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的牧師, 修士是這樣; 宗教老師做這還可以」
一直都是輪流做的。由始至終是全體老師的工作之一(指早會)
「不是決定因素, 要來參考作甚??政府的人以前不用pass CRE, pass logical test 的paper??」
就是這些要做又不能認的理由!不知現在請人問問他性別算不算歧視?(問問不犯法才是重點)
「如果真的有這些誘因, 倒是有可能, 但如果他們合作, 一起不把早會等這些誘因一併改了怎辦??別忘記, 來日方長, 合作機會多的是(可當是有infinite period的合作, 因為校長變了, 學校還是不滅的, 還是教會的). 如此, 他們便有合作的誘因, 不把早會改了, 反正香港的大多為基教學校, 如能夠合作, 排名的影響會很微(到可neglect 的 level...), 那他們form 一個類似Cartel 的東西怎麼辦? individuals不是只有competition的. Perfect competition 的model有大量的assumption, 從來不會在現實中observe到. 」
官校、私校、其他非基是放來看?而且,天基和基基能合作多久?基基內部也有派系分化。辦學也有渠道。有點競爭便夠了,也不用「完美」。
扣帽的我不說了。要天基做Cartel 不太難,因為有統一編制。要基基做Cartel,當面對殺校風、新注資爭奪時,誰會讓賽請二流教師?
「都不肯請非基, 又如何多加幾個基徒和非基的合作活動??在校外"R"幾個不相干的非基去social 乎??本身不相干宗教歧視就有礙社會和諧, 基教學校只請基徒是宗教歧視, 非基學校不請基徒亦是宗教歧視. 這只是針對教會??還是教會專做這些事, 比其他組織要做得多, 才顯得針對教會?」
一開始不就請了個非基才能炒?
[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8-8-23 17:41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