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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請站出來!

它們的目的只有一個
旁觀者 發表於 2013/4/26 19:19


咁又唔止, 過河濕腳都要靠佢
回覆  dior13dior13
神按照祂的心意任意而行,憐憫誰就憐憫誰Guest from 219.73.74.x 發表於 2013/4/26 00:14

屁眼教主也讓妖徒可以任意定人的罪!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4/27 21:10 編輯
讀聖經不以經解經,讀一半不讀一半,就必解錯。

沒甚麼時間開導你,總之你自己解不通保羅三次求神,神也沒有拿走他身上的剌,你「病就必好了的解」就一定解錯。

除卻上報紙的極端靈恩派外(本身也解錯經),根本沒有人按你的解法教導信眾,因為是錯誤的解法,你喜歡一直錯下去是你的事。

Guest from 219.73.74.x 發表於 2013/4/27 09:04


敢問你是聖經有錯還是你有錯

可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白紙黑字還有錯?

你不是問「你哪裡解出聖經說祈禱必能治病甚麼的教義了?」
問問你「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這十個字怎麼念?

說到解錯, 經上記著屁嗎?根本是屁, 難怪保羅的病不會好

同時我也沒有解經, 我只有提出聖經上怎樣寫

這樣寫的還能叫解錯, 因該是叫有錯, 沒有實現就要說是別人有錯, 不是自己有錯
一句咁淺

斷章取義

你咪用你嘅邏輯解埋林前12章7至9節囉
話左你讀一半唔讀一半,還要獻醜.
沙文你又錯了,世上根本沒有病,只有傷風,感冒,過濾性病毒感染,細胞變異,心臟功能不正常,器官衰竭等,要說病,我未見過.所以你說聖經說什麼病必好,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會變好.

稍稍看過解經書的都知道保羅的刺可能指保羅眼疾或其他的病,你還是先做做功課吧.
要說病,我未見過
Guest from 203.145.92.x 發表於 2013/4/27 07:18

您未見過唔緊要。 医生見過就得啦

要做功課嘅係阿保, 眼疾医唔好, 係因為佢只係求神3次:
18:3
那城裡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18:4
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 神、也不尊重世人.

18:5
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他伸冤罷.免得他常來纏磨我。

18:6
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18:7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


神係個不義之官, 要纏到佢煩先得嘅。若然阿保肯求第4次就實OK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4/28 00:55 編輯
話左你讀一半唔讀一半,還要獻醜.
Guest from 203.145.92.x 發表於 2013/4/27 23:08


我的精神分裂就不是「傷風,感冒,過濾性病毒感染,細胞變異,心臟功能不正常,器官衰竭等」,要說病,你未見過也是真的,廢話連篇!

可16: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可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VS
太12:39 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


也沒見你出來解釋!

說過了,難怪保羅的病不會好跟「父母寧祈禱不就醫 女童死於糖尿病」是一樣的,什麼「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聖經裡還有啥「另一半」給我提出來,不要又只是三言兩語的廢帖,根本提不出來!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4/28 01:42 編輯
沙文你又錯了,世上根本沒有,只有傷風,感冒,過濾性病毒感染,細胞變異,心臟功能不正常,器官衰竭等,要說病,我未見過.所以你說聖經說什麼病必好,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會變好.

稍稍看過解經書的都知道保羅的刺可能指
保羅眼疾或其他的,你還是先做做功課吧.
Guest from 203.145.92.x 發表於 2013/4/27 23:18


這帖是啥低能兒打得出來

上文說世上沒有所謂的病,下文寫保羅有可能指眼疾或其他的病

寫出來的人是有啥病?


「所以你說聖經說什麼病必好,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會變好.」

語無倫次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4/28 19:16 編輯

林前12:9 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
可16: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可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聖經上沒有實現的現實案例

祂沒求醫!女兒病死 父母判謀殺
自由時報2009/08/03 04:09

〔編譯張沛元/綜合2日外電報導〕美國威斯康辛州一對信奉信仰治療(faith healing)的夫妻,在女兒病重時未將她送醫治療,而只進行宗教祈禱,導致該名11歲女童死亡,兩人因此被控謀殺並遭到定罪,未來恐將面臨25年徒刑的制裁。

威州馬拉松郡的法庭1日裁示,47歲的戴爾.紐曼被控謀害女兒瑪德琳的二級謀殺罪名成立,其妻萊拉妮已於今年稍早被以相同罪名定罪。法庭將於今年10月宣判刑期,但他仍可上訴。

