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表

宗教與道德

道德是否取決於上帝?

道德取決於上帝的存在,這個看法並不罕見。舉例來說,有些人認為假如沒有上帝就沒有對或錯,或都認為不相信上帝的無神論者,他們的價值觀就沒有客觀依據,他們的生命是完全沒有意義的,有些人甚至認為一種道德良知的存在,可以作為上帝存在的證據。

目前尚不清楚如何證實這些聲稱。有些人認為道德取決於上帝的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那些人明確或含蓄地接受神律道德論(the divine command theory of morality)。這個理論說無論對錯、好壞,都是來自上帝的律令。按照這種觀點,道德規則只是上帝要求我們必須遵循的規則而已。因此,如果沒有上帝對我們的律令,道德就不存在。

針對神律論的猶希佛問題(The Euthyphro problem)

不過,有一個對神律論的強力反對,這反對來自《柏拉圖對話錄》中蘇格拉底的一個討論。

該反對運作如下:假設我們有一個X的行動是道德上正確的,我們便可以問,X是正確是由於上帝命令X,抑或是上帝命令X是由於X是正確呢?如果是後者,道德便並非取決於上帝。因此,一些贊同神律論的人可能會說,前者這個解釋是正確的:X是正確是因為這是上帝的要求。這個答案衍生出來的問題,是道德便取決於上帝任意的意志。因此,如果上帝說我們應該折磨無辜嬰兒取樂,那就是正確的,並成為我們應該做的事;如果上帝說我們應該不誠實,這又再次是我們應該做的事。但道德大概並非如此隨心所欲的。

當然有人會反駁說,上帝是善良的,具備完美道德,所以祂不會命令這樣的事情。但如果道德真的取決於上帝,上帝沒有理由不能夠下這些律令,因為對於祂的律令,並無額外的道德制約。上帝的意志不要求我們折磨無辜嬰兒的唯一原因,就只有是上帝知道一些獨立的原因,解釋這些事情是錯誤的,但如此道德就再不是取決於上帝的律令了。

上帝和生命的意義

猶希佛問題往往是作為一個反對神律論的論據,然而,類似的說法亦能顯示出其他的價值觀也不能只取決於上帝的律令,其中包括令生命有意義的價值觀。

如果生命的意義再次取決於上帝的律令,那麼當上帝說做X就能構成有意義的生命,那就是我們應該做的事。例如或許當上帝說,有意義的生活是我們生命中每天24小時都在看電視廣告,那就是我們應該如何過的生活,但我們當然會認為這是荒謬的。因此,我們再次可下結論,令生命有意義並不能僅僅取決於上帝的律令。

教訓

必須注意的是,這些論據並非用來反對上帝的存在。以上所表達的是即使上帝存在,意義和道德都不能完全由上帝律令所構成。大體而言,這些論點告訴我們,道德價值和意義的基礎並非取決於任何權威。我們要行使自我理性的判斷,以確定我們應該如何生活,以及應該選擇甚麼的價值觀。如果沒有使用自我的批判反思,將無法找出哪些是有意義,以及甚麼是道德。

練習

假設有人對猶希佛問題的回應如下:「如果上帝叫我們折磨無辜嬰兒,或全日都在看電視廣告,就必然有一些我們或許無法理解的隱藏目的,因此即使上帝要命令這些事情,我們不應該推斷說這樣的命令是錯誤的。」我們應如何回應這種說法?

資料來源

思方網,Joe Lau and Jonathan Chan,抽刀斷水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