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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對同性戀沒有佛教那麼包容(你看林以諾牧師)

本帖最後由 哈佛專家 於 2012/6/14 12:29 編輯

基督徒對同性戀沒有佛教那麼包容

面向同志的菩薩的十種甚深大願

1.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得聞念佛往生淨土的微妙法門,得聞西方極樂世界及阿彌陀佛的名號。不但我自己稱念阿彌陀佛的名號,我亦弘揚西方淨土法門,教一切眾生稱念阿彌陀佛,發願往生西方極樂世界,願一切眾生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成佛,是為菩薩的第一大願。

2.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得聞觀世音菩薩的名號,受持、稱念觀世音菩薩的名號,我亦弘揚觀音法門,教一切眾生得聞觀世音菩薩的名號,稱念觀世音菩薩的名號,同蒙觀世音菩薩的救渡,是為菩薩的第二大願。

3.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得聞六字大明、觀音微妙心印,受持稱念觀世音菩薩的六字大明,直至成佛,永不退失。我亦教一切眾生稱念六字大明,同蒙觀世音菩薩的救渡,是為菩薩的第三大願。

4.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得聞綠度母及二十一度母的名號,受持綠度母咒及二十一度母大法。我亦教一切眾生受持、稱念綠度母咒及餘二十度母的咒語,同蒙包括綠度母的二十一度母的救渡,是為菩薩的第四大願。

5.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得聞文殊師利菩薩的名號及睹其形象,稱念文殊師利菩薩的名號,及向文殊師利菩薩祈禱。我亦向一切眾生宣說文殊師利菩薩的名號,及稱讚文殊師利菩薩的功德,普勸受持,同蒙文殊師利菩薩的加持,智慧開朗,速證菩提,是為菩薩的第五大願。

6.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得聞普賢菩薩的名號,及其殊勝的普賢十大行願。普願我及一切眾生同稱念普賢菩薩的名號,同修普賢十大行願,同入普賢行願海,是為菩薩的第六大願。

7.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得聞地藏菩薩的名號,皈依及稱念地藏菩薩名號。我亦教一切眾生皈依及稱念地藏菩薩,願我及一切眾生因皈依地藏菩薩,生生世世不墮三惡道,常生人天,恆修佛法,是為菩薩的第七大願。

8.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得聞東方世界藥師七佛的名號,受持藥師七佛法門。普願我及一切眾生同發藥師七佛的大願,同修藥師七佛法門,同稱念藥師七佛的名號,乃至以醫藥救療眾生的一切疾病,是為菩薩的第八大願。

9.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我廣修五戒、十善、三十七助道品、四攝、六度等菩薩行,恆常幫助一切眾生,願以此功德,迴向我及一切眾生同證菩提,同登彼岸,永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為菩薩的第九大願。

10. 願我生生修菩薩道時,我不歧視一切不同性傾向的同志。凡同性愛者、雙性愛者及異性愛者,我悉皆歡喜接受,教他們學習佛法,同發願修證菩提,同修佛法,同登彼岸,是為菩薩的第十大願。

以上菩薩的十種甚深大願甚深微妙,功德不可思議。願一切眾生聞此誓願,歡喜信受。一切同志聞此誓願,同發此十種甚深大願,同修十種甚深大願,同登覺路。是為禱!


註:地藏菩薩的英語名稱可以譯為 Earth Treasure Bodhisattva。

寫於2001年
佛教不鼓勵自殺的
回覆 5# hellboy


根據佛教的說法,自殺只會招致極大的痛苦。自殺去世的亡者在清醒時,會感受極大的痛苦。在下一世輪迴以後,會不斷重覆自殺的動作。這是你想要的嗎?

