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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報憂] 神父狎童遭索償 教區捲入明年審

(明報) 11月 28日 星期三 05:05AM

【明報專訊】天主教區早前被揭16年前狎玩男童案,前神父劉嘉兒經審訊後罪成判囚4年。現已成年的事主循民事途徑向劉及教區索償逾千萬元,由於劉沒有抗辯,數月前已被法庭裁定要對賠償負責。至於教區是否要對事件負責及賠償,案件將於明年7月7日開審,為本港首宗因神職人員性侵犯兒童引起的索償案件。

涉及千萬 劉嘉兒沒抗辯

案件昨在高院預審。代表事主的律師透露,早前已將入稟狀派送往當時仍在赤柱    服刑的劉嘉兒手中,但劉一直沒有回應,劉服刑完畢獲釋後,亦沒有聯絡事主的代表律師或採取任何法律程序,法庭在事主一方申請下,今年8月31日裁定劉須對事件負責及賠償。賠償額方面,會在事主與天主教區的訟訴中一併釐定。

審訊預計需時7天。事主及另一證人將會出庭作證,亦會傳召一名精神科醫生。天主教區方面,會傳召兩名證人,包括一名精神科醫生,但強調證人並非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樞機。

教區面臨「轉承責任」

律師梁永鏗說,由於教區當時是劉嘉兒的僱主,劉犯案時正在執行神父的角色,故在「轉承責任」(vicariously liable)的法律原則下,教區或要對神父所做的錯誤及疏忽負責。但梁指教區亦可爭論招聘劉時,未能預計劉會觸犯如此嚴重的法律作為抗辯理據。

至於賠償項目,除一般的身心受傷痛苦賠償、事件引致的收入損失、長期接受精神治療費用等項目外,梁指較特別的是案中涉及對事主的非法及不道德傷害,事主可向兩被告索取懲罰性賠償。

劉嘉兒03年被裁定於1991年在觀塘聖若瑟宿舍內,非禮當時15歲的事主,引誘他作猥褻行為,一度企圖雞姦事主。事主及後往英國    讀書,翌年回港度假期間,劉明知事主因事件而精神受困擾,仍再次侵犯事主,事主多年受困,並向教會透露事件,但教會只是停了劉的職務,直至02年警方調查後拘捕劉。事主因事後長期受困,曾入住青山醫院。

【案件編號﹕HCPI901/04】


被停止神父職務後,劉嘉兒轉任保險經紀直至被捕。他於去年1月刑滿出獄,但一直沒有就事主提出的索償作回應,今年8月被法庭裁定須對事主賠償,金額待定。(資料圖片)

http://www.mingpaonews.com/20071128/gea1h.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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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TBROKE1 於 2008-7-12 21:12 發表
請注意自己的用詞
人類不是用來玩的!!!尤其是小孩子。

人類的確不是用來玩的,然而某些神父特別喜愛(褻)玩小孩子。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原帖由 eili 於 2008-7-12 17:18 發表
这个人很笨
为什么不去娶老婆
为什么要玩小孩?
小孩子有什么好玩?

如果他有需要去娶老婆,可是职业不允许,那就选择其他职业吧,这个世界大把事情可以做。 ...


請注意自己的用詞
人類不是用來玩的!!!尤其是小孩子。
那不是這問題的答案呀......
这个人很笨
为什么不去娶老婆
为什么要玩小孩?
小孩子有什么好玩?

如果他有需要去娶老婆,可是职业不允许,那就选择其他职业吧,这个世界大把事情可以做。

[ 本帖最後由 eili 於 2008-7-12 17:26 編輯 ]
亞廉朋友,你不是孤獨的。
那不是這問題的答案呀......

回復 44# 抽刀斷水 的帖子

蘋果日報的"教"字似乎是圖檔, 因此copy and paste 時, "教"字都不見了...
孩子是世界未來的希望,身為神職人員居然......

教區維護自己人的反應令人髮指......

