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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話?

原帖由 weakest 於 2008-8-21 19:28 發表
"最不和咪我呢D主張女人去踝跑的少數無神論……"

----->係咪ar??係就怏D過來香港, 選立法會啦...一定投你一票

To Jennifer:
請人的宗教歧視豈止是教會的post?? 請英文教師時, 說自己是教徒的可以有int ...


不用聽說
從前我那間是拿「只請基督徒」的做法來在校內炫耀的。
原帖由 dye 於 2008-8-21 15:14 發表
到你俾佢四處走,佢咪話你「宗教歧視」

你睇英國佬同我地D加國朋友比D回教徒下下話佢「宗教歧視」?人地行家法都係宗教呀!



說穿了,香港的津校系統不就是這樣嘛。
原帖由 dye 於 2008-8-21 15:33 發表
咁班錫克教徒要帶刀入學校單野又點?


伊拉克死幾百萬人還不是一句「上帝叫我做總統」就蓋掉了。
原帖由 weakest 於 2008-8-23 01:12 發表
"人地學校早會要唱聖詩、念金句。請個唔信翻呢,佢肯唔肯又唱又念?又唱又念既同時又會唔會唔好意思?天主教仲要去彌撒添。"

---->1. 好似有句話叫: two wrong doesn't a right (真是忘記了這句是否這樣, 記錯了請提一提 ...


其實,現在的資校,錢是政府出的,真的有心改,將資校收歸公有,政府所差的不是資源而是膽量和政府本身被教會支配的人事關係。
原帖由 dye 於 2008-8-23 09:37 發表
                                                                                                                                                                                                                                                                                                                        所以連抽刀貼的立法會答問,都有說只請基徒是違反香港法律。只是政府堅持宗教只供參考,而不是決定因素。


說是違反,做了一樣告不入,有何用?

原帖由 dye 於 2008-8-23 09:37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8361&ptid=2453][/url]
你想想,強硬的做法,會得到公眾的認同嗎?


2003伊拉克Round 2,又見不見要公眾認同?
不一樣是散個謊搞定

原帖由 dye 於 2008-8-23 09:37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8361&ptid=2453][/url]
要釜底抽薪,反而把早會等這些誘因一併改了,他們在面對其他誘因(學校排名戰),還不會自動改正?只要一天不除唱聖詩、念金句的早會,像現在明文不淮人不一樣照做,心里不一樣照做去排擠?有一句我在香港學的管理「金句」:人是不會改變另外一個人,只有事才能改變另外一個人。


所以就說,一是拿政府錢,就完全跟蹤政府政策,全面監管囉。

一樣一樣改,到時教會發難,你不又一樣會去說小心翼翼,不好搞亂局,繼續包庇?

原帖由 dye 於 2008-8-23 09:37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8361&ptid=2453][/url]
能有少一點社會和諧損失方法為何不用?社會真的普遍認為教會問題嚴重到要犯這麼大風險去修正嗎?


是呀,當年耍勞工法,搞些不可能的工傷保險,耍手段踢走M$,玩競爭法要電盈蝕本租線給競爭者那止年份就不見人說社會和諧
一說到基基(還是是群不事生產的教會)就個個都「小心翼翼」起來囉。
一句社會普遍認為,布殊又做多四年總統囉,看看下次炸死誰。

[ 本帖最後由 Nomad 於 2008-8-23 12:19 編輯 ]
原帖由 weakest 於 2008-8-23 17:14 發表
"只是政府堅持宗教只供參考,而不是決定因素。"



----------->如果真的有這些誘因, 倒是有可能, 但如果他們合作, 一起不把早會等這些誘因一併改了怎辦??別忘記, 來日方長,合作機會多的是(可當是有infinite period的合作, 因為校長變了, 學校還是不滅的, 還是教會的). 如此, 他們便有合作的誘因,不把早會改了, 反正香港的大多為基教學校, 如能夠合作, 排名的影響會很微(到可neglect 的 level...), 那他們form一個類似Cartel 的東西怎麼辦? individuals不是只有competition的. Perfect competition的model有大量的assumption, 從來不會在現實中observe到.



