己的,就解釋成:那有時代背景的因素,現在時空環境不同了.....所以不必遵守...如果有利於自己的,就解釋成:要遵守聖經的真理...堅持聖經的真理...],就是在這百多年積累的,重重變質之下而來。
一個基督徒這麼說,是對的,因為時代真的不同了,至少現在的間諜通訊科技之下,已可令如偷襲珍珠港之事不可能出現。問題是:這"思想自由"的調味粉到底該下多少,才不致令"信仰"這盤菜好吃之餘,卻只是吃到味精的味道,失卻原味?
沒辦法了——尤其在香港,基督教會一直只顧佔領思想地盤,因為香港華洋雜處,信仰種類繁多,甚至加上傳統民間信仰;我們的選擇,實在有很多。單是要佔地盤已夠頻撲,那還顧得及當中有多少變質?
"自由神學"的學術、信仰態度,在神學學派中也佔有一定地位,因為已有百多年歷史;而大學本身,也有學派之分。閣下所說的,只是冰山中一角的一角。
所以我酒井明就說:反基督教之前,請先讀神學。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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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 抽刀斷水


    那麼,到底你在搞什麼?
在我將[離教、反基督教]視為一種[可擴張的勢力]時,你就退一步,說一些不設會員制的理由。
你是如何活下去,是如何經營這網站,我沒資格管。我只是認為:在短暫的人生中,能在社會的人文思想層面上,做到些什麼,不是很好嗎?
我不希望"抽水先生"人如其簡稱——只懂在"離教、反基督教"這話題中"抽水"。"抽刀斷水水更流",問題是:人家已經在水的源頭下了重藥。這是我最後想說的話。
回復 5# 333


    問題是,所謂鼓勵支持,不獨是教外有做,教內人所做的更多、更全面。

因歷史而對基督教有喜惡,是因為不認識歷史的本質。我已寫過這些,故不贅。

當然,如果你問我,我覺得佛家所說的,更切合現實
本帖最後由 酒井明 於 2012/3/10 07:19 編輯

回復 10# dior13dior13


    我無門無派。我只是一個:
一、喜歡世界歷史;
二、讀過一點點早期教會歷史;
三、讀過神學,對神學有概括認識;
四、除基督教之外,對天主、東正、耶證、摩門等等分支,以至各種如佛教(包括大乘、小乘、藏傳之類)、道教、印度教、婆羅門教、伊斯蘭教,及各種神祇崇拜、東西方民間信仰、巫術占卜都有概括認識;
五、各大國之間的國際關係,政治學、議會民主等等有點認識,與及:
六、各樣當代、流行文化象徵的研究的人。
換句話說,我是個無信仰的普通人。因為我這人太普通,很多想讀的都沒時間讀了,例如:
一、日本歷史;
二、美國開國史;
三、聖經翻繹史(聖經的翻繹歷程);
四、神學演進史。
諸如此類。學說繁多,不能盡錄;第一時間想到的,是這四個。
回復 12# dior13dior13


    一、有,或沒有。神是存在,亦不存在。不存在於世,因我們看不到、觸不到;存在於人的意識中,因為人類需要[世上有神],去滿足[這世界是由誰創造的],這存在於人意識裡的問題的答案。
有人類的地方,就有人的意識。我是人類。
清楚沒有?
二、我不知道。我要到死那天才知道。有機會的話,我死後回來告訴你,好不?
回復 14# dior13dior13


    不不!什麼都沒有。
沒有神,沒有宗教,沒有邏輯,沒有推論。只有個人感受。
我說過有神,也沒說過有神。說過沒有,也沒說過沒有。
我只是說:[我還未死]。
未死,就不能告訴你任何事。不是說死了以後,才能告訴你嗎?你這樣多回話,那我就記著你的名字,待我他日死後,就找上門來,告訴你死後的世界,有沒有審判,有也沒有耶和華之類的神祇在等著我,等著大家。
你記著:只要還能在電腦前面打字,跟你胡吹,我就還未死。未死,說得再精彩,也只是胡吹。
明白了沒有?
回復 17# 豬丫痾腎


    嗯……原來只是我太高估了網主的承擔能力,明白了。
回復 16# VIN


    可是仍然有很多,不論是不是神父、牧師,更不論懂不懂希伯來文和希臘文,也會讀神學啊。我選擇讀神學,是因為選擇跨過他們,自己主動接觸所謂"神的心意";而要了解"神的心意",現時為大家開的門,也實在太多、太闊,只怕你不進來,不怕你走不進。
信與不信都有其原因;牧師、神父離教,時有所聞,問題在於傳媒從什麼角度,報導這些事件。我只是覺得,還未了解就已經不信,是武斷,是自己出了問題,而已。
回復 20# VIN