那不是這問題的答案呀......
總算完滿解決。

蘋果日報 2008/7/8

男 事 主 與  區   開 審 前 達 協 議
神 父 性 侵 犯 案 索 償 千 萬 和 解

【 本 報 訊 】 本 港 首 宗 神 職 人 員 性 侵 犯 男 童 案 , 遭 事 件 纏 繞 達 17 年 的 男 事 主 , 控 告 天 主  香 港  區 疏 忽 , 索 償 逾 1,000 萬 元 。 案 件 原 定 昨 在 高 等 法 院 開 審 , 與 訟 雙 方 經 商 討 後 , 終在 開 審 前 達 成 和 解 協 議 , 雙 方 均 拒 絕 披 露 和 解 條 款 及 賠 償 金 額 。

為 保 護 身 份, 以 H 作 為 姓 名 代 號 的 原 告 , 現 年 32 歲 , 由 於 當 初 未 知 是 否 需 開 庭 審 訊 , 據 知 他已 親 自 到 庭 。 他 昨 在 電 視 訪 問 時 表 示 , 過 去 17 年 很 痛 苦 , 希 望 心 理 陰 影 可 以 痊 癒, 對 將 來 還 是 充 滿 希 望 , 並 多 謝 大 家 的 支 持 和 關 心 。

劉 嘉 兒 今 年 3 月 擺 壽 酒

            今 年 3 月 , 記 者 發 現 涉 案 前 神 父 劉 嘉 兒 ( 箭 嘴 示 ) 在 中 環 一 家 食 肆 擺 壽 酒 , 其 間 還 不 停 為 親 友 「 戥 腳 」 打 麻
雀 。

原 告 代 表 律 師 吳 文 堅 庭 外 透 露 , H 同 意 及 接 受 和 解 條 款 , 但 條 款 須 保 密 ; 另 代 表 他 的 資 深 大 律 師 馮 華 健 表 示 , 事 件 得 以 圓 滿 解 決 。 天 主  香 港  區 社 會 傳 播 處 主 任 容 若 愚 稱 , 同 意 法 官 指 不 應 拖 延 訴 訟 ,  區 非 常 同 情 受 害 人 , 一 直 希 望 和 解 , 會 盡 力 避 免 同 類 事 件 再 發 生 。

性侵 犯 H 的 前 神 父 劉 嘉 兒 ( 47 歲 ) , 於 06 年 1 月 出 獄 , 惟 一 直 未 作 出 回 應 , 法 庭 早於 去 年 8 月 在 劉 缺 席 下 裁 定 他 敗 訴 , 須 為 事 件 負 責 。 馮 華 健 指 ,  區 是 否 承 擔 劉 敗 訴 判 決 而 支 付 賠 償 , 是 劉 與  區 的 事 情 。

劉 出 獄 後 如 同 人 間 蒸 發 , 但 在 今 年 3 月 , 本 報 記 者 發 現 他 在 中 環 一 家 食 肆 , 花 了 兩 萬元 擺 壽 酒 歡 宴 親 朋 。 劉 不 停 為 親 友 「 戥 腳 」 打 麻 雀 , 席 上 又 開 懷 暢 飲 , 飲 至 面 紅 耳赤 。 經 歷 鐵 窗 生 涯 的 他 , 較 出 獄 時 激 瘦 「 鋼 條 」 身 形 暴 脹 至 少 一 個 碼 , 鬆 身 衫 下 隱見 圓 圓 大 肚 腩 。

免 受 害 人 到 庭 蒙 受 痛 苦

            代 表 原 告 的 資 深 大 律 師 馮 華 健 形 容 索 償 案 圓 滿 解
決 。 謝 榮 耀 攝

本索 償 案 於 04 年 10 月 展 開 , 對 於 與 訟 雙 方 終 達 成 和 解 , 法 官 辛 達 誠 表 示 祝 賀 , 但 認為 至 此 階 段 才 能 和 解 是 不 幸 , 同 時 批 評 現 行 的 法 庭 制 度 , 又 指 終 審 法 院 首 席 法 官 李國 能 推 動 調 解 制 度 , 希 望 大 律 師 公 會 及 律 師 會 給 予 更 多 協 助 , 可 免 去 受 害 人 到 庭 蒙受 痛 苦 。

