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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教會姊妹的愛情缺乏關顧

我們只能與基督徒談戀愛嗎?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林後6:14】

何謂信?何謂不信?只要看清楚下半句經文,我們就知道保羅是叫那些人不要與行為不義、生活在黑暗中的人相交,什麽人才算行在黑暗裏?當然是放縱肉體和眼目情慾的那些人,就如亂搞男女關係、嫉妒、紛爭、說讒言、造謠生事等等。

若一個基督徒所做的都是主不容許的事,他/她算是基督徒嗎?我們能與這種“基督徒”來往嗎?相反,一個無論言行都符合聖經教導的人,我們怎麽知道他/她後來不會因著我們的緣故跟從神?
Dear jimmychauck,你說得對,我們不能不與不信神的人相交,否則不能把福音傳給他們。

至於林後6:14,15這兩句經文,容我與你分享一點領受。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

這裡用了排比的修辭手法,目的是強調一件事,就是不要與罪人相交,但這裏所指的罪人,不是指那些非基督徒,而是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如提後三章所寫

“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那偷進人家、牢籠無知婦女的、正是這等人.這些婦女擔負罪惡、被各樣的私慾引誘.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後3:1-7】  

保羅叫提摩太躲開的是那些有敬虔外貌卻實際不是的人,這些人不是教外的人,而是基督徒,若身邊的基督徒是享受罪中之樂的人,我們要憐憫他們,但卻不能與他們相交,為甚麽?我想就是怕我們學了他們那些不合神心意的行爲,若我們與那些行神眼中看為惡的基督徒一起, 雖然剛開始會覺得不妥,但日子久了,就可能對那罪麻木,甚至自己也會參與其中,所以,最好不要與這種徒有基督徒之名卻無基督徒之實的人來往。

但當然,如果我們發現身邊的基督徒朋友做出得罪神的事,我們不要馬上遠離他,而是應本著愛心說誠實話勸誡他們,但若屢勸不改,我想我們就要遠離他,目的是希望他知道他做錯了,並且不住的為他禱告,求神帶領他悔改,對嗎?

甚麽是神看為惡的事?除了提後這幾句經文,也可參考羅1: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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