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註:增訂顏色以作導讀)
我四歲的兒子一年前從中國大陸回到美國。在此之前,我答應我太太兒子一到便帶他每週參加教會活動。當時主要是覺得基督教保守的道德標準和價值觀對孩子今後在美國這樣開放的環境中的成長將會起到積極的作用。在對基督教稍有了解之後,我很快便想成為一個基督徒。但是我有一個基本問題始終無法找到一個能讓我接受的答案,這使我遲遲難以決志受洗。直到我參加教會活動幾乎整整一年之際,一個偶然的原因促使我反省思考,從而對基督教很多基本信仰產生極大的懷疑,並最終放棄了對它的追求。
當初去教會這個決定也是我太太不斷思想工作的結果。因為她見到的基督徒家庭個個美滿幸福。他們因為依靠主耶穌,不僅夫妻恩愛,家庭和睦,而且絲毫不用擔心子女的教育問題。他們生活上的問題只要依靠主耶穌總有辦法應付,更何況還有永生的盼望,也就是說死後可以進天堂。我參加了不少次查經活動,讀了幾本入門書,尤其是里程著的《游子吟》一書,很快便從一個無神論者變成了一個不可知論者,也就是說從認為神不存在到不知道神是否存在。因為我發現要想證明神是否存在實在是不可能。雖然我一開始去查經班並不很習慣,但很快便發現那裡有一些這個社會不多見的溫情,互助,友愛。這裡的主要話題不是股票,電腦,賺錢,綠卡,而是歷史,神,道德,罪,來世,永生。開始我是抱著長見識的動機,想多了解聖經及基督教。雖然我對基督教的看法始終比較矛盾,但漸漸地我發現自己越來越接受聖經上的話,尤其是耶穌的所作所為。再加上對聖經中一些神奇的地方的了解,使我的思想慢慢地潛移默化,覺得這可能真是一本記載神的書。當然我的思想上的變化跟我接觸到的基督徒也有極大的關係。可以說他們中很多人是我這一生中接觸過的最友善,最品行端正的人。好像是林語堂認為中國人接受基督教大都是因為他週圍的基督徒的好的言行而非基督教的教義,這是有一定道理的。我慢慢地對信仰的問題感興趣起來,開始喜歡去查經班,心裡的天秤逐漸向基督教傾斜,也羨慕起基督徒的生活並希望自己能成為其中的一員。我們全家三口每週六晚上去查經班,每週日去教會參加禮拜。教會的活動成為我們周末生活的重要部份。當然在這過程中我一直對聖經還是有很多疑問,對不少講道的內容和形式也有很大的抵觸及反感。坦率地說,我覺得很多的佈道和講道都是流於形式的空洞的道德說教。
我最初參加教會活動時,剛好是讀完《THE RAPE OF NANJING》(南京大屠殺)一書不久。該書中慘絕人寰的描述對我認識基督教起到了正反兩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認為人的本性就如聖經所言,壞到了極處。另一方面,我卻始終難以接受世上有一位深愛著我們的萬能的神。我無法想像他能有任何借口或理由不去阻止這樣的慘劇的發生。我這樣矛盾的心理持續了一年之久。這中間我對聖經及基督教的了解越來越多,查經班及教會的活動也未中斷,聽過感人肺腑,觸人深思的見證和佈道,也忍受過許多無聊的千篇一律的說教和照本宣科。作為一個老慕道友,我眼看著身邊一批一批的慕道友決志受洗,自己卻在原地踏步,而原因就在於我對人間的災難與萬能慈愛的上帝之間不可調和的矛盾的不理解。我有時想是否是自己太鑽牛角尖了,按基督徒的話說,只要有信心,不能理解的也是能接受的。然而一段我偶然讀到的達爾文話,促使我全面地反省思考,並從而整個改變了我對基督教的看法。達爾文是這樣說的,“我很難理解人們怎麼能希望基督教是真的,因為這樣的話,聖經用清清楚楚的文字表明瞭,凡是不相信的人,包括我的父親、兄弟以及幾乎我所有的好朋友,都將要永永遠遠地受到懲罰。這真是一個可咒詛的教義。”