瑪德琳死於未經診斷的糖尿病,她生前的病情嚴重到無法行走、言語、進食或飲水,但紐曼夫婦未將她送醫治療,只在其身邊祈禱,直到瑪德琳在去年3月死亡。深信信仰治療的紐曼夫妻直到瑪德琳停止呼吸,才呼叫救護車。

紐曼曾研讀神學,以成為一名強調治病等神恩的五旬節派牧師。他在法庭上表示,他相信上帝會治療他的女兒,他並不希望女兒死亡,上帝在聖經中承諾會治療病痛,「倘若我去找醫生,我就是把醫生放在上帝之前…(去找醫生等於)我不相信祂說過祂會做的事」。紐曼還說,他以為瑪德琳只是感冒或發燒,不少親友也表示,他們不曉得瑪德琳病得這麼重。

助理地方檢察官雅各森告訴陪審團,紐曼被他個人對聖經的詮釋給沖昏了頭,而且自私地讓女兒充當信仰實驗品,導致她因而喪生;根據紐曼與調查人員的對話,紐曼明知應該將女兒送醫以減輕其病情,但卻沒有這麼做;他的行為與酒醉駕駛宣稱自己只喝了兩杯啤酒無異。

醫生作證指出,瑪德琳生前若能就醫接受治療,包括注射胰島素,應有極大存活機會;辯方律師則稱,指稱紐曼深信祈禱能救女兒,就刑事而言他並沒有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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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寧祈禱不就醫 女童死於糖尿病
中國時報 2008.03.29 文章主題: 糖尿病生活新聞

諶悠文/綜合27日外電報導
 美國威斯康辛州11歲女孩瑪德琳.紐曼罹患糖尿病,原本是可以醫治的,卻因父母堅信祈禱比看醫生有用而延誤就醫,害她於23日死亡。而調查這起案件的警方27日表示,瑪德琳的父母並無悔意。

 警方指出,瑪德琳在23日復活節當天下午陷入昏迷,然後停止呼吸,驗屍報告顯示,她是死於「糖尿病酮酸血症」。

 警方是在接到瑪德琳遠在加州的姑姑打來的求助電話,才前往威斯康辛州威斯頓鎮紐曼夫婦的住處查看。

 偵辦本案的警官史利特說,紐曼夫婦的信仰使他們相信祈禱可以治療小女兒的病,因此他們選擇祈禱,而沒有帶她去看醫生。他形容這對父母在偵訊時「看起來相當平靜,他們對信仰非常堅定,認為他們做的事是對的。」

 紐曼夫婦告訴警方,他們不知道小女兒罹患糖尿病。她已經有幾個禮拜看起來病奄奄的,很倦怠,在復活節前幾天病得很嚴重。

 史利特說:「他們知道狀況不對,便打電話要求親友和其他祈禱團體一起為她禱告。」

 瑪德琳在家中排行老么,家中還有13歲、15五歲和16歲大的孩子,都被社工單位帶走,並接受醫師檢查,以確保他們沒有任何潛在的健康問題。

父母寧祈禱不就醫 女童死於糖尿病
http://www.diacare.com.tw/html/modules/news/print.php?storyid=2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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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類是案件很多, 還看過各類外文有照片的, 還有空難顧禱告不迫降的, 當然被起訴了. 所以搂, 這是地上邪惡政權所為.

台灣也有, 網路上有很多, 自己去查.

有病當看醫生 - 伍芃 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tanan/2047242

有病當看醫生 2008/07/17 07:02:59「不信醫生,只信靈媒」近二年來高雄某教會團體成立一個「國際浸透之旅醫治佈道會」;該團體已舉辦過二場醫治特會,五月初也辦過一場小型靈修研習會,牧者以「耶穌是醫治全能的神」為號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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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危當「釋放」教友枉死
敬拜會聚會 主持人被指拒即時報警求救
蘋果日報2011年01月16日

【本報訊】信徒逾 3,000人的基督教敬拜會,有信徒聚會時離奇猝死。一名敬拜會男信徒,於上月 24日平安夜攜妻參加小組聚會時,突感身體不適,隨後嘔吐兼反白眼,送抵醫院後一日死亡。有信徒指,主持聚會的組長夫婦在死者表示不適後,指死者正在「釋放」,延誤個多小時報警。敬拜會回覆稱以為死者只是睡着,發現異樣後已立即送院。 記者:黃偉駿

