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BN(O),不幸地,的確是一種國藉(它的意思為「英國海外國民」)
(不幸的原因,是因為這是一個毫無保障的國藉。)
所以基本上它只是在回歸前為當年非常恐懼北京政府的香港人提供一種(毫無實際保障的)信心,
英國海外國民並不享有任何英國國民的權利 - 除了VISA FREE TRAVEL之外
(而BN(O)除了在EU地區之外,相比起SAR簡直是廢物。Well,或者申請美國的Visa都比較容易吧。)
(有趣的是,除了香港之外,多數英國殖民地居民都擁有入藉英國的權利)
此外,Lisabon Treaty實行與否,與香港人根本毫無關係:
http://en.wikipedia.org/wiki/Bri ... ship_Review_in_2008
只能說,真是別以為有了基督教背景就會令國家比共產黨政府負責任 - 無論是納粹黨還是東印度公司,教會跟軍國主義交合的蘇州史都是無人會想付賬善後的。 |