地獄這個概念可以說我一直未能仔細地思考過。但是我受達爾文的這句話的啟發認認真真地思考之後,我對基督教的這一基本教義產生了極大的懷疑。大家都知道按基督教的教義,地獄又名火湖,是所有的非基督徒,假基督徒及魔鬼撒旦受永遠的火燒,煎熬和折磨的地方。問題是上帝為甚麼不能以一種真正的死亡來懲罰我,也就是說讓我們這些不信之人徹底在這個宇宙中消失。用火燒來慢慢地煎熬折磨從而達到懲罰的目的已經夠殘暴了,而如果這是一個永永遠遠的煎熬,這就不再有可能有一點點積極的懲罰和糾正的效用了。這只能是出於恨,而且是出於一種極端病態的恨。你能想像一個高高在上,萬能,公義,慈愛的神做出這樣的事嗎?這就好像一個人道德崇高,思想健康,但卻要從煎烤螞蟻中得到某種滿足。基督徒喜歡將上帝與人的關係比做父親與兒子,天下有哪個神經正常的父親會把不認他的兒子打入萬劫不復的地獄呢?難道他就不想想自己該負的責任嗎?我覺得對一個人最極端的處罰只能是讓他在這個世界上死亡消失,使他再度傷害別人的可能性變為零。這不是出於憎恨,而是出於公義和維護其他人的權益。事實上當今世界恐怕沒有幾個國家還用折磨煎熬來作為處罰犯人的手段,而這一連"本性罪惡"的人類都不屑而為的事,居然成為宇宙的主宰用來威脅渺小的人類的手段。地獄這個概念帶有濃厚的時代烙印,因為在古羅馬煎熬折磨是處罰的一種。而當今世界講究的則是如何使死刑更人道,更無痛苦。聖經記載的是跨越時空的絕對真理嗎? 我認為即便是整個人類最邪惡的成員,比如說希特勒,也不應該受這樣永遠的煎熬和折磨。一個人即便要面對世界上最醜惡悲慘的一面,要忍受再大的痛苦,也最終有一條結束這一切的出路,然而如果在另一個由上帝構筑的世界裡他連這一點點選擇都沒有的話,那我們似乎應該重新給"慈愛"下個定義。如果地獄是確有其事的話,那麼生育孩子便是世界上最大的賭博 -- 對我來說,只要他成為基督徒的可能性不是百分之百,我都不會有足夠的勇氣讓我的孩子降生在這個世界上。基督徒常常將介紹基督教給別人稱為傳福音。據我所知很多基督徒都認為沒有聽說過基督教的品行端正的非基督徒是有極大機會進天堂的,然而如果他們聽了但不接受那麼他們是註定要下地獄的。這讓我想起看到的一個故事,一個牧師去北極傳道,愛斯基摩人問他:“如果我沒有聽說過上帝和原罪,我是否下地獄?”牧師回答說:“不,如果你沒有聽說過上帝你是不會下地獄的。”愛斯基摩人反問道:“那麼為甚麼你告訴我上帝的存在呢?”
我差不多花了一個月時間閱讀及思考反基督教的文章。這一個月使我積累了一年的對基督教的複雜的感覺得到了一個徹底的清理。我認為基督教有積極的一面,也就是新約中耶穌宣揚的仁愛互助,寬恕別人的過錯,不論斷別人,等等。對有些人來說,它可能是力量的源泉,一個有效的精神寄託或維繫家庭的道德準則。從歷史上看,教會對社會的教育,醫療及慈善事業也有積極的貢獻。然而我認為如果教會參與政治,從而使基督教變成一種強加的信仰和道德的準則,這將是非常可怕的。我在想成為基督徒的那段時間裡一直想找到一點東西來說服自己世上真的有神,那樣我便再也不用孤零零地自我掙扎,而是加入週圍的基督徒,依賴聖經上講的一切,永遠地享受平安喜樂。然而這時我發現其實我只是沒有勇氣正視我自己內心對聖經的懷疑,正視我害怕與週圍大部份人意見相左的懦弱,正視自己的虛偽。對聖經我一直處於一種吸收和接受的狀態,沒有經過多少思考。在對聖經上的很多價值觀根本沒有多少思考之前,我就接受並且已經開始尋找說服自己世上有神的證據。所以這時我採取了一個截然不同的途徑,不考慮真偽,而是先看對錯。換言之,假設聖經所言句句屬實,我是否能贊同它的主要教義和價值觀。
這一來我發現了很多問題。當然我現在的觀點受到了很多反基督教的言論的影響。本文中聖經的引用主要是從反基督教的角度,有可能從聖經中別的語句中我們也能看到與之相反的教義。我也不否認聖經中有大量的勸人從善的積極的教誨,然而因為基督教把聖經當作跨越時空的絕對真理,我必須要以一種苛刻的態度來審察它。用天文學家卡爾•薩根的一句話來說:“異乎尋常的聲稱必須要有異乎尋常的證據。”我不否認我對聖經,尤其是舊約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也許有些我未曾讀到或領悟到的部份正是對我反對基督教的論點的恰到好處的解答。所以我只能說以下只是我目前的觀點,而不一定是我永遠的觀點。然而現在我對聖經的感覺恰如馬克吐溫所言,“不是聖經中我不能理解的讓我不安,而是聖經中我能理解的讓我不安。”