    [研究聖經在教會待了幾十年都沒信的人也不少,他們怎麼不想受洗?]——因為聖經、神學確是一門學科,學問深奧,單以學術角度來研究也很有趣。就是這樣。
有很多人一生都喜歡研究宗教這方面的學問,每個宗教教義都暸如指掌,自己卻沒宗教信仰。我酒井明已經夠怪相:認同佛教,卻又對基督教的神學有一定認識。
神明報夢最麻煩的是:你憑什麼肯定,給你報夢的神明是真的?
可能只是街上的孤魂野鬼,見你那天、那晚剛好時運低,就找上門來,走進你的夢,胡鬧一番啊。
靈體報夢從來就要謹慎思考,最好完全置之不理,繼續自己的生活。
將這些報夢作為信與不信的指標,就太亂來了。
回覆 22# 抽刀斷水


    或者,我換一個角度來說:
當看到病床上剛去世的她時,我不可能不思考著,[到底我死後會到哪裡去]。問題是,因為我未死,而我,亦如普通人一樣,對死後回來的鬼魂告訴自己的任何事,都會因為是鬼話而覺得連篇、懷疑,甚至不可信;所以,世上根本不會有人能百份百,為這問題提供答案。
[只要自己enjoy花盡一生去追求自己有興趣的事物,就不用後悔了吧],如果你將這心情套進追尋這答案的思緒中間,這只代表著自己是連問這問題的認識也沒有,一生都很天真、無知。當然,對某些人,或者很多人來說,無知,是幸褔。
我只是自覺,想為這問題追尋答案。問題在於——苦惱也在於,我早就預備好去問這問題。
回覆 26# VIN


    基督教自說自話,說自己的一套是唯一真理,這點大可先放下不理會。我只是放下自己的態度,用平和的心研究基督教,而不是斷章取義,隨便看到基督教不對自己口味,就一味反反反。
你不大清楚呢!天主教與基督教並非兩套神學。而是,基督教神學由天主教的改良過來;天主教的則保留正宗傳統,只是牽涉到太多神話、歷代聖人的論述,諸如此類。要說的話,我又要洋洋萬字,寫長文了。
回覆 29# dior13dior13


    我在想:我根本沒必要回答你。很明顯,這句說在聖經中是比喻;你硬要從字面上去解釋,然後說這是聖經的錯誤,我答你,豈不自貶學養?
回覆 28# 666


    簡單來說:門徒叫那婦人走,是因為覺得她老是跟著來,很煩。耶穌此番話,暗示認同門徒所感,並要考驗婦人對他的信心。
你要詳細的解經,基督教書樓有大量書藉供你查閱,完全免費。只要你肯付出時間,和跑到那些店裡的交通費就可以了。
其實,根本不需要問我。
回覆 34# Step.King


   藉馬克思論證基督教不是新鮮事。正如某網民所說而我並沒有求證的,馬克思是神學院出身的人;這亦是一些將共產黨與基督教合論的文章,其立論的由來。這些早就在網上瘋傳。
根本不需要認真研究。只要有基本認識,並用常識推論,就會有我這些結論。問題是:
一、我是另外加上世界文化變遷、一點點歷史概論及流行文化現象作概論的,不單是馬克思主義及基督信仰兩者;
二、我有常識。
如此而已。
你一定聽過, 有些人到老婆(老公)唔係到移左民之後才知老婆老公係咁好既。

所以, 也是有可能你雙腳一伸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2/3/12 01:26



    問題就在這裡了。
以前看過一套電影,名字是[Immortal]。這是一套極為科幻的電影;在第三、四段情節左右,劇情就交待獨一真神——Horus(鷹頭人身那位)降臨人間,並藉和一個人類對話,嘲笑人類幾千年來,都在崇拜耶穌、上帝這些假神,獨一真神的祂——Horus卻完全忘記了。
Horus啊!古埃及,是五六千年前的事。真的"問你死未"。
我怎知道自己會不會拜了假神?可能耶和華、上帝耶穌甚麼的,一切都是假的,我死後到的是地府,見的是閻王,如果我選了基督教,豈不全都是一場美麗的誤會?
相反地,如果我死後,發現原來一切都不是,而是耶穌、上帝來審判我,那怎麼辦?
除了真的如電影般,獨一真神是Horus之外,更有可能什麼都不是,死後見到的是濕婆、卑濕奴。噢!全世界的基督徒都"買錯"、"落錯注"了。
無論是什麼情形,你也會有可能浪費一生。真的"問你死未"。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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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35# 抽刀斷水