原 告 指 控 前 神 父 劉 嘉 兒 性 侵 犯 他 , 違 反 照 顧 責 任 , 天 主  香 港  區 在 挑 選 神 職 人 員 時 疏 忽 , 揭 發 事 件 後 又 無 即 時 報 警 。 原 告 及 後 患 上 精 神 分 裂 症 , 需 服 用 精 神 科 藥 物 , 至 02 年 才 康 復 。

據刑 事 審 訊 時 證 供 披 露 , 91 年 1 月 時 任 修 士 的 劉 帶 15 歲 的 男 事 主 , 到 觀 塘 聖 若 瑟 堂神 父 宿 舍 過 夜 , 共 浴 時 替 男 事 主 手 淫 , 又 藉 口 「 性 治 療 」 , 把 弄 其 下 體 , 翌 晨 更 三度 企 圖 與 他 肛 交 ; 至 翌 年 7 月 , 已 升 為 神 父 的 劉 再 在 宿 舍 非 禮 他 。 劉 於 03 年 因 非禮 及 企 圖 肛 交 等 罪 判 監 4 年 半 。

案 件 編 號 :
HCPI901/2004

本 港 首 宗 神 職 人 員 性 侵 犯 男 童 案 事 件 簿

1/1991 : 時 任 修 士 的 劉 嘉 兒 在 天 主  觀 塘 聖 若 瑟 堂 神 父 宿 舍 內 , 非 禮 當 年 15 歲 的 男 事 主 及 企 圖 雞 姦 他

7/1992 : 在 同 一 地 點 再 度 非 禮 男 事 主

1995 : 男 事 主 曾 在 另 一 神 父 陪 同 下 會 見 劉 嘉 兒 , 劉 向 男 事 主 道 歉

2002 : 男 事 主 終 報 警 , 警 方 拘 捕 已 轉 職 保 險 業 的 劉 嘉 兒

2/2003 : 劉 嘉 兒 經 審 訊 後 被 裁 定 非 禮 、 企 圖 肛 交 等 罪 名 成 立 , 判 監 4 年 半

10/2004 : 男 事 主 入 稟 高 等 法 院 , 向 天 主  香 港  區 及 劉 嘉 兒 索 償

11/2004 : 劉 嘉 兒 上 訴 至 終 審 法 院 遭 駁 回 , 維 持 原 判

1/2006 : 劉 嘉 兒 刑 滿 出 獄

10/2006 : 天 主  香 港  區 向 法 庭 申 請 剔 除 訴 訟 被 拒

8/2007 : 法 庭 在 劉 嘉 兒 缺 席 下 , 已 裁 定 他 敗 訴

7/7/2008 : 索 償 案 原 定 開 審 , 男 事 主 與 天 主  香 港  區 終 達 成 和 解 協 議

資 料 來 源 : 《 蘋 果 》 資 料 室




http://www.catholic.org.hk/v2/b5/pressrelease/a20080707.html

天主教香港教區就人身傷害賠償案(HCPI 901/2004)發表聲明  有關人身傷害賠償案(HCPI 901/2004)之事主向天主教香港教區索償一案,雙方已達成和解協議.雙方亦同意不披露該協議內容。

香港天主教社會傳播處主任

容若愚博士

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



星島日報:

原定12天審訊的索償案,在訴訟雙方於庭外商議兩小時,期間一直義務協助教區的朱仲華律師不斷與教區負責人聯絡,終得到樞機主教陳日君的首肯,同意與受害人達成庭外和解,省卻陳主教須為本身曾在公教報撰文道歉而出庭作出解釋,另陳主教亦可於本月中如期出席澳洲雪梨的世界青年日活動。