不幸離世的敬拜會信徒黃建輝( 55歲),加入敬拜會一年,去年中與妻子同在該會受洗。上月 24日平安夜晚,他攜同妻子參加敬拜會第七區一個 20多人的家庭小組聖誕聚會,在小組組長陳紹強的太古城青松閣寓所舉行。

「不適」當釋放 信徒猝死

有不願具名的敬拜會信徒表示,當晚約 9時眾人玩遊戲期間,黃建輝突然表示身體不適,並說:「我頂唔順,唔玩住。」他額頭不斷冒汗,當時在場已有信徒提出致電 999將黃送院,但組長陳紹強稱:「唔好理佢住,大家繼續玩啦。」該信徒稱,在旁的黃妻顯得十分擔心,但陳只不斷對她說:「你老公『釋放』緊呀,由佢繼續『釋放』啦。」

該信徒表示,眾人繼續進行聚會,讓黃獨自在旁邊的梳化休息。隔了不久,黃開始嘔吐,但陳吩咐為黃抹乾淨後,仍未有報警。未幾,黃突然全身癱軟跌在地上,眾人大驚,才立即報警。

警方證實,上月 24日當晚 10時 28分接報到場後,將黃建輝送往東區醫院搶救,警員到場時黃已經陷入昏迷,而他本身並沒有患病紀錄。政府新聞處表示,黃在送院後,延至 25日晚 10時 01分不治。
向本報投訴的信徒質疑,黃建輝因為延誤送院才失救致死,又不滿教會高層隱瞞事件,在黃建輝離世後也未有向信徒公佈真相。

辯稱以為事主睡着

敬拜會第七區發言人表示,當晚眾人以為黃建輝只是睡着,最初大家不以為意,但不久發現情況有異,已即時電召救護車,並有安排信徒陪同黃妻送黃入院;又指由黃睡着到電召救護車,只是相隔很短時間,但未有透露具體時間。發言人稱,黃建輝定於本月下旬舉殯,黃妻仍有參加敬拜會聚會,也未有收過任何信徒投訴。惟對於本報要求跟陳紹強直接對話,及究竟何謂「釋放」,該會拒絕安排及未有交代。

屯門醫院急症科顧問醫生馮顯達表示, 40至 50多歲中年人士,是急性疾病猝死的高危族,致死原因很多,包括心肌壞死及腦部血管閉塞等,但會否因為延誤送院而致死,要視乎具體病情,「每個個案唔同,例如病情係唔係惡化得好急速」。他指若要找出真正死因,需要解剖驗屍。

垂危當「釋放」教友枉死
敬拜會聚會 主持人被指拒即時報警求救

http://www1.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116&sec_id=4104&subsec_id=11867&art_id=14874473


信手能拿蛇,結果被咬死(2006)

琳達朗( Linda F. Long)參加「東倫敦至善論派會」( East London Holiness Church)。該教會相信聖經說信耶穌的人能拿蛇而不受害,便進行儀式讓教徒用手拿毒蛇。結果一個女教徒被咬傷,中毒身亡。

WEDNESDAY, NOVEMBER 08, 2006
Woman fatally bitten by snake in church

A woman who was bitten by a snake at a church that neighbors say practices serpent handling died of her wounds hours later, a newspaper reported.

Linda Long, 48, was bitten Sunday at East London Holiness Church, where neighbors said the reptiles are handled as part of religious services, The Lexington Herald-Leader reported Tuesday.

Long died at University of Kentucky Medical Center about four hours after being bitten, authorities told the newspaper.

"She said she was bitten by a snake at her church," said Lt. Ed Sizemore of the Laurel County Sheriff's Office.

Handling reptiles as part of religious services is illegal in Kentucky. Snake handling is a misdemeanor and punishable by a $50 to $100 fine.

Police said they had not received any reports of snake handling at the church.

Snake handling is based on a passage in the Bible that says a sign of a true believer is the power to "take up serpents" without being harmed.

Church officials could not be reached for comment.

Copyright © 2006 The Associated Press.