首先是舊約中嬰兒的問題。舊約中多處有無辜嬰兒慘遭萬能的上帝屠殺的故事。而且上帝尤其對長子感興趣。比如埃及長老不放摩西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上帝處死所有埃及人的長子。大衛王犯姦淫,上帝降怒於他的兒子。我看到這些不禁要問,為甚麼許多極端的基督徒要謀殺墮胎醫生呢?聖經從未談及人為的墮胎是對是錯,而從科學的角度來看到底一個胚胎甚麼時候能算是人類的一員是非常含糊的。然而他們崇拜的上帝難道不才是雙手沾滿嬰兒鮮血嗎?上帝的這種報復手段和那些恐怖分子是何其相像 -- 只要我傷害到你所關心的人便是對你最好的懲罰。至於亞伯拉罕為表示對上帝的信心而要獻上自己的親生骨肉,我沒有發現這有甚麼好誇耀的,換了我,我是做不到的。事實上,即便是要我去獻上個陌生人,我都不知道自己能否做到。
第二點是關於人人平等。聖經中對這一點可以說是至少沒有大力提倡。相反,聖經對奴隸制是默許的。“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立時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若過一兩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為是用錢買的。”(出21:20-21)“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出21:5-6)。類似的對奴隸制的默許的態度在舊約中可謂比比皆是。聖經最多只是要求奴隸主對奴隸友善一點,但是對於這種人與人根本的不平等從未正面抨擊。難怪美國南北戰爭期間,很多人以聖經為依據,堅持認為奴隸制是合理的。馬丁路德也說“沒有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地球上的國度是無法存在的。有些人必須是自由的,有些人必須是奴僕,有些必須是統治者,有些是必須是被統治的。”
聖經對於男女的不平等則是明明白白地提倡。"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提前2:11-15).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他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麼。豈是單臨到你們麼。"(林前14:34-36). 民數記31章和申命記21章則對如何理直氣壯地佔有被捕獲的婦女做了細微的描寫。當聯合國婦女組織一位代表對教皇約翰保羅二世談及每年有二十萬婦女死於自己引發的墮胎時,教皇打斷她說:“你難道不認為男人所有的不負責任的行為都是女人導致的嗎?”馬丁路德則說“儘管她們越來越疲乏,由於撫養孩子而消耗自己,這沒有關係﹔讓她們生育孩子直到她們死,因為這就是她們存在的目的。”他還說“上帝的話和所做的事清楚地表明,女人就是被創造出來成為妻子和娼妓的。”聖經中提及“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出22:18)中世紀便有無數婦女被視為女巫而被慢火燒死,烙死。難怪有人說女人應該因為聖經中沒有一句話出自女人之手而感到慶幸自豪。
我看到過不少關於共產主義與納粹的比較分析,但現在才知道在迫害猶太人這一點上馬丁路德可以說是希特勒的精神導師。歷史上對猶太人的迫害歧視可以說與基督教天主教有著直接的聯繫,因為在基督徒眼裡他們是殺死耶穌的兇手。希特勒便認為猶太人是魔鬼化身,他認為納粹迫害猶太人是在執行上帝的旨意。即便是在美國也有極端的基督徒同意他的觀點。希特勒自稱是天主教徒,如果他死前做了懺悔,禱告,接受了主耶穌,並命令衛兵殺死他,那麼按天主教或基督教的教義,他進的或許不是地獄而是天堂。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按照舊約猶太人是種族歧視的最早受益者,上帝沒甚麼道理便揀選了他們然後開始幫助他們征服其他民族。
我一直對有些基督徒對同性戀的極端仇視不太理解,聖經中對同性戀和通姦的譴責沒甚麼兩樣,兩者是同樣嚴重的罪行,然而似乎很多基督徒對後者持更大的寬容態度。這一點我們可以從克林頓事件就可以看出。我想這是不是因為人們對自己不會去做的事批評起來就特彆不留餘地呢?同性戀對許多人來說不是誘惑,然而婚外情則不然。我相信有的同性戀是天生的,而譴責一種天生的東西就像譴責別人眼瞎,跛腳一樣毫無道理。為甚麼世上所有的東西都要用對錯來判斷呢?是否應該多一點寬容和理解呢?