他真是想著香港只有十幾來間教會學校,而基徒真是弱勢社群嘛。
原帖由 weakest 於 2008-8-23 17:14 發表


--------->校內的牧師, 修士是這樣; 宗教老師做這還可以(只是宗教老師對這宗教的中立性會令人起疑...),但英語教師要做這個??!! 那早會時, 那些牧師, 修士, 宗教老師跑到那去偷懶了??要那些不相干的人去做?? 這和HR department的人要做Accouting department 的工作一樣荒謬.


這個,在教會學校是很常見的,裝作很多人出來做見證嘛。
原帖由 dye 於 2008-8-23 17:34 發表

官校、私校、其他非基是放來看?而且,天基和基基能合作多久?基基內部也有派系分化。辦學也有渠道。有點競爭便夠了,也不用「完美」。


當教育這門生意佔了四成是少數幾個聯合團體搞出來,還要在早期大多數的資源的時候,
沒政府介入,還有Subsidizing兼Trade Barrier的時候,說競爭倒有點似說笑話。
有句話,叫既得利益。



說起來,香港教育版的Cartel,老早就有啦,基督教是有教會聯會的嘛。不見陳日君和蔡志森是同一口徑的嗎?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8-8-23 17:39 發表

只請基徒是沒有違法呢。(那篇是2002年的立法會紀錄)

民政事務局局長:主席,我們現時未發現有任何跡象顯示宗教歧視在香港構成嚴重的問題,又或須透過立法來應付這問題。對於任何提倡在這範疇引入法例的建議,我們必須審慎考 ...



還要只有宗教團體可以只請基徒,呵。
原帖由 dye 於 2008-8-23 17:44 發表
(二)一向以來,教育署要求資助學校在聘用教職員時,應符合公平和公開的原則,並須按有關法例、守則,以及教育署的通告制訂清晰的人事政策及程序。在甄選員工方面,教育署制訂的《學校行政手冊》已明確規定資助學校在招聘員工廣告 ...


就是呀抽生剛剛貼出來那個帖
有關法例不存在嘛。
現在你認為行政指令的「提醒應該去做」大還是法律大?

況且,說穿了,就是教會學校現在仍然只請基徒,沒一條明文的法條寫著N條N張不可以登廣告請,政府不去執行,有啥用?

[ 本帖最後由 Nomad 於 2008-8-23 17:48 編輯 ]
一.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 ... oc?OpenView&Start=383&Count=30&Expand=383.1#383.1

你可以立即找出那條例出來(有的話)

二.現在教會學校連它算不算公共團體都未定好。

三.已經說過,也都予定會不停重複


>況且,說穿了,就是教會學校現在仍然只請基徒,沒一條明文的法條寫著N條N張不可以登廣告請,政府不去執行,有啥用?



不如說內地法制好完美好不好?
幾年前還有人看學校請掃地的廣告是寫明主內兄弟請洽

你還是繼續隨便找一兩句來遮遮它吧。
原帖由 dye 於 2008-8-23 18:00 發表
還望抽刀看看教育統籌局局長在說什麼。

第一點:這些廣告並沒有提及申請人要屬何種宗教才會獲聘,又或如果不屬某種宗教便不會獲聘。廣告只要求申請人在履歷中列明宗教信仰,以供學校考慮。


人們寫明「主內兄弟請洽」你都可以當沒事的
下次你不如試試去參加些寫著「觀迎女士參加」的健美活動吧

原帖由 dye 於 2008-8-23 18:00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8413&ptid=2453][/url]
第二點:如果真有歧視的話,我們現 ...


