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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復活可不可信,求問大家

總結:
盡管沒更早手抄本,但BeeBeechan從來沒有懷疑四福音書是作者寫的,盡管大多學者認為無法確定那些福音書作者是本人寫的


Guest from 101.164.182.x 發表於 2016/10/18 15:51


你咁快就自我來總結
係咪暗示你已經無資料可以再辯呢?
論點沽清?
只有保留下來幾個世紀不知有沒有刪改的抄本,能證明出甚麼呢,總結:

lautze 發表於 2016/10/18 16:24



你口中雖然說「不知有沒有刪改」
潛意識早就認定了是被刪改。
可是, 你老是拿不出被刪改的証據。
你用你的潛意識, 假設, 來強辯一通而已。
總結:
而不只統計學支持,而且生物醫學也不認為人死了能復生,也是嚴格被考證過的,但如果有人宣稱自己能復活,那他要拿出更多更合理的證明才行,不然我只能說不知道耶穌復活是甚麼回事,不能因為有可能是耶穌復活而當之為真理,而是保持各種可能和懷疑,傾向用"可能性比較高的解釋"。

lautze 發表於 2016/10/18 16:24


如果你是想說, 耶穌復活, 在統計, 生物, 科學上都不能完全反証到甚麼, 
仍有這個可能, 終歸都係要『信』
咁就無乜好再辯了
在弟茂德前書5:18, 保祿引用了兩節經文:
因為經上記載:『牛在打傷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又說:「工人自當有他的工資。』
前句出自申命紀25:4
後句, 卻是出自路加福音10:7


保羅沒有提到"路加福音"四個字,你說引用論只是你自己的假設想像吧

Guest from 101.164.182.x 發表於 2016/10/18 22:34



在弟茂德書中, 保祿清楚說明「工人自當有他的工資。」是經上所說。
你去找找舊約書中, 有那本書是有這句:「工人自當有他的工資。」
全本聖經只有路加福音 10:7 有這句。
說明保祿所引的「經」就是路加福音。

既然保祿都能引用路加福音的章節,
當然路加福音成書是在保祿殉難前,
莫非保祿有神通, 預知路加在日後寫福音時會有這句?



你的因果關係需要重新學習。

是不是倒轉了


你比我更逼切需要在此問題上學習, 查究。
路加福音明顯有機會和其它的基督教文件有同一個來源。
..
Guest from 101.164.182.x 發表於 2016/10/18 22:34



路加福音, 馬爾谷福音, 瑪竇福音有一個共同文件來源(Q)是不爭的事。
說路加福音與保祿同源是你首創了。
我也說我是神感動的,這堆事在靈恩派很常見,自稱就代表是?

lautze 發表於 2016/10/18 22:41


很多人是利用了『我是神感動的』來魚目混珠, 
這也是事實。

所以, 異端, 在一世紀時便出現。
猶太教承認了沒,既然沒承認,神沒有公開說,保羅說甚麼都行的
lautze 發表於 2016/10/18 22:41



為甚麼基督教那書典是受默示, 要由猶太教來承認?
我以為誰人來當特首才會由北京承認咋。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6/10/19 08:15 編輯
說自己有神的智慧下感動他們寫書信,只不過是很抽像的意思,神親口說了沒
lautze 發表於 2016/10/18 22:41



「神親口說了沒」
那又不是完全無說的。

耶肋米亞書 1:9
此後,上主伸出手來,觸摸我的口,對我說:「看,我將我的話放在你口中;」
既然上主會借用人的口來說祂的話
借用人的手, 人的心智思想來寫出祂的話, 没有甚麼出奇。


(當然, 這話「看,我將我的話放在你口中;」也是先知自己說的, 不是神開金口, 天上一把聲對眾人說的,
你仍可以不信。)
賣弄學術名詞不會顯得你的論證可信的。
lautze 發表於 2016/10/18 22:41



嘿。
又不是我在這裡要晒 anachronism。

向來, 我都是深入淺出地表達的。
 文章說《史記》不嚴謹,充斥了神話、傳聞。眾所周知,不論是中國的古代史書,還是外國的古代史書,在敘述世界和民族的起源時無不夾雜些神話故事。神話不是歷史真實,這是最起碼的常識

lautze 發表於 2016/10/18 22:41



這裡不是在談史記是甚麼類形的書。
是說有甚麼証明史記是由司馬遷所寫, 怎麼又不會是託名, 冒名之作?
又没有史記的真蹟竹簡來鑑証有否沾上司馬遷的 DNA  。

不知你有没有覺得我以上的要求太過份, 無聊。
那你要求要有一份早便失傳了的一世紀若望福音抄, 都是同樣的無聊。
司馬遷是史官,沒有人質疑他寫史記,因為他是國家級人物,大家都熟識的,史記也是國家級的機器保留,當然有其官方的可信性,
lautze 發表於 2016/10/18 22:41



同樣, 若望是耶穌所喜愛的門徒, 
是宗徒級人物, 
大家都熟識的, 
當然有其官方的可信性。


為甚麼一落到基督教上, 你的標準便馬上變臉似的?
你是用激將法才對吧

我明示: 原因是因為我忙,也沒太大意義。
lautze 發表於 2016/10/18 22:41



我都忙架喎。

『也沒太大意義』
那你為甚麼喋喋不舍地要跟我辯百多帖?

你的行為與你的口舌不符。
如果有一處被刪改,其它部分也會被刪改也可以啊,除非你找出3,4世紀之前的抄本確定,
lautze 發表於 2016/10/18 22:41



不用正本了嗎?
而且還有馬可福音最後的結尾呢,原始的抄本一樣沒有,其實我拿出很多,是你沒有去留意而已。
lautze 發表於 2016/10/18 22:41



馬可福音結尾, 又是另一論題。
你想岔開嗎?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6/10/19 08:26 編輯
如果你有殺人,拿出證據應該是我,而不是對方自己拿"沒有的證據"

lautze 發表於 2016/10/18 22:41




奇葩的卻是, 在這裡大談若望福音淫婦一段是加插的, 刪改的是你。
你又是拿不到是刪改的証據,
而是我要拿出没有刪改的証據?


你用的只是甚麼
假設; 
有可能是這樣;
『大部份』學者這樣說; 
機會率大; 
的猜想, 便當了是你的鐵証雄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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