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信教的時候,是因為被煽情的見證所感動,會覺得那救助很神奇,很想經歷。但事實上,衝動只是暫時的,當用理智去想的時候,始終還是會有很多問題,當這些教義上的問題得不到解釋時,便會有人說這是神的意思,可看見,他們看重的是經歷而非教義,這樣的一個宗教是大有問題的,情況變得像迷信,他們關閉起自己的思考,不去質疑、不去批判,這是毫不理智的,我不能忍受,所以最後,我還是選擇了離教了。
各位只要仔細想一想基督教的教義,其實便能夠發現,那一個神是大有問題的!
人有各種各樣自然衝動,這是一種本能,但卻被那些信徒命名為「原罪」,因著這概念,人變得充滿罪惡,變得配不起神!
但是,這種本能不就是那神所賦予的嗎?為甚麼祂卻訂立與之違背的規條呢?這不是出於魔鬼的!因為世界的編導是神,而人也是神所設定的!這也不是自由意志的問題,因為這是本能!是一種天賦的本能!(請認清本能和選擇之間的分別!)
祂給予你這個本能,但卻因著這個本能而要懲罰你,這是個玩笑嗎?
基督教的神!祂一直都是個惡作劇者!為著祂的緣故,人們竟不斷地自欺、自毀、墮落,是時候清醒了!
崇敬祂?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