李柱銘等阻道歉不果

消息稱,劉嘉兒於03年2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企圖雞姦及非禮罪成,被判入獄四年半,劉嘉兒上訴至終審法院均告敗訴,其間香港教區樞機主教陳日君在劉嘉兒判刑後,曾在《公教報》撰文道歉,令教區在面對受害人索償案時,雖一度透過大狀向法庭申請剔除申索,但主審法官認為陳主教的道歉,無疑是承認責任,但乃拒絕剔除受害人的申索。

據知,當年陳主教作出道歉前,身邊屬天主教教區的多名大狀和律師,包括李柱銘、王建明、朱仲華等均紛紛勸喻陳主教,切勿就劉嘉兒非禮事件作出任何形式上的道歉。

但陳主教一意孤行,堅決在《公教報》撰文為事件道歉,結果為教區留下「尾巴」,雖然代表教區的大狀一度力陳當時主教陳日君只是就事件帶來的不便致歉,但最終都不獲法官接納解釋而把申索剔除。

商議兩小時達協議

案件於上月24日在高院進行預審時,代表教區的資深大律師黃福鑫突提出加入主教陳日君樞機和副主教陳志明為案中證人,以便讓兩人就事件作出解釋。

案件7日晨開審在即,代表受害人的資深大狀馮華健即知會法庭表示,雙方大狀正進行商討,要求將案暫延後片刻,結果兩方商議兩小時後,終達成和解協議,期間受害人一直在高院大樓某證人室等候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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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8-6-25 22:51 發表
抽刀斷水:為受害者加油!願正義得到彰顯!

      神父狎童索償案 陳日君將出庭
      事主向劉嘉兒天主教區追千萬 2008年6月25日

      【明報專訊】香港首宗告上法庭的神父狎童案,前神父劉嘉兒被裁定非禮罪成判
...


>>>>>>>>> 昨亦透過資深大律師 馮華健

馮華健 , his religious inclination ?? ThANKs
exChristian.info前基督徒,主力:淚儿/泪儿,WEIYAN,龙井树。。。。。。。。。。。。。。。。。。。。。。。。警告 基督徒:你们一定不够他们玩
realChristianities.com雪龙坛

回復 41# 抽刀斷水 的帖子

如果成功左,一定有更多人願意出來指證...  撐你呀!!!!

神父狎童索償案 陳日君將出庭

抽刀斷水:為受害者加油!願正義得到彰顯!

      神父狎童索償案 陳日君將出庭
      事主向劉嘉兒天主教區追千萬 2008年6月25日

      【明報專訊】香港首宗告上法庭的神父狎童案,前神父劉嘉兒被裁定非禮罪成判
囚4年,雖然劉已於2006年出獄,但事件未告一段落。案中事主早前入稟高院,向劉及
天主教區索償千萬元,案件下月7日開審,屆時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樞機會出庭作供。

      索償案昨日在高院預審,被告一方天主教教區早前透露,審訊時只會將陳日君於
2003年2月20日,透過《公教報》向受害人、其家屬及受影響人士公開道歉的報道呈
堂,陳原本不會出庭作供。但被告代表大律師昨向法庭申請,要求加入陳日君及副主教
陳志明的誓章,兩人亦會出庭接受盤問。案件估計需時12天。

      受害人「H」在屏風後作供

      另一方面,化名「H」的原訴人,昨亦透過資深大律師馮華健,向法官申請將刑
事審訊中,關於原訴人母親、胞姐及當時出庭的容鳳書紀念中心精神科高級醫生王敏剛
作供時的法庭謄本呈堂,作為3人在本案的供辭,故上述3人均要出庭接受被告一方盤
問。

      原訴人並要求在屏風後作供,雖然被告一方認為,原訴已化名H,身分已夠保
密,但法官認為,原訴人有可能面對被騷擾的風險,認為讓他在屏風後作供較公平,故
批准有關申請。