聖經中對傷殘人及其他人的歧視也不少。“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申23:1-2)"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利21:17)在中世紀也有許多精神病患者被當作魔鬼附身而被折磨至死。
第三點是關於言論和思想的自由。
基督教從本質上來說是對言論和思想自由的否定。按照聖經,任何人只要罵兩句上帝,他就應該被石頭砸死。“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
(利24:16)"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 總不得赦免."(太12:31)。基督耶穌本人便是言論自由的犧牲品。對猶太人來說,
他唯一的罪便是號稱是神的兒子。這似乎根據十戒也可以說得通 --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出20:7)至於褻瀆聖靈,這是一個沒有被害者的罪名,因為一個萬能的神會因為被人罵了兩句就惱羞成怒嗎?上帝總不至於連美國總統的風度雅量都比不上吧?褻瀆聖靈倒似乎是為某些基督徒無法為基督教辯護時而專門設計的,當一個人認為宇宙的主宰是站在他一邊的時候,褻瀆聖靈便是他自認為打敗對手的一個非常有效的武器。有人說如果耶穌今天來到這個世界上,他不會被釘死,而是會被人約請去吃飯,聽他的故事,然後大家會嘲笑他一番。我看相信言論和思想自由的非基督徒不會把他如何,極端的原教旨主義基督徒倒有可能將他槍殺。對言論和思想自由的珍視是我始終難以接受聖經作為生命的終極真理的主要因素。
第四點關於原罪和人類的本性問題。
眾所週知基督教認為人的本性是罪惡的,而最初的起因也就是原罪是因為亞當和夏娃受了毒蛇撒旦的誘惑而偷吃了智慧的禁果。很多人當然要問為甚麼萬能的上帝會允許這種誘惑的存在,答案往往是上帝不想讓人類成為機器人,而是有自由意志,能自己選擇的活人。問題是如果亞當和夏娃吃了禁果才有智慧,那麼說明他們在這之前是沒有智慧的。譴責他們受魔鬼的誘惑就好像給了嬰兒,弱智,精神不健全的人選擇的自由然後再譴責他們沒有聽從警告受了誘惑。這是不是更像是一個陷阱?更有甚者,任何嬰兒一出生便因為先人的所作所為而承擔責任,這是否有點像文革時的劃成份?
我認為人類的本性和其他動物一樣,那便是自私。但用惠特尼修斯頓的歌詞來說,那是自愛。自私是一個比較難聽的詞,但是如果你說我到這個世界上來不是為了我自己的幸福而是為了成為上帝的工具,為了完成上帝交給我的使命,為了別人的幸福,那麼我是一個有自由意志的人嗎?我不知道人的本性是美是醜,但我覺得人類物質文明的發展的動力便來自人類自私的本性,而智慧則是工具。人類今天之所以能有如此的文明,無論是物質還是精神上的,都應該感謝夏娃偷吃的智慧的禁果。當然隨著物質文明的發展,人類也面臨著許多前所未有的新問題,如某些方面的道德敗壞,環境污染等,但總的來說比起幾千年前的落後愚昧,畢竟是在進步。而關於人類整體的道德水準,我覺得很難說是在墮落還是提高。因為沒法畫一條準確的線。好比離婚率上升,既可能顯示越來越多的人對婚姻的不負責任,也可能表明越來越多的人擺脫了不合適的婚姻的枷鎖從而尋找到真正的幸福。
第五點是關於信心。教會裡最常提到的是信心和愛這兩個詞。信心是指對上帝的絕對信任,即便有許多難以理解的或相互矛盾的事實也不能動搖。這一點毫無疑問是與科學研究的懷疑一切的態度針鋒相對。我有時想,如果真有上帝,為甚麼耶穌的死和復活沒有被設計得和布魯諾的死一樣毫無爭議,而基督教的真實也可以像地球圍著太陽轉一樣清楚明白。當然對有些基督徒來說耶穌的死而復活及基督教的真實是無可非議的,但我讀到的材料則顯明對很多人來說這些都遠遠還沒有定論。我可以對一個價值觀或未來的理想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抱有信心,比如我相信人人平等,我相信中國的美好未來,但是我對於一件歷史事實,一個現存的現象,更希望的是理解基礎上的相信,這就是我對有無上帝,創造論的真偽,及耶穌是否復活等等難有信心的原因。有人說世上有一種人寧願生活在沒有答案的問題之中,也不願意接受他無法理解的答案。我想我就是這樣的人。對我來說,當我將舊約中的“上帝”改寫成“皇帝”的時候,我便理解了自己為甚麼對上帝缺乏信心