[廣東話MODE ON]
當年我上中學的時候擺明只請基徒當炫耀
見唔見有人監管有人停止資財Y? 第二年Ranking都唔變呀老友。

係呀,布殊都話他在伊拉克是好有PLAN架

繼續遮啦,不阻你。
[廣東話MODE OFF]
原帖由 dye 於 2008-8-23 22:10 發表

應該指非因要參宗教活動而歧視,因之前答問指出寺廟可因宗教活動而合法性別歧視。
Punishment也有提及,學校最差可失去辦學權
至於違反基本法的punishment則沒說,可能要看情况。


自己找一次基本法看看哪裡寫了它保障「個人」的宗教權利?
只有一條寫著既往的宗教團體擁有「組織」在殖民地下的所有「權利」。
原帖由 weakest 於 2008-8-23 23:23 發表


------>是. 但你覺得基教學校不會有組織?? 尤其不作早會傳教的話, 是很難的, 牧師, 修士會施加壓力, 而這是很難隱瞞的.「不合作」的條件之一正是「不合作」行為難以被發現 (但怎隱瞞相關的宗教組織??). 另一條件為opportunity cost足夠的low(但牧師, 修士會施加壓力).


他當那堆教會聯會不存在的嘛
「合作」就多多不夠,「競爭」就少少有效,你信不信?(笑)
(其實現時學校制度又有subsidization又有trade barrier,他都還在大講競爭效果,已經知道他的經濟模型有點不正常)

原帖由 weakest 於 2008-8-23 23:23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8432&ptid=2453][/url]
------->如果那傢伙應為這才是"不可接受的"歧視, 這根本和請人時歧視無關. 英文教師的職責是出值宗教活動??!! 要英文教師出值宗教活動才請, 這是合理的, 還只是用來宗教歧視的藉口??


其實,這問題很簡單 - 試試在一間民營建築公司登廣告請工程師時將「逢星期六早上可以在OFFICE帶頭念佛經」當要求,
看看同一個人有甚麼話說。

原帖由 weakest 於 2008-8-23 23:23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8432&ptid=2453][/url]
-------->有提及punishment又如何?? 這是conditional 的punishment, 而我說的是: 這condition一定可以讓基教學校"打得甩". 講這punishment有何用??


對基教就「有法例就有用」
對其他就要執行了才有用,還嗅不到嗎(笑)

原帖由 weakest 於 2008-8-23 23:23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8432&ptid=2453][/url]
--------->真的有case嘛...那裡有"第五個投訴"??看不到...  


其實,這些年有多少學校登請人是罷明非基免問,我想大家心裡有數
五個投訴就當很多,別耍啦。

[ 本帖最後由 Nomad 於 2008-8-24 00:06 編輯 ]
>咁又唔好咁講, 真係有economics 的theory 是少少競爭就可以有很大的差別的. 問題是: 合作真的不難...

都說,不是不難,而是相關機構本身就已經存在
http://www.hkcccu.org.hk/about1.htm
校本條例出來的時候幾乎所有教會學校一同翻臉
你認為真是沒協同過?

當一個行業的Price是Artificial的時候,已經沒甚麼競爭的效果可言
問題是現在不止Artificial Price,還要有Trade Barrier兼Oligarchy聯會,談甚麼競爭?

是要怕他們倒閉抗議,說校本條例時陳日君已經在做啦
本質上問題是無論政府做甚麼,只要威脅到現在教會的既得利益,沒錢落袋
他們就翻臉耍把戲,與其留著這些殖民情意結,不如考慮如何結束這個制度,收拾殘局,
總好過繼續拖死國家學術發展等到北京開發上海來收拾我們。
(有趣的是,很多香港人倒是教會之害就拿一大堆借口去護航,說到百年再改都未遲
佛教之害就要急急排除,順便打個原罪標籤)
對這群人沒甚麼值得同情。
還有,拜託不要再重複教統局有歧視管制那筆大話了,
校本條例推出來的時候天主教教區已經丟基本法141條出來
是寫著『宗教組織可按「原有辦法」繼續興辦學校』
即是殖民地下有宗教歧視條例之前他們可以先看宗教請人
殖民地之後也不可以強令他們不可以行

所以除非香港有一條法例明文寫明求職廣告和選拔不可以以宗教考量兼請人大釋法
否則基本法是倒過來保護教會學校現有的歧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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