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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 25歲導師 迷戀 16歲女生 富家子胸襲「女神」

抽按:今次牧師求情又幾有新意喎。

【本報訊】 25歲富家子在教會的補習班任教而迷戀上 16歲女學生,疑求愛不遂,竟於情人節在天水圍苦等事主,跟蹤她歸家時突從後熊抱對方,前臂更壓着她胸部數秒。癡情男昨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准保釋候判,離開屯門裁判法院時似乎未受官非困擾,竟向記者扮鬼臉。
記者:樊素心

家住半山麥當勞道豪宅的被告陳鴻嘉,畢業於聖保羅男女中學,後往英國一大學讀數學及經濟,惟他未完成大學課程便返港。他曾於廚房及薄餅店做雜工,現職飛機工程學徒,月入 8,000元。被告是虔誠基督徒,前年在屯門一教會任教補習班時,認識了讀中學的事主,並一見鍾情。

情人節相遇 攔路熊抱

事發今年 2月 14日下午 4時許,事主與女友人返回天水圍寓所時,在小徑上遇上被告,她立刻躲於友人身後。被告拒絕離開並阻擋二人去路,女友人致電兄長到場,但兄長也未能制止被告尾隨事主。其後被告突從後攬着事主,前臂壓着她的胸部數秒。

女友人及其兄長喝令被告停手,但被告未有理會。事主掙扎離開,並蹲下避開被告的熊抱,友人們推開被告並報警。警員到場後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辯方形容事件是「襄王有心,神女無夢」,指被告仰慕事主,並取得她的電話號碼,惟事主卻不願接被告來電。被告只想與事主做朋友,無意做出猥褻行為,他現已明白不能強迫事主做朋友,亦承諾不會再聯絡事主。

被告的親人和教友昨到庭旁聽。辯方稱被告五年前在中環聖約翰座堂受浸,教友介紹他在屯門一教會擔任補習老師而認識事主。牧師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積極參與會務,又帶朋友返教會,是個細心和浪漫的人」。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 3日判刑,其間索閱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准他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 TMCC470/1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amp;art_id=16258429
求情信真係屈機
>牧師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積極參與會務,又帶朋友返教會,是個細心和浪漫的人」

唉,有冇搞錯,真是好笑的理由,這些關他犯了罪咩事,聖經明說有罪就要認罪,任何善行也不能塗抹犯罪:

約翰一書 第1章
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提多書 第1章
15         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在污穢不信的人,什麼都不潔淨,連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穢了。
16         他們說是認識神,行事卻和他相背;本是可憎惡的,是悖逆的,在各樣善事上是可廢棄的。


那些「木屎」真的不知道自己在信甚麼
回覆 3# 葉仔


    乜佢真係存在咩?
點解耶和華唔管好自己的兒女? 成日都有醜聞!
佢步出法庭個樣好好笑
花開花落花無缺!

對付教徒三式: 不主動、 不抗拒、 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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