    我說過,天真、無知,有時候是一種幸褔。既然自知連問[我死後會到哪裡去],這問題的預備——甚或資格也沒有,那就不要冒昧往這範疇裡鑽。
不是每個人都需要,在生時就抱著這答案的。縱使,這是每一個人的人生最後的答案。
回覆 40# Step.King


    呵!老實說句,我也不是什麼"論證",只是遷就一下大家的思維邏輯而已,就像之前回應沙文留言時一樣。他們有人將馬克思、共產黨與基督教混為一談,我也遷就一下而合論;我早就說明這是[不大對勁]的,不過,沒辦法吧。
畢竟當年馬克思,的確是衝著當年的基督教而來。
本帖最後由 酒井明 於 2012/3/28 02:45 編輯

回覆 41# 666


    很抱歉,之前因為感冒,只作簡單回覆。今晚康復了,所以再上來,給你詳細一點的回覆。
釋經學者如何解釋你所引的經文,真的煩請到書樓裡找找看;你問我的話,我會從[狗]這個字開始。
在西方文化中,狗代表人類可靠的朋友、忠心耿耿的奴僕。只是,狗的忠心,也是愚忠;縱使主人惡貫滿盈,只要有食物、住所及排泄地方,這人所養的狗也只會對他/她死忠一片,並不理會這人是否值得跟隨。這是西方文化對狗的理解。
耶穌不論在什麼時刻,說話都經深思熟慮,很明顯,他的心思很細密,頭腦非常清醒。當門徒請求他,望耶穌主動打發那婦人時,耶穌卻說:[我被差遣,只是到以色列家的迷羊那裡去。](馬15:24);反而不正面、主動打發她,是因為想看看她的反應。他甚至再加一句:[拿兒女的餅丟給小狗吃是不好的。](馬15:26),用[小狗]這詞,婉轉而語帶嘲諷,暗示的一句就是:[你相信我(可以替你的女兒驅鬼),就只是像小狗的愚忠嗎?]。
耶穌先用[迷羊]比喻未有信仰而迷失的人,後用[兒女]比喻願意跟從他的人;而在此之後,再用[小狗]比喻對信仰盲目的人。婦人是因為女兒被鬼附而找耶穌的,只是在耶穌眼中就有問題:她是願意忠心的跟從主,還是不過當耶穌是一個驅鬼師傅?[如果你只當我是驅鬼師傅,那就免了。]這就是耶穌用[小狗]這詞作喻的原因。
然而,婦人的回答讓耶穌欣喜。在27節中,她說:[主啊]——一開始,婦人就以[主]稱呼耶穌,意即她內心已接受眼前的[主耶穌];[是的],代表她同意耶穌的說話,並接受耶穌用[小狗]對自己的暗喻。[不過小狗也吃主人桌子掉下來的碎渣。]她詞鋒一轉,將耶穌口中的[小狗]納為己用,意表她的頭腦也都非常清醒,在此找上耶穌,絕非病急亂投醫,而是對耶穌有絕對的信心。她更是話中有話:[你身為主人,又怎會忍心要跟隨你的小狗,吃你掉在地上的碎渣呢?]由此可見,這婦人既表順服耶穌,卻也有點小聰明及口才,會藉詞反諷。
實際上,在這一小段對話中,耶穌跟婦人同樣詞鋒銳利,說話針鋒相對。所以,耶穌欣賞她的順服而不盲目,就成就她所希望(給自己的女兒驅鬼)了。
牧師、神父也要被鬼附的人在他面前,才能給他驅鬼。耶穌離那人遠遠的,單單說一句話就可以驅鬼了。真是信不信由你。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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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42# dior13dior13


    同上,現在也給你多點的回覆。
不過,亦同上,我自覺根本沒必要答你。很明顯,這是比喻,是用[食物]比喻為[囊中物]、[絕對征服]的意思。在之前的,即民數記第13章,由32節開始,就用[吞吃居民]來形容迦南的人民;這當然不會是指迦南的是食人族,而是指這裡的人太強大,也愛因自己強大而完全、絕對地征服其他比自己弱的人。
基本上,打開聖經,翻到民數記第13章開始讀,就可找到答案。所以我認為你這種提問,是故意斷章取義,故意誤導對聖經陌生的人。
真的,回答你,真的有點自貶學養。
基督教的神觀,與佛教的世界觀當然相沖,不過這只在於個人。個人對學術、宗教及信仰的態度——意即我所說的:學養。
如果讀的時候不能跳出[個人]的範疇,當然會讀得走火入魔;如果能夠從第三者角度,將兩者當作為一種學說去閱讀、比較,不要過份沉迷其中的靈性,那就不會有問題。
你認為不可以,不代表別人就一定不可以。相沖的學說,是可以放在同一個腦袋內的;這包括酒井明的腦袋。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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