      教區否認事件關乎原訴精神病

      教區一方昨日說,對性侵犯事件並沒爭議,馮華健透露,原訴人在審訊時會以性
侵犯事件作基礎,指事件令他患上精神分裂症,以及創傷後遺症,最終令原訴人未能完
成學業,導致收入損失。但教區則否認性侵犯事件與原訴人的精神病有關。

      原訴人H於2004年入稟向前神父劉嘉兒及天主教香港教區索償,但劉一直沒有對
索償作出回應,法庭已於07年8月裁定劉須對事件負責及賠償,但賠償金額則待教區一
案完結後始一併評定。

      【案件編號﹕HCPI901/04】

http://hk.news.yahoo.com/080624/12/2wa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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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廉您好:

上次那個「有品」網友,您有沒有聯絡他呢?我希望您首先能調理好自己,因為在思絮混亂的期間,相當於暴露了自己的一切給對方,對方就更容易傷害您。

認同您的說法,不要再想有神與無神的問題了,這對於您的情況真是無關重要。

衷心希望您能戰勝對手,討回公道!

抽刀斷水 謹上

P.S. 誰人付款打官司已不是問題,最終羊毛都是出自羊身上的。羊者,教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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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ease help!

Please help me to find out who paid legal fees to that barrister, Ching Hung.

The Roman Catholic Church of Hong Kong or The Christians?

I am Ah Lim

Cardinal chan yat kwan

Cardinal Chan Yat Kwan is using legal procedures to try his best to finish my life or make me more ill.

Help! please!

I am Ah lim

thanks for concern

maybe there is God, maybe there is no God. Important?

a lot of people in the Church are using the name of Christ and God to hurt people!

Many people believe in Christ & God, but not the Church!

I believe in Buddhism & 道教.

best wishes

I am Ah lim
溫暖人間 , which was originnated from some buddhists ,
may b unlikely to tread into 'the `````dirty"""" water

any ``unfavourite" actions from 溫暖人間 e.t.c. ,
would b suspected as
`````````
the-buddhists-using-other-people-as-``tools"-to-take-on-our-religion-indirectly
""""""""

just only my own subjective + incorrect + humble guestimate ,

cheers ThANKye , 2w

[ 本帖最後由 prussianz 於 2007-12-29 05:37 編輯 ]

亞廉您好

亞廉您好:

i'd like2 suggest u to ask
溫暖人間
[email protected]
whether they could refer u to see 曾繁光

i cant guarantee any response from 溫暖人間 ,
as u know ,
it involves 'the Christian religious issues ,
thence ,
there'r just too few people
who have the guts to dare to challenge the Christiannity ,
expecially in hk ,

cheers ThANKye , 2w

回復 33# 的帖子

1. 說得對,名校的威力,令很多家長帶著子女都歸順。

2. 也不一定,單單以醫療界為例,東華三院、仁濟等,都是沒有宗教背景、但又十分成功的醫療機構。

社福界及教育界也是以基督教的名義,實際在財力上都是由政府而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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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1# 的帖子

1. But it seems that the education system is still dominated by Christianity. At least, many 名校 are run by those with religious background. (Otherwise, there won't be so many people 受洗 for a place of a good primary, or secondary school).

2. It would be worrying that Christianity is dominating 醫療界及社福界 (and education also) since people would be forced to believe in Christianity by benefits. However, if there is no Christianity, there would be so few welfare provided to poor people. In this sense, Christianity could act as a powerful party to reallocate income to the poor.

曾繁光 , 精神病人的父母醫生

曾繁光 , 精神病人的父母醫生
http://buddhistcompassion.org/126coverstory.htm

but ,
sorry ,
i'm not acquainted w/  曾繁光 in any way , vice versa , thence ,
i dont have any contact's information of  曾繁光

sorry ThANKye , 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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