佛教對自殺有很清楚的解說--
自殺是大罪,只會墮落。

墮落地獄的比例很高。
凡夫之人未證空性,這樣自殺是有罪的。

己證空性的人則不需要自殺。

大乘佛教和西藏密宗皆禁止自殺。特別是西藏密宗絕對禁止自殺。

自殺是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的障礙,而不是e道。請勿打此妄想。
佛教所講的空性乃三乘共許,所謂緣起空性,即是緣起不離空性,空性不離緣起,空有圓融。你已經錯解佛法。
你應該去看看佛陀所講,苦、集、滅、道四聖諦。
最近林以諾牧師將同性戀和吸毒等同,足以被人控告對同性戀的法律歧視,在美國就一定被人告到甩褲。
(以下是引用,佛教對同性戀的包容,於此可見一斑。)

探討同志論點文章 不是強辯

而是能否圓融無礙 此乃修行之 無緣大慈 同體大悲 之行持

請看以下出家人的見地文章

Dhammananda尊者(1919-2002,Venerable DrK.Sri Dhammananda Nayake Maha Thera)來自斯里蘭卡,多年擔任馬來西亞佛教大長老。以下為達摩難陀尊者與一位同性戀者的電子郵件通信。

尊敬的長老:

我在尋求您的指點之前,請允許我首先祝賀長老在佛教界五十年的服務,最重要的是,祝賀您對人類進步的貢獻。過去幾年中,我那些同為同性戀的朋友們一直向我提問,他們有興趣瞭解佛教對同性戀的觀點。在今日世界裏,很難過地說,同性戀仍然被當成是社會唾棄的對象,認為這些人不幹正事,只思婬欲。這種根深蒂固的形象造成了在工作單位上對同性戀的歧視,這在亞洲國家尤其嚴重。
  
根據我的理解,象伊斯蘭教與基督教這樣的宗教是譴責同性戀行為的,但是我常常自問佛教是怎樣的態度。作為一個信奉佛教的同性戀者,我在這點上並沒有清楚的瞭解。
  
我讀過您許多很好的著作,也聽過您的講經,我甚至在網站上讀過一些材料,但沒有這方面的答案我的問題如下。
 
1.
佛教譴責同性戀嗎?
  
2.
假如一個真正的佛教徒,信奉佛教,然而同時也是一個同性戀,這算不算是破戒,特別是那條「戒不正當性事」?
  
3.
假如兩個男人相愛,是否有錯?

對於同性戀,我還有更多問題想請教您。長老的許多著作講解了佛教的邏輯與智慧。我可否建議長老寫一本關於"佛教與同性戀"的書,我個人覺得對這個問題有許許多多的人觀點含糊不清。這樣做,有益於糾正社會對同性戀的看法。我在最後祝願長老健康平安,希望長老繼續指導我們走向佛法之路。

達摩難陀尊者電子郵件的答復(2002年1月15日)
  
謝謝你的電郵。我很高興你提出了這個問題,因為我意識到這個問題對於我們周圍發生的一切極其重要。我們不能繼續假裝人類行為的這個側面是件羞恥的事情,要是我們不理它,足夠長時間後,它就會自己消失。我同意,這個問題應當有一本書作詳細討論,但這需要時間。在這期間,我希望這個簡單的答復有助於你理解佛教對同性戀的態度。
  
首先,目前人們對同性戀的態度,其主要影響來自英式基督教對聖經有關部分的看法,再加上19世紀維多利亞時代人以狹隘頭腦所加以的誇大。在亞洲,特別是印度與中國,性事從來不被當成一種肮髒事件,衹能暗中享受,或只為繁衍後代。在印度,印度神廟裏的石雕足以證明,各種各樣的性行為(包括手婬)是一種感官娛樂(KAMA-sensualpleasure)的表達方式,在道德(Dharma-virtue)的某個限度裏是可以享受的。我們作為人,有這個身體,渴望各種各樣的享樂(不僅僅是性)――我們渴望食物,愉快的氣味,美妙的聲音,等等。假如我們硬要抵抗,當它們為罪孽,就好像用強力壓制天性,這是有害的。

人們受無明(Maya-ignorance)的影響,把身體看成真實存在,渴望滿足自己對感官娛樂的追求。但是精神上成熟以後,無明被知識(VIDYA-knowledge)與智慧(PANNA-wisdom)代替。因此,在把身體看成虛幻印象時,自然而然就超越了這種執著。我們看見有些高明的人成熟起來以後放棄了性事,就像一個孩子長大後不再玩那些玩具。性事本身沒有什麼錯。錯誤的是對它的執著(attachment)與受它的奴役,以為耽於性事可以帶來最終的幸福。這是當今娛樂媒體對性事的渲染利用帶來的問題――誇大了性事帶來長久幸福這種神話。
  