-- 我只是從來沒有敢於用人類的標準來衡量和判斷上帝而已。難怪有人說如果當一個神被當作人的時候我都蔑視他的話,我怎麼能崇拜他呢?當然我常常聽到的對慕道友的評論是太自大,太相信自己,既然不崇拜神,那就是崇拜自己。問題是為甚麼一定要崇拜一樣東西,崇拜的必然性是不是一種沒有安全感的表現?上帝是不是因為人類崇拜的需要而產生的?當很多基督徒對聖經,對世事的不公平不理解的時候,信心便是他們最有效的武器。常常聽到有人說等耶穌再來的時候一切都會有答案的。但是我想如果耶穌今生沒有給你答案,憑甚麼你相信來生就有答案,我看耶穌會像在那艘暴風雨中的小船上做的一樣,質問你為甚麼沒有信心。按我對聖經的理解,對一件事情死後要去問耶穌搞清楚原因就已經說明一個人對基督教沒有信心。另一點是常常聽到的因信稱義。似乎一個人在死之前信基督是最合算的,因為上天堂只需要相信而不需要行動。但是雅各書第二章清楚地說明“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就好像魔鬼也相信上帝和耶穌,但卻進不了天堂。耶穌打的十個童女的比方,精明的管家的比方都說明沒有行動的信心是要被上帝一腳踢到地獄裡去的。
第六點是關於名人的宗教信仰。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偉大的人物都是基督徒,但是同樣也有很多偉大的人物不是基督徒。我認為許多基督教的宣傳在關於名人的信仰問題上是很不負責任的。最常見的是聲稱愛因斯坦也相信有一位主宰一切的神的存在。我讀了一些愛因斯坦的親筆文章,發現愛因斯坦筆下的上帝只是神秘的大自然的代稱。而關於他有宗教信仰,相信有一位主宰宇宙的人格化的上帝的傳聞,他自己說那是“有系統地捏造的謊言”。愛因斯坦不相信基督教的人格化的上帝,也不相信人死後靈魂仍然存在,這一點從他的很多文章中都可以看到。在科學家中間,上帝這個詞常常是神秘的自然規律的代名詞。所以如果有人說科學家大都信上帝,還是要先把定義搞搞清楚。我還讀到一些美國開國國父(富蘭克林,華盛頓,杰弗遜,亞當斯,托馬斯.培恩,等)的引言,發現他們對基督教有譴責,有異議,而至少是持懷疑和不接受的態度。他們明智地在憲法中專門強調了美國政府對各種宗教的中立態度並且堅持了政教分離的原則,按杰弗遜的話說“立一堵將政治和宗教分離的高牆。”這一決定為美國避免了難以想像的麻煩和災難。所以如果有人說美國是基督教立國或是基督教國家, 那說明他對美國憲法的第一修正案沒搞清楚。
第七點是關於人類起源,人生的意義以及人神的關係。按我對基督教的理解,基督教認為神創造了人,而人生的意義便是恢復與神的關係。關於進化論與創造論我祇想說根據我所讀到的反基督教的資料,這遠遠不是某些基督教刊物宣傳的那樣好像在科學界“漏洞百出”的進化論已經很大程度上被創造論否定了。
我發現其實我對基督教最反感的一點是它所強調的絕對的崇拜。這恐怕也是大多數人包括我自己在某些方面相對比較能接受耶穌的原因。任何人都有權對上帝發出發自內心的讚美,但我不明白為甚麼這是人人都必須做的。如果我認為宇宙的主宰不需要我的讚美,不需要我的奉承,不需要我的崇拜,而更在意我對他的尊敬,對他的教誨的理解和接受,那麼請問我可不可以不參加主日崇拜? 你能想像一個宇宙的主宰,仁慈公義的上帝一定要聽一群渺小的人類對他的讚美,奉承,馬屁嗎?甚麼樣的人或者神才會覺得對他的讚美是必不可少,而且必須是連續不斷的呢?聖經的主題是神揀選了猶太人,要他們永遠歸向他,崇拜他,從而得到拯救。然而我們可以看到神一次又一次失敗了,整本聖經可以說是一本記錄上帝如何失敗的書。即便是今天猶太人還在等他們的救世主,因為他們不承認耶穌是上帝派來的特使。所以按天主教或基督教教義,猶太人還是沒有被拯救。如果世上真的有位萬能的神,那他會覺得聖經是對他的萬能的證明呢還是無能的證明?而對於舊約中記載的神的血腥暴行,他會覺得是對他公義慈愛的證明嗎?他簡直是地球有史以來的頭號殺手,不管是看受害者人數之多,年齡分佈之廣,種族之雜,還是看殺人效率之高,手段之多,之殘忍。難怪有人說如果真有上帝的話,有神論比起無神論來說是對他更大的侮辱。
基督教談到創造論常常用世界的精美來說明一位設計者的存在。然而對於世界醜惡的一面,則統統歸罪於撒旦和人類。請問一方面不願意對消極的一面承擔責任,一方面又希望被讚美為萬能的,完美的,至高的主宰,這是健全的心態嗎?關於神的萬能,古希臘的一位詩人曾打了這麼一個比方:如果上帝是萬能的,那麼請他找一塊他無法舉起來的巨石來,如果他找不到,那他不是萬能,如果他找到了,那仍然證明瞭他不是萬能。如果耶穌真的是萬能,為甚麼他每次只治好一個瘸子,一個癱子,一個瞎子,為甚麼他不能讓整個人類永遠與疾病無緣?為甚麼他不能讓這個世界美麗得過份?使空氣成為備用食品,非洲難民再也不受飢餓之苦,在沒東西吃的時候猛吸兩口氣便填飽肚子,剛出生的嬰兒個個健康聰明,世上的蚊子,蒼蠅,臭蟲,蟑螂,病菌,疾病,統統消失,或者至少讓蚊子不叮人類只叮老鼠,等等。所以用伍迪埃倫的話來說,上帝最多是一個“underachiever”。