Woman fatally bitten by snake in church
http://newsnotwanted.blogspot.com/2006_11_08_archive.html

美玩蛇牧師被響尾蛇咬死
2012/06/01

【on.cc 東方互動 專訊】美國西維珍尼亞州一名多年來以玩蛇去證明對上帝信念的牧師,被一條粗鱗響尾蛇咬死。

一名攝影師和一名親屬表示,沃爾福德在周日主持一個涉及蛇的戶外儀式期間被蛇咬,翌日在醫院不治。

美玩蛇牧師被響尾蛇咬死
http://news.on.cc/cnt/world/20120601/bkn-20120601043700364-0601_00902_001.html

一個字,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4/28 01:03 編輯

保羅有病,經上記著說:
可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可是保羅的病也沒有好呀!

可見病的不輕呀!
話左你讀一半唔讀一半,還要獻醜.
Guest from 203.145.92.x 發表於 2013/4/27 23:08


我讀的一半已經提出, 另一半也請你提出, 提不出來你就是廢物
   
保羅有病,經上記著說:
可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可是 ...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13/4/28 00:57

乜馬爾谷福音是在說保羅有病耶?
保羅有病,經上記著說:
可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可是保羅的病也沒有好呀!
可見病的不輕呀!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13/4/28 00:57


聖經那處講保羅得病, 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都未醫好?

你本經係錯體, 可能好值錢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4/28 02:54 編輯
基督徒祈禱後蒙醫治的見證在教會中堆得山一樣高,已死的基督徒數量也和已有的基督徒數量也一樣多,聖經早說人人也必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你讀過沒有?保羅三次求神,神也沒有拿走他身上的剌,你哪裡解出聖經說祈禱必能治病甚麼的教義了?
Guest from 219.73.74.x 發表於 2013/4/26 00:14


272樓的朋友說保羅有病,保羅三次求神,神也沒有拿走他身上的剌,哪裡有聖經說祈禱必能治病甚麼的教義了?

稍稍看過解經書的都知道保羅的刺可能指保羅眼疾或其他的病,你還是先做做功課吧.
Guest from 203.145.92.x 發表於 2013/4/27 23:18


286的遊客說:保羅的刺可能指保羅眼疾或其他的病,聖經哪處講保羅的刺三次導告都得神醫好?又不是我說的,笨蛋
箴言-26:5
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

Dior你說的對,邏輯很低能,是照著沙文混淆傷和病的邏輯寫的,連你也覺得低,我也不再在上面多費唇舌了.

又不是跟你說的,下次不用趕忙著答.
Dior 不好意思,三次求主拿走刺的經文是林後12 7~9, ,不是林前,我看錯了.

我的一半卻早已說了多次,卻也不明白你為什麼讀不到.

聖經說人人必有一死.
按你對馬可福音的解法,只要按手祈禱,就人人不用死了.你的解法和聖經其他地方不乎.

聖經記載保羅身上有刺,提摩太有胃病,如果你解馬可解的對,保羅就會教提摩太按手祈禱而不是喝點酒了.可見你解的和聖經其他地方不合,通不過以娙解經.

除了解錯經的極端靈恩派,今天沒有人按你的解法再如此宣稱.

以上我早說過,一點不新,奇是奇在你不看.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
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只有約拿(基督復活)的神蹟看.
我早說教會中祈禱得醫治的見證堆得山一樣高,沒有神蹟奇事隨著嗎?你自己不肯問教會中的人,自然就什麼神蹟奇事都沒見過了
回覆 297# Guest from 203.145.92.x

其實以娙解經係解到嘅:因為阿保可能有眼疾, 所以睇錯經。
由於睇錯經遂難免解錯經。咁解就完全合符以娙解經啦!
教會中祈禱得醫治的見證堆得山一樣高
Guest from 203.145.92.x 發表於 2013/4/27 19:10


究然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只有約拿(基督復活)的神蹟看,但教會中祈禱得醫治的見證堆得山一樣高。咁即是根本唔係邪惡淫亂的世代啦。教友一定係從來都唔睇医生, 慳好多
Dior 不好意思,三次求主拿走刺的經文是林後12 7~9, ,不是林前,我看錯了.
Guest from 203.145.92.x 發表於 2013/4/27 19:10


唔緊要, 可能您都係有眼疾, 所以看錯了.
您求神拿走條刺啦, 記得求4次呀。保羅求神失敗, 係因為信心小 -- 3次唔得就冇再求

您搞掂之後, 神蹟case study又多一例, 因住好似山咁高, 塌方責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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