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Guest from 218.190.4.x 於 2007-5-20 20:58 發表
影視處:按淫審處標準評估
影視處發言人表示,是否送呈審裁處評級由報刊註冊組職員決定,他們是按照淫審處近年的評級標準,評估被投訴的刊物有否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再決定將刊物送檢。
以後唔洗法庭, 法官 la, 佢地可以按別人的標準評估. 自把自為. 他們信神信到以為自己是神. 可以審判別人.
連淫審處都自己做埋...
[ 本帖最後由 kennyken 於 2007-5-20 22:22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