在我聽到,見到的基督徒的見證中,有述說如何依靠上帝而從不治之症中奇跡般恢復的,也有生患絕症者說上帝是如此青睞他以致一定要讓他患上絕症以便來傳揚福音。有人曾經打過這樣一個關於基督徒見證的比方,某架飛機失事,一百個人中九十九個死了,幸存的那位見證耶穌救了他。這個故事的意思是說如果那位幸存的可以見證上帝的存在,那麼是否可以說死去的九十九位便可證明上帝的不存在,或者不公義呢?人類的災難和上帝的仁慈萬能之間的矛盾是從一開始就一直困惑我的問題。最常聽到的回答是上帝不想讓我們成為“溫室裡的花朵”,所以要讓一些消極的東西如災難之類存在。我聽到這些回答常常想到林肯的一句話,“每次我聽到有人為奴隸制辯護時,我總有一種衝動,一種將奴隸制施加在他個人身上的衝動。”我並不是針對某個人有成見,我只是不太相信有人能告訴一個被日本兵強暴的母親說仁慈萬能的上帝之所以沒有制止那個日本鬼子用刺刀刺死她的嬰兒是因為他不希望她成為一朵“溫室裡的花朵”。
聖經中對災難的描述最有代表性的是約伯記。我讀完後沒完全明白,只感覺上帝比人類更自私。為了與魔鬼打個賭,為了檢驗約伯是否對他忠誠,他可以讓約伯的全家成為犧牲品。其實從整本聖經看,這似乎便是上帝生存的意義和目的 -- 讓人類認識他,崇拜他,必要時檢驗他們的忠誠。至於是甚麼手段,是用今世的災難如降災於長子,降瘟疫等等來逼迫,還是用自己兒子的死來感化他們,或是用來世天堂的誘惑或地獄的威脅,上帝無所謂,可謂是不擇手段。 讀一讀舊約那些繁瑣無比的宗教禮儀和教條我們便可以看到上帝對人類是否忠誠聽話的重視遠遠超過他對人類自身的幸福快樂的關心,我也不難理解為甚麼林肯說“聖經不是我的書,基督教也不是我的宗教,我永遠也不會讚同聖經中冗長煩瑣的教條。”
我現在開始慢慢理解人性解放的意義了。它不是指從人類道德的約束中解放出來,而是從基督教教條的束縛中解放出來,明正言順地追求人類自己的幸福和快樂。當一個人聽了基督教的福音但不接受的時候,常常會有人用約翰福音3章19節來說明原因,"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倒想問問這個世界上有幾個基督徒有資格對別人下這樣的論斷。聖經中耶穌教導年輕的富人應該將他的財富分給窮人,雅各書中提到“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這樣的標準有幾個人能做到?對許多做不到這兩點的基督徒來說,如此論斷別人是否有點五十步笑百步?我看只有在亞非洲貧窮的國家傳道的牧師才有資格這樣評論別人。我對他們有一種複雜的感覺,一方面對他們傳達的信息我不知道是更多地安撫了心靈還是痲痺了知覺,一方面又對他們無私的獻身精神由衷地尊敬,羨慕,甚至嫉妒。我參加的教會活動中最感動的,印象最深的一次便是看一位從美國去羅馬尼亞向一群大陸的生意人傳福音的牧師的錄像。我不是被福音感動,我是被他個人在那樣艱苦的環境裡對他的理想的追求而感動,而落淚。
道德的標準是無法定義的,我想道德標準之所以沒有成為法律的一部份,便是因為它的難以定義。事實上要定義法律已經是何其難。我倒相信世界上大部份的道德問題應該是把握分寸,就事論事,而不是一刀切。也許一個人行為處事能多為別人著想,能願意犧牲一部份自己的利益就很不錯了。世界上最不道德的是甚麼?是戰爭,疾病,災害,事故,地震,飢荒,貧窮,是天生的不健康的嬰兒,而如果一個能制止這一切的人對這一切無動於衷的話,我們當然要譴責他的不道德,但是一旦人換成神,他的無動於衷為何就不受譴責,反被當作高深莫測,當作深謀遠慮,當作別有安排?基督教以聖經為標準我認為有一個很大的問題,也就是如何理解聖經的問題。世界上說起來只有一本聖經,然而在每一個人心裡都有一個不同版本的聖經。否則這個世界上也不會出現這麼多基督教派別了。就說“愛人如己”這句話,英文是“愛你的鄰居如愛你自己”。有人可以理解為“愛所有的人”,有人可以理解為“愛你家週圍一英里的鄰居”,也有人可以理解為”愛你家週圍五英里的鄰居”,當然也有人可以理解為“愛與你在信仰上相近相似的人”。