我們佛教中每天持誦的五戒中第三戒是:「我接受這樣的訓誡,避免不正當的性事。」首先我們注意到,這裏沒有強制性,沒有觸犯神的法律而受罰的懼怕,但是在我們認識到執著於性事的危險後,我們自願地采取步驟來脫離執著,也就是接受訓誡。
  
下一步,我們來看看「不當性事」的意義-我們這裏指的是不正當,並非指所有性事。對那些沒有選擇獨身的佛家子弟,性事並不禁止。無疑這衹是對那些不是僧尼的在家弟子所說。僧尼們已經自願選擇了戒除性事,把精力集中於修持。不正當行為的意思是,那些對行事的人或者對方造成傷害的行為。某一種意義上說,假如雙方為成人而且自願,就不構成傷害。在佛教裏,我們不把任何事情看成是一種違反神聖法令的「有罪」。

我們出於無明(Ignorance)而做錯,因此做了「缺乏技巧」的事(unskillfulaction),它會延緩或者干擾我們的修行。由於我們對事物本質(這裏指我們的身體)無明,這樣行事從靈性上看是有害的。智慧與明辨會幫助我們避免有害的舉措,無論心理上還是行為上。
  
與此有關的是,佛教並不承認婚姻是上帝許可的結合,似乎這樣就使性事突然合法了。性事是一種人類活動,與天堂地獄無關。你要注意到,性事上的檢點衹是五戒之一。殺生要嚴重得多,因為你更為惡意地傷害了另一個生命。性事由欲望(craving)造成,類似於對食物,酒精,麻醉品,財富,權力的欲望。對其中任何一種的執著都構成了「缺乏技巧」。佛教勸告人們放棄任何這些執著,因為它們會把我們更緊密地束縛於輪迴之下。而且耽於性事還會導致其它的惡果。從這裏可以看見,佛教並不把同性戀看成是「錯誤」,而異性戀就「正確」。兩種都是用身體進行的性活動,都是婬欲的強烈表現,都增加我們對現世的渴望,使我們在輪迴中陷得更久。

無論是兩個男子,或者一對男女戀愛,都出自相同的人身局限,也就是沒有把身體看成空無實相。佛教並不譴責同性戀,就如同佛教並不譴責任何錯事。我們出於對真相的無明而行事,因此所作只錯在"缺乏技巧"。我們沒有權利去譴責他人。我們的責任是幫助他人瞭解到,他們這樣是出於無明,和怎樣找到真正的快樂。我們沒有權利去譴責那些與我們想法和做法不同的人,特別是當自己也身為其它感官娛樂的奴隸這種情形下。我們知道,我們一隻手指指向別人,就有三隻手指指向自己。
  
總之,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起源於無明,當然沒有基督教意義上的「有罪」。所有形式的性事增加對身體的婬欲,渴望,執著。有了智慧我們學會怎樣脫離這些執著。我們不譴責同性戀是錯的,有罪的,但是我們也不遷就它,這是因為它與別的性事一樣,延緩我們從輪迴中的解脫。
  


本篇雖是一封往昔達摩難陀尊者與一位同性戀者的電子郵件通信解惑之書函文章 -- 但卻也道盡眾生平等的法緣要旨

慈 悲 法 意 般 若 中 道 無 盡 妙 湛 藏

文殊蓮華 -- 參心合十

貼於2011-6-7
但我覺的信基督教本身就和吸毒等同,慢慢侵蝕腐化整個人的身體和靈魂。 ...
hellboy 發表於 2012/6/16 17:06


因為聖經內容錯誤百出,所以信天主教和基督教都一樣有毒。
聖經這個詞是不準確的。每個宗教都有自己的聖經。

聖經兩個字應該改叫基督經,或者叫比比羅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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