再說教會裡最常聽到的“愛”這個詞你如何定義,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中的定義大概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了,然而也有極端的基督徒認為以屠殺制止別人犯罪是“愛”。試想如果你認為一個人馬上要經受不了一個誘惑從而犯罪下地獄的話,你殺了他。從而他上天堂你下地獄,那你可以說是犧牲了自己而救了他。我覺得“愛”和寬容,理解,同情都是應該提倡的。與信心相比,理解不是基督教倡導的重點。而要實現一個人內心的平靜,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和平,理解應該是最理想最有效但可惜也是最困難的途徑。人與人是如此的不同而相互理解又是如此的困難,這恐怕是人類最大的悲劇之一。我想即便是天天生活在一起,深深相愛的夫妻都時常會體會到這一點。寬容可以說彌補了理解的不足,可是基督教的教義從本質上來說就是對其他不同思想的排斥和不寬容,這也就難怪會出現十字軍東征及迫害異教徒的現象。新約中好容易有點寬容別人罪過的教誨,但仍然是建立在基督教本身的一套是非標準上。而且馬太福音第十章則使這一教誨很難讓人有清楚的理解。與愛相比,對陌生人的寬容和同情更容易一點。然而如果基督教對很多不同的意見和沒有傷害到別人的行為很輕易得就定為“罪”,那麼“愛”是不是太遙遠,太不切實際了一點?
提到極端分子這也是我開始不太明白的問題。我們常常可以看到不少變態的殺人犯或者恐怖分子是有宗教信仰的,而世上也有不少極端的原教旨主義基督徒。他們的所作所為很難讓人將他們和耶穌放在一起。然而,聖經上的確是有很多的非常極端的教義,比如說咒罵父母的要處死(出21:17),通姦的要處死(利20:10),割自己的手,挖自己的眼(太5:29-30),等等。當然很多基督徒會說聖經中很多是比喻,而非教條,當代的基督教早就吸取了過去的教訓。問題是在美國最近的10年裡,我們可以看到持極端基督教觀點的總統候選人如帕特.羅伯遜,帕特.布坎南以及其他極端保守的基督教領導人是如何借助教會的力量力圖使基督教參與和影響政治,從而使之成為道德的準則和強加的信仰。布坎南便在講演中將無神論者,同性戀者,非法移民,燒國旗者,罪犯,等等歸入一類。羅伯遜則說“我們不是一個國家,我們是兩個完全分離的國家,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他們對非基督徒的仇視讓人很容易就聯想到希特勒對猶太人的仇視。說起來似乎華人基督徒都不太會那麼極端,都是只講耶穌的愛,但是只要你相信世界上有魔鬼撒旦,那麼無論如何你都是朝著相信某個人是魔鬼的化身或附身邁出了至關重要的一小步。我們全家常去的華人教會就發生過請人來驅靈趕鬼的事,雖然說起來是用了比較好聽的詞。結果是導致信徒的迷惑和彼此間的意見看法不合。
大部份人談基督教都是基督耶穌的愛,而不是舊約的老上帝。耶穌的很多教誨是發人深省,讓我時常為我自己的自私和對他人的漠不關心而感到慚愧。但是說他的所作所為是人類道德的最高境界是否有點過份,其實在他之前的希臘哲人早就提出了類似的道德教誨。耶穌如果是全人類的救主,為甚麼他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15:24)。舊約雖然充斥了血腥的暴力,但更殘酷的地獄的概念似乎反倒是新約中象徵著溫情,容忍,仁愛的耶穌提出來的。除了地獄,耶穌最讓我難以接受的幾句話是馬太福音第十章。“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 不配作我的門徒。" 看看中世紀的黑暗,耶穌的這段話可謂是準確的預言。我最喜歡的新約的一句話卻偏偏不是耶穌而是一個普通的文士說的。"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可12:33)這或許是因為我個人比較討厭表面形式。
最後再談談教育孩子的問題。中國人都認為讓孩子在對一個權威的尊敬和服從中長大比較保險,這樣的孩子不太容易走歪路。我同意這一觀點主要是因為在孩子對很多事情還沒法理解的時候是需要學會服從。但是我不同意我們應該將自己和自己長大的孩子永遠當作嬰兒從而對一個權威永遠服服貼貼。只有用講道理來說服孩子,才是最好的教育。人類今天的主要科學成就可以說與對上帝的崇拜沒有太大關係,恰恰相反,對上帝及其他的權威的盲目崇拜始終是科學進步的主要障礙之一。
作為一個非基督徒,我認為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生來就是罪人,他的本性就是邪惡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的成就實際不是出於他,而是一個至高的神通過他而完成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的過錯都是出於他自己罪惡的本性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絕對地服從一個至高的權威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這個世界上的人只分為兩種,一種進天堂,另一種進地獄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對不能理解的東西盲目地相信甚至崇拜是一件美德時,這是扭曲人性, 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為了取悅一個至高無上的權威而獻上自己親人的生命是一種美德的時候,這不是扭曲人性,這是扼殺人性。
我知道包括我太太在內的許多基督徒朋友恐怕不會同意我的很多觀點,有的可能感覺受了侮辱,我對此很抱歉。但如果我不把自己真實的想法寫出來,我覺得那是我對他們的欺騙。我只是感慨世界上的人是如此不同以致同樣是一本聖經居然能有如此不同的基督徒。我不否認對有些基督徒有一種羨慕和嫉妒的感覺,因為他們從他們的宗教信仰上得到了精神上的力量,他們體會到了一種我無法體會到的奇特的感覺。聖經裡的很多東西對我而言像無法越過的鴻溝,而他們或憑理解,或憑信心而不斷從中找到了力量和依靠。我想就像耶穌聽到施洗約翰被殺後躲到無人的地方長時間禱告一樣,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在遭遇到挫折和不幸後的盡心禱告可能是這個世界上少有的良藥。相信有一位宇宙的主宰與你同在,做你的指路明燈,做你的力量源泉,做你來世入天堂的保證,那是挺美妙的。你不再害怕死亡,你有了標準答案,你盼望永生,你瀟灑今生,你沒有與家人的生離死別,因為你們將在天堂重逢,一起敬拜上帝。然而正如聖經中說,“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可22:14)雖然我聽過一些與神直接交流的見證,自己也做過禱告,卻從未感覺到有這樣一種神秘的力量的存在。我想我大概便是沒被選上的。我想我最終能做的便是對自己的誠實,如果我對基督教的基本教義都不能接受的話,我想我對聖經和基督教的真偽已經懶得追究了。我對一個完美的神有太美好的想像和太高的標準以致要我接受舊約上的這位我所不齒的神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了。
雖然我已經暫停了對基督教的追求,但我對一年來參加的查經和教會活動並沒有覺得是浪費。至少對基督教的了解幫助了我理解和欣賞伍迪艾倫的電影,尤其是其中很多精彩的臺詞。我覺得恰恰是因為對基督教的矛盾心理促使我對許多信仰,人生觀,死亡等問題做了很多反省和思考,這其實可以說是我一年教會活動最大的收穫。我也在與基督徒朋友的交往中深深感受到信仰自由的重要 -- 我覺得他們選擇信仰基督教的自由是不應該受到任何侵犯的,就好像我選擇不信仰基督教的權力不應該受到侵犯一樣。以前我以為自己相信的是無神論,其實對有神論可以說所知甚少,這也難怪接觸到一點基督教的一些積極的價值觀便很快迷惑了。
對基督教的幻滅對我有一點打擊,人畢竟是不太甘心到這個世界上只走一會。但是恰恰是出於對神的存在的幻滅,使我越發意識到人與人之間的溫情的重要。我們就像一群沒有父母保護和照料的孤兒在這茫茫的宇宙之中生存掙扎,彼此能做的也就是相互拉一把。我覺得羅素的話有一定道理,“你只要承認科學的一般規律,就必然認為,地球上人類生命和一切生命到了一定階段都將滅亡,這是太陽系逐漸衰亡的過程." 讀到這裡我不由想起前不久看過的迪斯尼電影《恐龍》,當時我在觀看時就有點惺惺相惜的感覺,咱們人類不就挺像那一群恐龍嘛?卡爾.薩根說得好,“在這個因為愛和深深的道義而顯得如此精美的世界上,我們沒有理由用一些沒有多少證據的美麗的故事來欺騙自己。對我而言,更好的是在我們意識到生命的脆弱之餘,用我們的雙眼面對死亡,並且每天為短暫的生命所提供的如此豐盛的一切而由衷地感激。”
話又說回來,人即便有了永生又如何呢?永遠地跪下崇拜上帝,聆聽地獄的哭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